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總覺得閱讀聖經很困難,所以我購買了很多的參考書、解經書註釋書,好讓我在邊看聖經邊看那些參考書。但是在我看完聖經後,當別人提問我看過的聖經章節時,我仍是不太明白那經文的意思,最多只能回想起解經書中的內容。當一些牧師再解釋某段的時候,我就心中很悲傷,為什麼自己總是只能看到解經書中的內容,而不能像牧師他們那樣有新的看法?
答:聖經是很容易亦是很困難的書,容易是因為上帝祂願意自我啟示給我們人類,所以祂願意以我們能夠明白的來理解祂的屬性。那聖經為何又是很困難的書?因為我們人實在太小了,上帝太大了,我們的智慧有限,我們的能力有限,在我們這些一切有限的之中,如何能理解那無限的上帝?所以聖經是容易的,亦是困難的。
我們先來注意自己的部份:
讀經的心態
謙卑的心
我們是用何種心態來讀經?讀經若是用驕傲的心態,那不管你用多久的時間亦無法讀出其真正的意思。一個人若自以為明白,那在本來他可以明白的地方,他仍是不明白。因為這是以自己以為的正確來抗拒那真實的正確,既然抗拒真實的正確,那又怎會得到真實的正確?
敬畏上帝的心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若不是祂親自告訴我們,我們又如何得知祂的事?我們要知道上帝的事,便要先求上帝給我們知道。人若不懂敬畏上帝,沒有視上帝為上帝,沒有明白祂那絕對的主權,沒有服在祂之下,那即便如何努力,也無法理解祂的話。
對上帝的信心
我們讀經,不是以不信、懷疑的心來閱讀,這樣只會為自己加添越來越多的問題。聖經是會有許多暫時自己無法理解的地方,但不是因為聖經有誤。我們必需承認,聖經是無誤的,聖經是絕對的,我們之所以無法明白,是因為我們所知的太少了,我們太有限了。我們要相信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那絕對誠實、絕對正確的上帝是不會出錯的,所默示下的聖經亦不會有誤。看聖經時必需對上帝有全備的信心,亦相信當自己願意接受祂的恩典時,上帝是會樂意自我啟示我們,所以我們是可以明白聖經的內容。
安靜的心
聖經不是我們出了問題、心情不好、痛苦時的便利藥,不是待我們出了問題狀況才去看。有人因為失戀了,很苦悶才願意去看聖經,這時的心根本無法安靜下來,所看到的即使有所安慰亦很易是用讀入的方式觀看聖經。舉例說當被伴侶離棄時看到『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若是跌倒,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若是孤身跌倒,沒有別人扶起他來,這人就有禍了。再者,二人同睡就都暖和,一人獨睡怎能暖和呢?(傳道書四章九至十一節)』就可能在想:「是呀,上帝說得真對!二個人總比一個人好,難怪我會這麼傷心,上帝祢真了解我的需要呀。」是的,上帝是了解我們的需要,祂所說的亦是絕對正確的,可是我們若用這個方法去解釋聖經,用這方式來理解聖經,我們就正在斷章取義。聖經不是情歌的歌詞,不能在看到的時候就說:「呀!這就是在說我!」聖經豈是寫給你一個人的?當我們無法安靜的時候閱讀聖經,也無法真正的把其中的意義讀出來。
預備的心
你習慣在什麼時候閱讀聖經?在車站等公車的時候?在等朋友但對方還沒到的時候?在餐廳點了餐但還沒來到時?那種匆忙之中的閱讀又如何能認真?我們要有預備的心,以充足的時間來閱讀聖經,而非在匆忙之間隨便閱讀一下。閱讀聖經不是為了與弟兄們作競賽、看誰讀得比較快、比較多。閱讀聖經是重質、又重量,不是單單只需要量多。我們需要安排一個時段來閱讀聖經,預備領受這上帝默示而寫成的屬天智慧。
等候的心
當看不明白聖經時,我們會否隨便安置一個答案、或是乾脆放棄?遇到問題時,總是希望「現在就能解決」,但假若上帝是要我們先去歡歡喜喜的經歷那些難處,要我們知道患難中能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羅馬書五章三至四節),這一切都出於上帝的美意。我們不可凡事以自己的時間表行時,亦要懂得去學習明白上帝的心意。因為祂有着祂的時間,也許暫時我們還不知道,等時候到了,祂所要我們知道的便會讓我們知道。
讀經的動機
我們為什麼要讀經?是為了將來去讀神學的時候方便拿學分嗎?是為了要與人辯論時能得勝嗎?是害怕被別人提問時答不出會沒面子嗎?假若這是你讀經的目的,那這些都不是正確的動機。
為什麼基督徒要閱讀聖經?
http://sowingintheworld.blogspot.com/2012/02/blog-post_28.html
在讀經之先,我們該先向上帝禱告,求祂的靈作為我們閱讀聖經時的引導。因為我們的有限,無法完整的了解無限的祂,只能靠求祂憐憫我們、幫助我們,使我們在閱讀聖經時不作偏離。假若我們不禱告、不求祂的幫助,單以自己來閱讀聖經,這樣驕傲的態度並不能讓我們了解祂。而且,若只以自己的想法、個人經歷閱讀聖經,很容易便會偏離聖經的原意。因為我們所想的並不是上帝所想的。『天怎樣高過地,照樣,我的道路高過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過你們的意念。(以賽亞書五十五章九節)』
基督徒在獨自閱讀聖經時不該心存偏見,不該受到傳道人、牧者講道內容的影響,亦不要受自己過去的經歷、領受所影響。在開始閱讀之時,亦不該把解經書、注釋書放在旁,一邊看聖經,一邊看這些參考書。這不是指講員所講的、參考書中的不重要或是不正確,而是假若我們往往只從別人的領受中作為最終的領受,那樣的方式只會把我們思想局限在一定的範圍中,並無法從聖經中看出新的事情來。講道員給予我們的看經方式我們是可以學習,但不是把講員解經的內容完整的在看聖經時便馬上想起講員的話。我們閱讀聖經,是要讓自己時刻思想起主的話語,不是人的話語。參考書亦一樣,這些書與講員的話語可以在我們閱讀聖經後再作參考使用,但並非一開始便所有書都打開來閱讀,令我們減少思考過程,單單背記那些翻釋內容。
當然,一些有系統的閱讀聖經方式我們是要學習,但不是直接把「解釋」複製到自己的腦中便當自己已經閱讀過聖經。我們並非要把別人的思想作為自己的思想,即使某某牧者他的見解是很好,我們在聽其講道時亦要以全本聖經的總原則作準,來衡量對方所說的是否合符聖經,是否正確。我們要學習的是對方的方式,不是照字搬字的解釋。
多一點的時間,理解自然多一分
閱讀聖經是需要花時間的,你看一段聖經用十分鐘,得着就是十分鐘的理解明白。若你把十分鐘加到三十分鐘或一小時,那你能看到的便會比十分鐘更為多。同一段經文,用十分鐘和用三十分鐘和用一小時看的是不同的,若我們真的想要了解更多,我們該安排更多的時間去閱讀同一段經文。
上文與下理,眼界廣一點
閱讀聖經不是抽籤文,不可隨意選一句然後看看適合自己與否便按自己的心意來隨意解說,這絕對是很危險的事。閱讀聖經的時候總要觀看上文下理,有時候我們只看了一段會以為是這個意思,但當完整的看完全章才知道剛才的想法是錯誤的。不單看同一章的上文下理,有些經文是需要閱讀更廣,要閱讀其他的章節,甚至需要閱讀其他的聖經書卷才能明白。
細查背景,了解作者、時間、地點等相關事情
我們如何了解一個人?一般的方式就是先了解該人的背景。我們若要讀出聖經中的經意,我們亦要去查閱該書卷的背景。一句說話我們若不了解作者的脾性、寫作時的語氣、當時的環境,我們便很容易誤解其寫作的原意。舉例來說:同樣一句「這人真的很好」,單看字面,人第一時間會以為作者所指的那人真的是個好人,若是作者加上一個語氣的標點「這人真的很好?」你或許會開始想,為什麼要加上問號?是否這人並不是真的很好?還是連作者也不知道這個人是好人還是壞人?還是說本來作者覺得這人很好,但是因為看到一些事情,開始懷疑起來,所以便有了提問的語氣?假若了解作者當時是看到了眾人都稱讚某個人是個好人,但是作者卻看到這個人在暗地裡作了不該作的可恥行為,然後才說了句「這人真的很好?」,我們便能更清楚知道作者的寫作用意,這句話亦由原本只以為是這人真的是個好人,明白到作者是在提醒人該好好想清楚,或是在諷刺性說出這一句的話。聖經中亦有着許多的句子,不同的時間、地點、環境,是會影響着該句說話的意義,我們在閱讀時亦要小心注意。
聖經無誤,反合性經文的重要性
聖經是無誤的,人若不明白只因人所能知的有限,或是自己還沒能懂而已。閱讀聖經要常看反合性經文,以減少誤解的機會。什麼是反合性經文?反合性經文(paradox)就是一些看似矛盾,但實質並不矛盾的經文。以下試舉出一些例子: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十四章二十六節)』
這裡是否指跟隨主耶穌的人是需要恨自己的父母?
不恨父母就不可以跟隨耶穌?
所以世上的不孝子都是在跟隨主的吩咐?
他們是因為敬虔所以才不孝順?
假若用這樣的方式去解讀聖經,那『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馬太福音十五章四節)』中的經文豈不是自相矛盾,是不是因為上帝自己不小心說錯了?
上帝若是會犯錯,上帝早就不好意思作上帝了。人墮落的思想會把上帝也當作是人般看待,認為人會犯錯,所以上帝也是會犯錯的,這就是人在墮落後產生的錯誤觀念。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馬太福音五章三十八至三十九節)』
那這節是否是指只要有人想要打我們,我們作基督徒的便要乖乖的站着別動,而且要讓別人多打一點,這才是基督徒?
『耶穌說:我若說的不是,你可以指證那不是;我若說的是,你為甚麼打我呢?(約翰福音十八章二十三節)』
若之前的說法是成立的,那這一節我們該如何解釋?
基督徒不是胡里胡塗,不是無知的人,更不是不理性的。真正的基督徒是將理性歸回真理,這才是基督教的真正信仰。
反合性的讀經並不是什麼創新的方式,而是以往眾聖徒觀看聖經的一貫方法。我們所傳的是古老的十架,是永恆上帝的話,而不是今天才成立,今天才有的。
我們需要知道的是:
上帝是絕對的,上帝亦是絕對的正確無誤。
上帝的話絕對無誤,被上帝啟示及掌控的聖經亦是絕對無誤的。
真正的經文解釋一定可以經得起時間及全本聖經的考驗。
聖經中任何一句話是能夠貫通聖經中其他書卷、章節的,是一致性的。
人若只能在某句經文上解讀出其意思,當在其他章節中解讀時發現有所衝突、矛盾,這代表該人在解讀經文上出現問題,並非真正的了解該節經文之意。
『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十四章二十六節)』
『神說:當孝敬父母;又說:咒罵父母的,必治死他。(馬太福音十五章四節)』
反合性的方式解經,用於這兩節經文上,那到底是什麼意思?主耶穌並非叫我們去恨父母,而是告訴我們愛父母的程度並不可越過愛主耶穌的程度。當把父母和耶穌同放一處衡量時,我們愛主的程度是要絕對過於愛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所以愛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的程度,在相比起愛主的程度來看,愛父母就像是恨父母的程度,這是因為愛的層次上的不同。當要我們選擇捨棄誰的時候,就是選擇捨棄父母也不能選擇捨棄主。
沒有一個人能一開始就把整本聖經都了解清楚,甚至說白一點,沒有人在活着時能完全的明白上帝。但這並不代表我們不能在某些程度上明白上帝的心意,我們該每天不停的練習、歸正,把錯誤減至最低,謙卑的回到主前,求主幫助我們來明白祂的話語。
小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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