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不願意去順服,我是不知道。我不是不想走聖潔的路,只是因為我不懂得。我相信上帝的預定(預定論),我明白因為上帝沒有給我恩典,是祂預定我犯罪的,不是我的問題,所以這是不能怪我的,責任並不在於我。」
這就是人用自己的不義指控公義的上帝。
人當真是因為不知道,所以才犯罪嗎?
人犯罪,是因為上帝令我們犯罪的嗎?
人犯罪,並不用為自己犯的罪負責嗎?
這些都是謬論!
聖經記載:『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上帝試探」;因為上帝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我親愛的弟兄們,不要看錯了。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各書一章十三至十七節)』
我們犯罪乃是因為自己的私慾,並不是因為上帝要求我們去犯罪。
有人會說:「上帝預定人得不得救,我沒有得救,是上帝的決定,所以我犯罪是理所當然的呀,是祂令我這樣的。」
這樣的話,仍是謬論。
人得救與否是上帝的預定,但人犯罪卻是用了上帝給人的恩典,胡亂使用這「人的自由意志」,以私慾來用上這自由意志、犯罪,所以責任是歸於犯罪的人自己。
舉個例子:
你得知在某大財團工作會有很好的待遇,薪水高、福利好,所以你便決定去某大財團的公司應徵工作。雖然你很想加入這公司,但決定的權柄並不在你,這財團的老闆有着主權,可以決定要不要給你這個工作的機會,您能作的只是去該公司應徵,並請求他給你一個工作的機會。可惜,最後的決定是他不選用你、不錄取你成為他的員工,所以你的想法都一一泡湯了。你感到很失望,因為沒了薪水高、福利好的一份工作。這時你看到一個看似很冒失的婦人走在街上,左手拿着名牌手提包,右手拿着最新型號的手提電話並正在聊天,還戴着名貴的鑽石頸鏈。此刻你出現了邪念,便決定跑過去把她的財物搶過來,當你成功搶到手,逃跑時,卻在轉角位置被巡邏中的警務人員撞個正着,然後被抓在警處去。警員落案時,查問你為何要這樣做,你卻回答:「因為那大財團的公司不顧用我,所以我才會去搶這婦人的財物,責任不在我,是那財團!」
告訴你,當人說「我犯罪是因為上帝沒有預定我得救,所以我才會犯罪的。」這人就是如故事中的主角般。
沒有被選上,就可以理直氣壯地犯罪?
當然不是!
許多人參選一個領袖位置,但選上的只可以是一個,那豈不是其他的都可以去殺人、搶劫了?
請僅記!恩典是上帝的主權,祂絕對有權選擇給予誰人。我們原本都是不配得的,得到不可驕傲,得不到也是本該如此。
而犯罪則是人胡亂使用自由意志,正如猶大一樣,許多人仍會誤導性指這是上帝的旨意,要猶大犯罪賣主的,其實這類說法都是不合乎聖經的原則,也不是聖經的本意。猶大賣主是他的私慾,是他濫用了自由意志而成的。
『耶穌說了這話,心裡憂愁,就明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門徒彼此對看,猜不透所說的是誰。有一個門徒,是耶穌所愛的,側身挨近耶穌的懷裡。西門彼得點頭對他說:你告訴我們,主是指著誰說的。那門徒便就勢靠著耶穌的胸膛,問他說:主啊,是誰呢?耶穌回答說:我蘸一點餅給誰,就是誰。耶穌就蘸了一點餅,遞給加略人西門的兒子猶大。他吃了以後,撒但就入了他的心。耶穌便對他說:你所做的,快做吧!(約翰福音十三章二十一至二十七節)』
「你所做的,快做吧!」耶穌不是說「我要你做的,快做吧!」而是說「你所做的,快做吧!」
這樣有什麼不一樣?當然有很大的差別!賣主耶穌這事,聖父知道,聖子(耶穌)也知道,但是要去做這事的,不是因為奉差而行,而是因私慾,自己「決定」並「行」出來。猶大賣主是「用自己的自由意志」來行這事,而不是因為順服而行。這樣我們可以知道,猶大賣主是出於自己,並不是出於主的意思。
或許你仍會指:「那也不是我的錯,是因為我不知道這是錯的,所以我才會犯罪。因為沒有人教我這樣做是不可以的,我才會犯罪,責任仍不在我。」
老實說,撒旦比起這類人還懂得什麼叫作責任感,不會把責任推缷給別人。亞當吃了那上帝吩咐不可吃的善惡分辨樹上的果子時,便把責任推缷給夏娃,指是因為夏娃給了他吃。夏娃再把責任推缷給蛇,指是因為蛇叫她吃的。而蛇呢?蛇並沒有把責任再推缷給誰。
我們真的是不知道嗎?是因為祂沒有把恩典給我們,不讓我們知道,所以我們才會不知道嗎?還是說是我們自己「不願意」,是我們自己「拒絕」了祂給的典恩?
唐崇榮牧師曾舉出一個例子:「有沒有方法可以把一個杯放在瀑布下,而那杯中仍是一點水也沒有?有!就是把杯的蓋子蓋起來,不揭開。你不揭開杯蓋,再多的水也無法進入,上帝的恩典也是如此。」
不是上帝不願意給我們恩典,其實早已經給了,在我們還沒出生在世已經為我們預備好,但我們卻因硬着心,不停的把自己封閉起來,再拒絕從上而來的恩,拒絕祂的恩典。雖然結果是得不着恩典,但這得不着不是出於上帝,而是因為人再次使用了自己的自由意志,拒絕上帝給予的恩典而成的結果。
我們一切所需要的,祂都知道,並且早已為我們預備好,在我們需要的時候,按照祂的時間來給予我們。
『你們中間作父親的,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求魚,反拿蛇當魚給他呢?求雞蛋,反給他蠍子呢?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路加福音十一章十一至十三節)』
聖靈是啟示,亦是使我們想起、明白的那一位,既然父上帝將聖靈賜給了我們,我們又怎會不懂得?不明白?我們之所以不能真正明白,亦是因為我們用自己那敵擋的心,拒絕去明白真理。有些人終身學習道,可卻沒法真正明白道,還以為自己已經明白了。因為是用了人的驕傲來抵擋真理。
許多時,人是用自己的不順服、拒絕了那可明白的真理,把自己的杯蓋蓋起來了,然後仍然說:「我不明白,我不知道。」明明可知的,卻因自己的拒絕而成了不知道的。
有位老師來上課,學生們都以謙卑的心,以相信老師的心來「求學」,但你卻選擇了以驕傲的心,以不信的心來拒絕這課堂,你心想:「這老師有什麼了不起?不過是在國外讀了幾年書,我可不是國外回來的老師教課本,他教的沒有什麼了不起,我不聽。」然後你就離開課堂了。過了幾週,測驗來了,全班同學只有你一個不懂、不合格,你便生氣的說:「為什麼出一些我不懂的難題?我根本沒有學過,這不是故意為難我嗎?」老師便說:「同學,這不是我沒有教,而是在我教這些課題時,你自己選擇了離開課室,不聽課,所以你才不懂的。」
同樣,我們有許多的不明白、不懂得,並非因為上帝不願讓我們知道,並非因為祂沒有給我明白,而是我們用了自己的自由來拒絕去知道本來可知道的事情。
是否所有事都一定要有人說,我們才能知道?
不一定。
小孩子肚子餓的時候,為什麼會喊叫?為什麼會知道難受?
一個四歲的小孩,因為哥哥得到更多的玩具便向媽媽投訴不公平,從來沒人教他何為公平,為何他會感到「不公平」?
有許多時,在祂創造我們時已將這樣我們能知的放進了我們的體內,到時候,當我們選擇信的那刻,便再次「想起來」了。
說到這裡,想問各位一個問題:「我們現在能夠知道,若是真的基督的門徒,順服於祂,並按着祂所要求的去行,最終我們能得着那屬天的賞賜。假設,我們無論做什麼都不能得着那屬天的賞賜,即使順服至死也得不着永生,即使捨己、天天背十架跟隨主也不被接納,到最後仍是要滅亡及承受父上帝的忿怒,那我們仍會繼續順服祂嗎?」
這問題是讓我們反思,我們成為基督徒的動機是為什麼?是為了得好處?還是真的因為知道我們「只不過是被造的,被造的就是要順服於創造者,不論結果亦要完成創造者原本要我們所完成的目的。」
許多基督徒決志信主是為着個人的利益、好處。動機已是在得救、得永生、幸福等的因素上,而非因為知道自己是有罪的,是因為知道自己必需要相信,並歸向祂才是正確,所以才選擇信主。假若我們只把父上帝當作是商業社會中的醫生一樣,有病才去看他,並沒有交流,那我們便不該稱祂為父,也不該稱耶穌基督為主。因這樣的關係並不如父子及主僕,只是利對祂而已。
願上帝幫助大家
小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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