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日星期六
每日靈修 20130202 (創世記 1:14-19)
經文:上帝說:「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並要發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事就這樣成了。於是上帝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就把這些光擺列在天空,普照在地上,管理晝夜,分別明暗。上帝看著是好的。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創世記一章十四至十九節)
「並要發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這是一句很美的話。
若單單是發光在天空,雖然是很好,但這似乎與我們毫無關係。發光在天空,令我思想到上帝與我們的位置是不同的,祂乃是在至高處,本來就與我們不一樣。但是,祂願意普照在地上,就是要與我們發生關係。
在天上而來的恩典,卻要在地上顯明,使一切在地上的都能藉着祂的恩而得以存活。我們存活是靠着祂的恩典,我們能工作也是靠着祂的恩典,我們過渡每個難關仍然是靠着祂的恩典。我真不敢想像,假若人沒有了上帝的恩典,到底要怎樣活下去?
不懂得感恩的人是很可憐的,因為他們看不到施恩典的上帝,無法感受到那恩典的美好。在眾禱告之中,個人認為感恩的禱告是最為容易的,因為上帝的恩典實在是太多了,若是認真的細數,即便由起床那一刻,到睡前亦無法把上帝的恩典數算清楚。
在天上的光要普照在地上,就是上帝對我們的光照,當我們在黑暗處,唯靠祂的光照使我們能知道自己的境況,然後跟隨着光的來源走,離開黑暗之地。
親愛的弟兄姊妹,凡事感恩就是我們常得喜樂的秘訣,這不是亞Q精神,不是自我催眠,而是要真正的感受那份愛,體會並享受那至高者對我們的愛而賜下的種種恩典。
明白恩典的,必能使憂傷退去。
小農夫 @ 基督教果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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