2012年12月18日星期二

申命記29章

進入申命記的尾聲,摩西重申神的約與恩典,叫以色列人好好記住

他把以色列人召集起來,說「耶和華在埃及地、在你們眼前向法老和他眾臣僕、並他全地所行的一切事、你們都看見了.就是你親眼看見的大試驗、和神蹟、並那些大奇事.但耶和華到今日沒有使你們心能明白、眼能看見、耳能聽見。」

這裡所說的「沒有使你們心能明白、眼能看見、耳能聽見」,是指以色列人縱然看、聽、經歷那麼多,但信心仍然是幼稚不成熟,不了解自己與神的關係,不了解自己應該要謹守遵行神的規條,就是「心不明白、眼看不見、充耳不聞」的意思
這些看似很矛盾的事,實際上到今天還是有人如此,明明已經經歷過很多,但仍然偏行己路,以自己為主

摩西講出在曠野四十年,部分神的恩典,叫以色列人緊記,就算在曠野「你們身上的衣服並沒有穿破、腳上的鞋也沒有穿壞」,並且就算「你們沒有喫餅、也沒有喝清酒、濃酒」,但神有顯示大神蹟,供應他們嗎哪和水;最後甚至讓他們得勝,拿了希實本王西宏和巴珊王噩的地作為產業

摩西又說不論今日在這裡還是今日不在這裡的人(就是指他們的後代),也是有份立這約、需要順從這約的,「他要照他向你所應許的話、又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起的誓、今日立你作他的子民、他作你的神。」

然後因為在場的人都知道以色列人曾住過埃及地,曾在曠野流浪,曾看過外邦的偶像,所以摩西再次提醒他們,不可事奉那些偶像,並且對著那些不悔改的人,就是那些「聽見這咒詛的話、心裡仍是自誇、說、我雖然行事心裡頑梗、連累眾人、卻還是平安」的人,清楚指出「耶和華必不饒恕他、耶和華的怒氣、與憤恨、要向他發作、如煙冒出、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加在他身上、耶和華又要從天下塗抹他的名.也必照著寫在律法書上約中的一切咒詛、將他從以色列眾支派中分別出來、使他受禍。」

並且因著這災禍,作為對後人以及外邦人的警惕,如同當時的他們看「所多瑪、蛾摩拉、押瑪、洗扁一樣」,讓所看見的人,知道「是因這地的人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去事奉敬拜素不認識的別神、是耶和華所未曾給他們安排的。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向這地發作、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降在這地上。耶和華在怒氣、忿怒、大惱恨中、將他們從本地拔出來、扔在別的地上、像今日一樣。」

所多瑪、蛾摩拉是兩座充滿罪惡的城市,被神所滅(創世紀19章),而押瑪、洗扁則是在所多瑪、蛾摩拉附近的兩座城(創世紀10:19),這兩座城與所多瑪、蛾摩拉一樣,被神所遺棄(何西阿書11:8)

「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摩西沒有沒有清楚解釋這句的意義,有解經家認為「隱祕的事」除了解為以色列的將來之外,還解作「定立律法的原因」;而「明顯的事」則是指過去所發生的神跡奇事,以及以色列人要「如何遵守律法」

很多人犯罪都以為無人知無人見,如同大衛王謀殺烏利亞以搶他的妻子一樣,神卻派拿單去跟他說「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撒母耳記下12:12)」事實上神無所不知,只有我們自己犯罪的時候才自覺「隱祕」,其實根本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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