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做裙子。(創世記三章六至七節)
人到底在什麼時候開始不能再坦誠相對,要這裡遮一點、那裡遮一點?就是從人類的始祖犯罪開始的。從文字來看,他們吃了後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的,因為這裡寫着「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做裙子。(創世記三章六至七節)」
他們真的是這時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的嗎?在此以前,他們並不知道嗎?不是的,「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創世記二章二十五節)」原來在人仍未有罪以前,人是能如此坦誠的,並不需要遮掩,人亦不會對坦誠感到羞恥,因為當時人並未玷污,內心仍是純潔的。但當人墮落以後,思想亦不再純潔,這個「看見」便成為了令自己感到羞恥的狀況。
人在犯罪後,便得着了人初次的罪疚感,原本人是該順服上帝的話,但人卻選擇了不信上帝。當我們決定不再信任上帝時,我們便開始自主起來,然後每一步所走的路都是遠離上帝,縱使我們是說愛着祂,但我們所行的卻是遠離祂。「主說:因為這百姓親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敬畏我,不過是領受人的吩咐。(以賽亞書二十九章十三節)」
我們看見人犯罪以後除了罪疚感,便是開始有着關係的疏離。上帝原是要我們彼此相愛,要我們能坦誠相對,但因有着罪以後,人便要以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做裙子,要在彼此之間築起圍牆。人對上帝的不信任,之後就是對人的不信任,這亦是我們現今所能看到的景況。與上帝關係惡劣的,與人那真實(心氐裡)的關係亦會是惡劣。
小農夫 @ 基督教果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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