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4日星期日

每日靈修 20130324 (創世記 3:1-6)

經文:耶和華上帝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對女人說:「上帝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上帝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上帝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惡。」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創世記三章一至六節)

撒旦的詭計、人類的墮落-叫人忘卻上帝的恩典

上帝給我們許多的恩典,祂告訴人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都可以隨意吃,給人有為萬物命名、與上帝對話、享受一切祂為人所預備的權柄。

撒旦的這個詭計是要人忘卻上帝給人的恩典,只要去想上帝對人的誡命。當人有着私慾、受試探的配合時,很容易便忘卻了祂所賜的恩典。其實上帝給人誡命乃是要人得着上帝所賜的恩典,要人在上帝裡面享受祂的豐富,而非因為上帝是喜歡要人凡事受限制。

「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加拉太書五章一節)」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加拉太書五章十三節)」

撒旦告訴我們的自由是做什麼都可以,是放縱情慾的自由。其實那並不是真自由,只是野蠻。人做什麼都可以嗎?不是的,因為人的能力有限,在能力的層面既然不是無限的,就在自由的層面也不是無限的,更不可能會有着「做什麼都可以」的機會。自由並非什麼都能作,而是可以在自己不想作的時候不去作,這叫自由。但當人墮落以後,已經在罪的當中,便沒有了原先上帝創造人時給與人的自由性,只能繼續在罪中犯罪,所以人便沒有了自由。直到基督的贖罪祭完成後,把人帶回原本的位置,才能重新得着真正的自由,可以選擇繼續在上帝的裡面享受祂、順服祂,選擇不犯罪。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要凡事感恩上帝,要知道祂要我們所遇見的一切事都是有着祂的美善之意,我們若忘卻了該存着感恩的心,就為魔鬼留了地步,漸漸變成埋怨上帝的人。


小農夫 @ 基督教果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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