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0日星期日
每日靈修 20130310 (創世記 2:18)
經文:耶和華上帝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世記二章十八節)
婚姻為什麼是神聖的?因為婚姻是神聖的父所賜下的。在人還未墮落以前,婚姻的確是神聖的,但當人墮落以後,許多婚姻已經不再有這樣的聖潔存在。婚姻是上帝賜下的,不是因為人自己突然想到需要,所以再去找些什麼和自己配合。既然是上帝賜下的,那婚姻到底要如何才是正確?只能從上帝那裡才能看到。
配偶是上帝所安排的,是祂為人而設的,也預表了基督與教會的關係。從聖經中我們能多處看到教會比喻是基督的新婦,所以人的婚姻關係亦是不可或缺的。現在不知道到底是教會中良好的對象很難尋找,或是因為弟兄姊妹曾受到過傷害,以致有着許多找伴侶的都找不着,有些則不願意有婚姻的關係。其實一個人除非真的有特別的呼召,而他自己又清楚知道上帝對其安排是獨身,甚至是因為一些身體上的缺陷,所以才選擇獨身,否則一般而言,人在成長後應該按照上帝造人的心意,選擇合上帝心意的伴侶來作為結婚的對象,而不應妄自決定要獨身。
但在選擇伴侶的關係中,我們亦要非常小心,不是選擇不信的作為對象,因為信徒和不信的人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哥林多前書六章十四節)。雖然聖經曾告訴我們男人是女人的頭,但這裡亦給我們知道,女人是男人的幫助者,所以兩者同樣是有着不同重要的位置,作男人的不能因為自己是頭,就勉強妻子凡事對自己千依百順。反而是該謙卑,明白自己也是有不足之處,需要一位賢德的妻子來輔助自己。
我們在教會、團契關係中亦是如此,各人要看別人比自己強(腓立比書二章三節),在需要的時候誠實的向弟兄姊妹提出請求,因為在教會的關係當中,有真實需要而強硬的不接受幫助,亦是驕傲的一種。我們要明白,大家的關係是彼此相愛,互相幫助,而非自己是唯一的能力者,只有自己付出,而忽略了自己也是非常需要接受別人的幫助或共同努力的。
小農夫 @ 基督教果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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