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到這個主題,許多牧者、傳道人都是避之則吉,為什麼?因為害怕別人告上法庭,被人指「歧視」同性戀者。但上帝的僕人是需要害怕民眾的壓力就退後的嗎?難道害怕人,就不害怕上帝的忿怒了嗎?假若真的是上帝忠心的僕人,該知道我們所說的話是必需按照真理的本質來說,而非人的喜好。
請注意以下所有內容,以免斷章取義。
上帝恨惡同性戀?
是的,上帝非常恨惡同性戀,在聖經多處曾非常清楚告訴我們,上帝是恨惡同性戀這行為。
『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馬書一章二十七節)』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哥林多前書六章九節))』
『行淫和親男色的,搶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提摩太前書一章十節)』
或許仍有人會看聖經時指「這只是中文版本的翻譯,中文版是按英文翻譯的,但英文版本從不見有 Homo 或 Gay 等字眼,那不是指這只不過是中文版的人一廂情願的嗎?」
假若真的是喜愛查文章的根本,那便請查看原文,原文是「ἀρσενοκοίτης」,意思解作「同性戀」,這是直接指明,而非因為中國人的思想不夠開放,所以把自己的想法加入中文版的聖經當中。
根據聖經的記載,曾經有兩地方因為行淫亂、親男色,以致被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裡降下,以致毀滅(創世記十九章二十四節),這兩個地方就是所多瑪與蛾摩拉。
行淫這罪為什麼會讓上帝如此恨惡?因為行淫最大的問題是「隨行自己的私慾,不按上帝創造人類的本位來安份守已,不順服上帝。」
『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各書一章十五節)』
在亞當選擇了不順服,以自己的私慾選擇了吃那上帝吩咐不可吃的果子後,他就有了罪。上帝要趕他出去、離開伊甸園,免得他取生命樹上的果子吃,就永遠活着。這是指上帝的氣量很小,只可以自己永遠活,不給人永遠活嗎?假若用這種的方式解經,是很危險的,這正是以不義的態度來質疑那絕對公義的上帝。
上帝不讓亞當永遠活着,是因為亞當有了罪,罪的結果是死,那個死的意思是「絕望」、「與上帝(愛)隔絕」。曾失戀過的都能體會到失去愛的那種痛苦,而失去那絕對的、永恆的、真實的愛,與上帝作永遠的隔絕,可是比失戀之痛更可怕,因為失戀還可以再找一個對象來填補這空間,但失去上帝(愛),就再也沒有任何事物能取而代之。假若人失戀,然後再也無法得到愛,不論是親情的愛、友情的愛、弟兄們的愛、或是戀情的愛,假若都無法再得到,你能想像到其可怕之處嗎。而當亞當有了罪後,就已經與上帝的關係隔絕了,若他永遠活着,就要永遠承受與上帝隔絕的這種絕望、痛苦的後果。上帝之所以不讓亞當永遠活着(永遠在罪中),就是因為出於愛。
上帝恨惡同性戀,但你知道嗎?上帝仍用愛來愛着那些同性戀「者」的。
同性戀是罪,但同性戀者是罪人,一個是罪,一個是人,並不相同。上帝雖然恨惡罪,卻仍以祂的大愛,愛着我們這些不配得的罪人,所以祂差祂的獨生子,降生為人,為我們受害、受逼迫、受鞕打、被釘在十架上、受死。三天後,再從死中復活,讓一切凡信祂的人都能得着指望,那指望就是能再次與上帝有關係,得見上帝的面。
社會常常造出兩極的思想,一邊是支持同性戀,不停推廣罪行,打算以「多人認同便當是真理」,喜愛這樣想法與實行的人往往忘了重要的一點,「真理是永恆不變的,會因認同的人數多少、時間等等而變化的不是真理。」就像真科學是不變的、不會被推翻的,會被推翻的不是真科學,只是仍在研究階段中的科學數據。
明明知道同性戀是罪,但卻不承認,這比起承認自己正在繼續犯罪的人更為可惡。因為沒有勇氣去承認自己的罪,便試圖以詭詐的手段把罪「無罪化」,但無論如何改變了人的思想,罪的本身仍是罪,並不會改變。人犯罪,常見的方式是馬上找同流合污者,讓自己獲得更多人的認同,令自己不用害怕受「良心」的譴責。為什麼良心會譴責自己?因為良心不是受命於人自己,而是直接受命於上帝。雖然因為人有了罪後,良心也受到了沾污,但是良心仍是服從上帝的。只是,當人強烈打壓良心後,良心的功用便沒那麼明顯,這就是為什麼人常在犯罪後,若沒有獲得正確的教導、歸正,會變本加厲。但犯罪的人只要在得不到支持時,被眾人扔棄時,這時良心因沒有被壓着,便會醒過來控告你,讓你自己責備自己。這也是許多人在犯罪失敗後,因受不了良心的譴責而選擇自殺的原因。
另一邊反對同性戀的,看似富有正義感,也合符聖經的原則,但卻忘了愛。是的,同性戀是錯誤的,是不合乎真理,也是罪,而同性戀者也是個罪人,這你們都說得對。
現在我向你們提一個問題:那我們是不是罪人?
為什麼同性戀這些罪人就不能獲得赦免?不能原諒他們的過去?人若願意承認自己的罪、悔改,歸回向上帝,這人的罪就可以被赦免。有誰敢說自己的罪能被赦,而別人的罪即使悔改歸向主後仍不能被赦呢?誰人比上帝更大,竟敢指控上帝所定的呢?
記得唐崇榮牧師說過一句話:「同性戀是很可憐的,我們需要同情他們,而且許多同性戀者是很有才華的,看法也很獨特,當他們悔改歸向主後,有着父性也有着母性的他們可能在處理人的關係的思想上比一般的人更為精密、細心。」
這不是指唐牧師他老人家讚成同性戀,他恨惡這罪如同上帝恨惡這罪一般,但罪是罪,罪人是罪人,基督徒的責任是把福音傳揚給罪人,而不是義人。『耶穌聽見,就對他們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馬可福音二章十七節)』這裡讓我們看到罪人是以病人來作比喻,請問當我們看到有人生病了時,我們是如何對待那病人?是否馬上說:「滾開!不要過來!免得您傳染給我!」這樣子是基督徒彰顯上帝的愛嗎?人若有病,我們豈不是先去幫助他?有人受了傷,若有愛的人怎會不是馬上把傷患者送到治療的地方去?所以,假若我們指自己有愛心,在愛上卻沒有行為,那只是空口談白話,亦不能從那人身上看到基督的愛。
聖經常把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稱為肢體,請問你的肢體受傷時,你是會再在傷口上痛擊它的嗎?若你的左手有了疤痕,你會因為它不是完美的、是有缺憾的,便手起刀落的把左手斬斷嗎?當然不會,除非是神經病。看到自己的左手受了傷,有疤痕,是會好好保護起來,然後處理傷口,想盡方法的去除疤。有些人可能會怕麻煩,或是不懂得除疤,但至少也會好好的藏起來,減少其受磨擦,免得左手受到更大的傷害。不論是如何,即使是再懶的人,或是不介意的,也不會作惡意的攻擊。以攻擊別人來抬高自己的人,那不是聖潔的表現,更不是義的表現。這種人是更為可憐,因為無法在上帝裡獲得滿足(因為不是真的信,而只是表面形式做給別人看的信),而要從別人的身上獲得認同而滿足自我。
不論是怎樣的罪,假若我們沒有愛,就不可能真正給予幫助,因為幫助是從上帝(愛)而來。
基督徒的立場要清晰,不可因為害怕別人的排斥、逼迫而不按真理說話。同時亦要有愛心,不是因為有了公義便可以沒有了愛。上帝是愛與公義並存的上帝,並非倒向其中一面的。
社會上亦有許多人會說:「只要是真正愛對方,管他是不是同性戀?那不是對他們更公平,更好嗎?只要他們快樂就好了,何必這麼執着?同性戀的愛也是一種愛呀。」
你知道說這句話的人有多自私嗎?
請問,你愛一個人,你希望他的將來是向好的,還是向壞的方向走?
你愛他,你是希望他得永生,還是只要他陪着你一起便可,那管他是否會永死?
你愛他,你是希望他得着真正的最大好處,還是只要他不會討厭你,不會恨你便可?
到底你是愛他,還是你只不過是愛自己?
這些都是很老實的問題,任憑我們的嘴巴怎樣說,誠實的良心總會知道我們真實的答案。
知道同性戀是上帝恨惡的,是會滅亡的,那你還是可以接受這個結局,只要現在快樂就可以了?
明知對方會恨你,你會不會為了他的永恆性好處,而把真相告訴他?
這時或許你仍打算說:「只要對方快樂就可以了,不能令到對方快樂,那算是愛他?」我告訴你,就連這句也是很自私的行為,動機也是不正確的。
令對方快樂的動機是什麼?
是因為對方快樂,自己便會很快樂嗎?
是因為對方快樂,就會感謝自己,關係更好嗎?
是因為對方快樂,對方就不會離開自己了嗎?
對方快樂,到底是為了誰?
另外,愛一個人,真的只要對方快樂便可以了?
所以,父母愛兒女,也不用管他們是否吸毒,只要他們喜歡便可?
所以,老師愛學生,不管考試答題有沒有錯,全給一百分就可以了?
難怪有人會以自己的不義來妄想審判公義的上帝,不滿上帝公義的安排。
假若你真的愛他,難道你看到對方在自殘、自虐、不停的傷害自己,你會毫無感覺?一點也不會心痛?假若你真的如此,你還真的是愛着對方?
這些問題都不是要大家公開自己的答案,但是良心會告訴你內心最真實的想法、答案。
作為基督徒的,有同性戀者的朋友,亦該告訴他同性戀的結局。告訴對方的動機是因為愛,是不想對方繼續沉淪,以免日後得着永死的結局。但並不是用看不起的眼神對待他們。
假若看這文章的你現在仍是同性戀者,但願你能在看後好好明白上帝的心意。祂要我們悔改不是因為祂,而是為着我們的好處,祂希望我們得着最真實的愛,得着上好的福份,得着永生。祂在我們還作罪人、作上帝的敵人的時候,基督降生為人,為我們死在十架上,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五章八節)。
告訴你,你有過的痛,他(耶穌基督)都有經歷過,而且比我們所受的傷害更大,更痛。我們沒有過的經歷,他都經歷了,我們經歷過的,他都明白的。這樣的一位,本是至高的,卻甘願卑微自己,為的是要讓我們與我們已得罪了的上帝和好,讓自己在順服父神的安排之下而被害,死在十字架上。
他(耶穌基督)是無罪的,他由一個因聖靈感孕的馬利亞所生的,不是因肉慾而生的。祂為我們所有的人揹起罪的十架,死於十字架上。被埋,降在陰間。死後第三天從死人中復活,留下空的墳瑩讓我們知道他是已勝過死亡的主。他升天,回到天上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他又賜下聖靈作保惠師,也要我們以使徒和先知所寫下的聖經作為教會的根基,讓我們聖徒間有相通,以過著聖潔、公義的生活去建立教會,傳講真道。讓我們知道也相信他說過的將會一一實現,並且是一定會應驗(如:身體會復活,會有永生)。
如此的一位救贖我們的、赦免我們罪的主,你願意去相信嗎?你願意去接受嗎?若你真正明白到自己是有罪的,此刻想悔改,求主赦免你的過犯,歸向主、跟隨主,容讓我邀請你現在來作一個決志信主耶穌基督的禱告。
若你願意,請跟着以下的禱告。
親愛的主耶穌,我後悔了自己做過的事(你可以用幾分鐘或更長的時間去想自己犯過的錯,然後求主赦免)
主耶穌,求祢赦免我,我明白到我需要悔改,不能再讓祢傷心,反要成為祢所喜悅的人。
感謝祢為我的罪而被害、鞭打、死於十字架上,
讓我的罪得赦免,從罪中得釋放,過著真正不被罪捆綁的生活。
讓我可以獲真正的自由,那不是指我會再隨心所慾的從自我到自主,然後由自主到自殺。
我獲真正的自由因為能放棄那隨己私慾而行的自由,把我的己歸向祢的己。
配合祢早已為我的好處而設立的誡命,讓我能夠按受祢的幫助來約束自己。
就如在險的地方我要束上安全帶一樣,那是為我好的,我現在明白了。
感謝祢讓聖靈降下成為我們的保惠師,又讓聖靈進入我心,使我得安慰。
我從現在起不再拒絕祢的愛,要接受祢的赦免,也要領受聖靈。
主,求祢保守我,使我不至再因誘惑而跌倒,不再被罪捆綁。
主,求祢幫助我,使我能因祢與我同在而成為別人的祝福。
主,若祢願意,求祢差我,使用我,讓我生活不再只是生活,而是有生命的。
以上的禱告,奉靠我主耶穌基督得勝的尊名而求,阿門。
恭喜你,這樣你已作了決志禱告,現在有幾件事情我要告訴你的。
1)你要找一間地區教會,開始教會的生活,一間以道為中心的教會,多講道,少講自己的教會。也求主幫助你,帶領你去到祂想你去的教會。一間上帝喜悅的教會,會友是會自我約朿,過聖潔生活,常以道為中心,高舉耶穌基督,自我卑微,有愛等等。願主賜福你能找到這樣的教會,並讓這教會興起來成為別人的祝福與幫助,也讓你成為別人的光,把主光照在你身上的光反射到別人身上。
2)天天閱讀聖經
3)恆常禱告,但不是禱告自己想要什麼,不是以自私的求,而是求多一點的知道,求祂讓我們知道祂想我們知道的事,好讓我們得著知慧的心,去明白祂的心意,作祂喜悅的孩子。
4)過聖潔的生活,把已知的,犯過的錯都更改,盡心盡力的去改,不能說明天再開始吧,而是要立即。
5)開始關心別人的靈魂,以往單看生活上的,現在既然已是天國的子民,就該以父的事為念,以天國的事為主要。我們既然有著機會蒙這上好的福份,就不要只是自己接受,忘記「傳」這個動作。不論往後有多大的挑戰,不論往後會有多少逼迫,因為我們不再是為自己而活,乃是為主而活。就不用害怕,因為「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約翰一書4:18)」。
求主往後繼續賜福我們,讓我們能在上帝國內的事大大得力,並且力上加力,讓這美好的十架福音傳揚在普天之下,讓萬民都歌頌我主耶穌基督。奉主耶穌基督得勝的尊名祈求,阿們。
願上帝幫助大家
小農夫
请问上帝会原谅已经悔改的人吗? 我很害怕...
回覆刪除問:上帝會原諒已悔改的人嗎?
刪除請問弟兄,你所害怕的是什麼?是怕自己犯了一些不能被赦免的罪嗎?
假若你已選擇信靠祂,依靠祂過聖潔的生活,上帝當然會赦免你的罪,因為除了褻瀆聖靈的罪外,沒有任何一項罪是不能被赦免的。
什麼是褻瀆聖靈?
提及有關褻瀆聖靈的文章:
http://sowingintheworld.blogspot.com/2012/02/blog-post_27.html
http://sowingintheworld.blogspot.com/2011/12/blog-post_24.html
回看聖經所記載的一些事:
『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清早又回到殿裡,眾百姓都到他那裡去,他就坐下教訓他們。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約翰福音八章一至十一節)』
犯姦淫的婦人被赦罪,還有一個,一生都在做壞事,只因聽了主的一句話「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加福音二十三章三十四節)」,就馬上被感動,在十架上有了認罪、悔改、並口裡承認、心裡相信。然後耶穌便開口告訴他當天便要與主一同進入樂園中。
那我們既然被赦罪,是不是指犯過的錯便不用負責、不用接受刑罸?
當然不是!舉個例子,父親把你養大,結果你跑去作賊,因搶劫他人的財物被捕,這時你跟父親說:「父親,我知道錯了,求你原諒我吧。」你的父親在確認你的的話後,得知你是真的知罪、認錯,便跟你說:「孩子,父親原諒你,以後要好好的作人,別再犯罪了。」
請問,你父親現在原諒了你,那你還需坐牢嗎?
當然要!
當大衛王醒覺自己因犯了姦淫與殺人的罪後,得罪了上帝,他馬上認罪悔改,這時上帝仍要他承受自己所犯的惡果。
我們因上帝的恩典,使我們相信祂獨生子的救贖,因而被上帝赦免我們的罪,但是不代表我們在世上不用受我們所犯罪之惡果。
但若你只是害怕你可能會犯了褻瀆聖靈的罪,那我告訴你,你現在仍然害怕,按理來說,你還未犯褻瀆聖靈的罪。
小農夫
如果我是同性戀,主耶穌還會愛我嗎?它會願意讓我跟我所愛的人結婚,攜手一生嗎?我是不是會下地獄?永遠無法回到主的懷抱?(很擔心)
回覆刪除問:如果我是同性戀,主耶穌還會愛我嗎?它會願意讓我跟我所愛的人結婚,攜手一生嗎?我是不是會下地獄?永遠無法回到主的懷抱?(很擔心)
刪除答:不用擔心,因為我們首要知道的是,凡是蒙上帝所拯救的,必然被拯救到底,而凡被拯救的,必沒有一個會失落。
而您所假設的問題,是本身存在問題的。我們可以來思想一下。
『如果我是同性戀,主耶穌還會愛我嗎?』
請問有那一個人是因自己的行為稱義的?有那一位可以告訴我他是憑自己的行為稱為稱的?沒有。因為聖經清楚的告訴了我們,所有的人被稱為義都是因為上帝的主動,而不是人的主動。人是的主動只是作回應,所以在救恩的當中,我們稱人的主動為「被動的主動」。既然是這樣,主是為誰而死?答案就是:「主乃是為蒙父上帝所揀選的人而死。」
當您問『它會願意讓我跟我所愛的人結婚,攜手一生嗎』的時候,我會反問:「聖經怎樣告訴我們『何為愛』?」
人常以自己作為對愛的解釋,以自己成為絕對的標準,但我們知道絕對的真理並不在人那裡,絕對的標準也不可能建立在人的身上,因為絕對、真理乃是上帝的專用詞。真理的本身有兩個特質,1)自有永有,即在時間被造之先已經自我存在,而真理也是直到永遠,不會消失的;2)永不改變,不會因為多人認同而變得更加真,也不會因為少了人認同就沒有那麼真。這就是真理的特質。人不可能自有永有,也是會改變的,所以人便不是真理,而是被真理所造的被造者,是該服在真理以下的。
我要再向您發出提問:「當您聽到十字架救恩的訊息時,您有被感動到嗎?您知道主是何等的愛您嗎?我們知道自己的罪有多大嗎?我們知道自己無法解決罪的問題嗎?祂為您為我的罪而死在十字架上,就是要為我們解決罪的問題,我們有接受這救恩嗎?」
假若我們真有接受救恩,那是因為上帝的靈已在我們心中,並且已經在工作了。因為死了的人是沒有辦法相信的:「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以弗所書二章一節)」有那一個死了的人可以說我要信?沒有,所以只有先被重生的人才能說相信主。而人不可能自己重生自己,所以我們乃是白白的領受這恩典,是祂先叫我們活過來,然後使我們明白、感動,便必定接受祂這救恩了。
您接受這救恩了嗎?假若接受了,您會因着上帝的感動而脫離罪。這是一場痛苦,有極大爭扎的長期戰爭。作為基督徒並不是指會一帆風順,若還未認識基督教福音的,可參閱相關文章:http://sowingintheworld.blogspot.hk/2012/12/blog-post_18.html
但願您能依靠主,然後勝過一切的罪,真的捨己歸向祂。那您就有了明確的得救確據。既是得救,就不可能再不得救的了。
願上帝幫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