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亞伯蘭將他妻子撒萊和姪兒羅得,連他們在哈蘭所積蓄的財物、所得的人口,都帶往迦南地去。他們就到了迦南地。(創世記第十二章五節)
很多人認為順服上帝、跟隨上帝是要等到自己走投無路,在絕望之中才需要跟隨,這樣的想法是有問題的。人若是只看地上的財物,和地上的需要,在豐足的時候,因着不信,就會覺得自己過得不錯,無需要上帝的幫助。但是我們所指的走投無路是指失去一切的財物嗎?是指我們在地上因着物質的缺乏而沒法可以存活下去,所以才願意跟隨主,好向主求給自己飲食嗎?我們信,並不是因為我們需要吃喝而信,我們不是打算利用主來解決我們生活上的問題,因為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不是來為解決人生活的問題,乃是解決我們「得罪上帝」、「罪」的問題。
在創世記第十二章五節中可以讓我們看見,亞伯拉罕往迦南地去之先已經很富有,並不是因為他欠了很多人的債,以致他不得不跟隨主,讓他可以逃去一切債項的責任。他願意遵行主的話,只因祂相信上帝就是那位又真又活的上帝,是事事看守祂,信實的那位大能者。而且,基督徒擁有財富並不是罪惡之事,因為財富本來就是主所賜的,我們不能說因為一個人很富有,所以他是犯罪的人,難道說一個窮人便一定是義人嗎?豈不知不論窮富的人也常有作惡的嗎?擁有財富並不是罪,我們所要正視的乃是如何對待我們所擁有的金錢的那種心態。
「有一隻船是西門的,耶穌就上去,請他把船撐開,稍微離岸,就坐下,從船上教訓眾人。講完了,對西門說:把船開到水深之處,下網打魚。西門說:夫子,我們整夜勞力,並沒有打著甚麼。但依從你的話,我就下網。他們下了網,就圈住許多魚,網險些裂開,便招呼那隻船上的同伴來幫助。他們就來,把魚裝滿了兩隻船,甚至船要沉下去。西門彼得看見,就俯伏在耶穌膝前,說:主阿!離開我,我是個罪人!他和一切同在的人都驚訝這一網所打的魚。他的夥伴西庇太的兒子雅各、約翰,也是這樣。耶穌對西門說:不要怕!從今以後,你要得人了。他們把兩隻船攏了岸,就撇下所有的,跟從了耶穌。(路加福音五章三至十一節)」
主可以在呼召時叫人捨棄一切,也可以叫人帶着祂所賜的一切來跟隨祂,只是我們要知道,我們所帶着的並不是屬於我們的,而是已經歸給主了。假若主要使用,我們不會有不捨得的感受,因為在跟隨主的那天起,一切已經不再是我們自己的了。我們既是捨己,不論是我們的性命或是財物,就當把一切都捨給主了。並且因着主要使用我們為祂盡忠看管的財物時,我們乃是大有喜樂,因為知道主既願意使用,乃是願意讓我們享受祂的榮耀,也給我們有歸榮耀給祂的份。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是已經獻上了一切嗎?我們當真是已經選擇了捨己嗎?求主幫助我們,讓我們能學像基督般,就是把生命也獻上,也是甘願的。
小農夫 @ 基督教果園
「路加福音三章五至十一節」的正確為「路加福音五章三至十一節」,感謝 Jacqueline Leung 來信提供正確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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