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1日星期四

「復和」 - 香港的政治出路(1):除去黑白二分的教條式思維


因著 6 月底前立法會將會就「2017 香港特首的普選方案」進行表決,未來一個月香港正進入關鍵的時刻,筆者希望把握時機發表一些文章引發讀者進行關鍵的思考。本來,筆者數月以來是集中思考政改通過與否的利弊,然而,筆者有次在一個電視節目中聽到黃成智先生提到「復和」的概念,擴闊了筆者的思維,看見政改通過與否不是最關鍵之處,最關鍵之處是無論政改通過與否,香港社會各界都應該倡導「復和」的概念與行動。

「復和」其實早於 80 年代,正當香港面向回歸中國的歷史性時刻,由楊牧谷牧師首先提出。楊牧師於 30 年前已看見若要成功落實「一國兩制」,中港兩地必須除去種種的不信任,甚至是種種的冤仇。今天,中港之間敵我矛盾的關係比以往是有過之而無不及,更加迫切需要「復和」的智慧。攔阻香港社會走向「復和」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之一就是黑白二分化的教條式思維。

近幾年,在香港的社運界中常聽見「我要真普選」,「向假普選說不」,「不要有篩選,普選必須合乎國際標準」等政治口號。其實,仔細思考,這些口號充滿絕對性,好像普選只有真與假兩種。若處理基要的信仰與道德的問題,這種非黑即白的思維是必須的;但若把政治宗教化,以「原教旨」的精神去捍衛一套政治理念,往往會為社會帶來衝突與分化。

在此,筆者不認為基督教信仰是反對民主政治,但不認同兩者可以等量齊觀。民主的理念與聖經的觀念是有相容之處。例如,民主是制衡統治者權力的機制,背後的前設是「權力令人腐化,絕對的權力產生絕對的腐化」,這與聖經中人性全然敗壞的教義吻合,因為統治者是有罪性的人,不能被神化,需要受到制約;另外,民主讓人民脫離了極權者的壓迫,使人性的尊嚴得到尊重,百姓的福祉得到保障,而聖經雖指出人性全然敗壞,但同時強調人是按照神的形象樣式被造,人性仍然是尊貴,社會需要維持公義,貧窮人需要得到照顧。

然而,聖經也多次記載領袖的失誤與百姓的叛逆產生集體犯罪的悲劇。在出埃及記,以色列百姓欲製造假神,而祭司亞倫又縱容他們,結果眾百姓集體拜金牛犢;在耶穌時代,法利賽人等宗教領袖妒嫉耶穌,利用百姓的愚昧,以群眾力量迫彼拉多釘耶穌上十字架。我們看見,不論是群眾迫領袖犯罪,還是領袖利用群眾犯罪,都會令「民主」失敗。因此,民主不是絕對的,民主能否為人民帶來福祉,乃取決於領袖與群眾的素質如何。

在現實世界中,領袖與群眾都是有罪性的人,民主政制下也產生許多問題。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數十年來在全球輸出「民主」,許多極權國家採用了民主政制,百姓的生活可能比獨裁時代更不安穩。其中典型的例子如伊拉克,當美國推翻薩達姆政權後,在當地推行民主政制,選出來的馬利基政府其實是由美國扶植的。然而,當美國正式從伊拉克撤軍,這個所謂「民選」的政府根本沒有能力穩住大局,各個地方勢力紛紛組織武裝力量進行內鬥。在薩達姆時代,異見者的確會被暴力清算,但在強而有力的政權下,一般百姓還是有較安穩的日子過,相對現在永無寧日的武鬥,人民連基本存活也成問題。

中東的悲劇反映出民主政制所面對的一個關鍵的問題──人性的自我中心必然會產生許多矛盾。在民主政制下,各個持分者都得到充權,必然會為到自身的立場與利益鬥爭,激代內部矛盾。在中東原教旨色彩極端強烈的地區,內部矛盾演化成血腥的武裝衝突;在西方較文明的民主社會,內部鬥爭雖以和平的方式進行,但也令社會內耗,發展停滯。歐美國家面對金融海嘯後的經濟困境,總統往往在國會處處受到反對,難以推行合適的經濟政策。

筆者提出以上的例子不是要反對民主,而是要反對一種兩極化的思維,認為獨裁是百分百邪惡,民主是百分百光明。治亂世,有時是需要強權來壓住各方的鬥爭,方能使社會較為安穩;而民主政制則需要許多的配套與條件,才能有效處理社會的矛盾。若人民各持極端的立場,不為到整體社會的福祉求同存異,民主發展難免變得劣質。

以香港為例,近幾年不斷爭拗何謂「合乎國際標準的真普選」。其實,在民主政制實際的操作中,正如羅致光先生的分析,沒有所謂「真」與「假」之分,只有程度上的差異。沒有篩選的普選的民主成分當然比有篩選的普選為高,但即使有提名限制的普選的民主成分也的確比小圈子選舉的為高。因此,是否接受人大 8.31 的普選框架,並不是道德問題,更不是信仰問題,只是不同社群對民主進程的接受程度有所不同,不論各方持守什麼政治立場,都不應以自為站在「道德最高地」,把異見者視為「賣港」的敵人,繼而互相對罵。

再以西方的民主政制為例,她們的選舉也不是百分百的普及。美國的總統選舉是選舉人票制度,並不是一人一票每票等值,不同州分有不同數目的選舉人,最後是取得最多選舉人票的候選人勝出,不是總票數最多的勝出。這種不按人數比例設計的間接選舉,明顯是向較重要州分的利益傾斜;在英國,人民沒有機會直接一人一票選首相,只能投票選自己選區的下議院議員,然後再由下議院取得多數議席的政黨組織內閣,推舉首相,因此英國的政制也是間接的民主。至於在提名候選人的方式中,大部分的民主國家都沒有「公民提名」,而是由兩大黨推舉候選人,只有所謂「民意的代表」參與其中。因此,從民主國家的政制發展去看,所謂普選的「真」與「假」、「國際標準」其實都是空泛的理念。但今天社會各方為到這些空泛的理念而爭個有你無我,不實事求是去推動民主發展,實在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還有,許多民主派人士認為只有沒有篩選的普選才能確認特首的認受性,這種思維實在是過於簡化的二分法,完全忽略了民主政制的運作需要許多的配套,及現實社會的複雜性。舉例,民選國家的領袖當中不乏民望「插水」的人,如台灣的馬英九、英國的卡梅倫;但威權國家的領袖也可以長期得到大多數民眾的支持,如俄羅斯的普京、新加坡的李光耀。一個政府能否建立認受性,除了選民基礎之外,至少還需要兩個條件,一是執政黨要擁有足夠的勢力,二是需要有才能的政治人物。

在台灣九合一選舉中,國民黨敗給民進黨,令馬英九成為「跛腳鴨」總統;同樣,在美國國會選舉中,民主黨敗給共和黨,也令奧巴馬的施政更為舉步維艱,因為民主政治基本上是政黨政治,執政黨推行政策,在野黨監察施政,若果執政黨勢力太弱,施政就會受到在野黨攔阻。在香港,政黨政治未形成,政府沒有穩固的班底支持。現在,立法會選舉是採用比例代表制「大選區,多議席」的方式,令到細黨有生存空間,因為他們只須吸納一成多的選民支持便能成功當選,因此他們的立場多是偏激,不會考慮整體社會的益處,導致現在的立法會細黨林立,各自為政,甚至各懷鬼胎。當政府提出把五區直選改為九區直選,藉此減少每個選區的議席比例,許多細黨為求自保都提出反對。然而,若香港這種「戰國七雄」的亂局未能整合,即使是「普選」出來的政府的認受性仍然會受到「群雄」挑戰。

至於政治人才,香港的泛民陣營是相當缺乏。「香港政改民意關注組」早前作了一個有趣的調查,題目類似是「若可普選特首,市民心目中的人選是誰?」。結果第一人選是林鄭月娥,第二是曾鈺成,第三是余若微,前兩者都是建制派,且在自稱泛民、中間及建制的市民都有支持者,但民主派余若微的支持者絕大部分是來自自稱泛民的市民。由此推論,泛民陣營目前只有余若微是高民望,而且不是社會其他陣營都較能接受的人物。筆者認為原因有兩個,一是泛民的政治人物多欠缺行政經驗,二是香港大多數市民不會選擇一個與中央對抗的人作特首。

再進一步推論,泛民即使成功爭取一個沒有篩選的普選,她們的候選人勝出的機會也很低。現時泛民陣營中只有極少數的人是在建制內推動政策,有些泛民政黨甚至認為黨員加入政府是違反黨規,在這種敵我矛盾的思維下,難以訓練具宏觀視野的政治人才;另外,泛民的政治人物若拒絕與中央溝通,建立互信關係,不但北京不能信任他們,甚至難以獲得大多數香港市民的支持。

上文筆者只是重點式提出民主政制的限制及其所需要的配套和條件,其中最重要的是民眾要離開「原教旨」的極端思維,不把一套民主理念絕對化,尊重其他持分者的意見,重建理性討論的平台,以復和取代鬥爭。鬥爭式的民主其實是建基於極端的個人主義,而復和式的民主則需要捨己的精神,前者與基督教信仰背道而馳,後者則是基督教文化的實踐,筆者留待下文再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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