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耶和華又對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他說:「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每樣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地擺列,只有鳥沒有劈開。有鷙鳥下來,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亞伯蘭就把牠嚇飛了。(創世記第十五章六至十一節)
那時代的人立約,要將動物切成兩半、分開擺放,然後雙方要從其中經過,表明若是有人背約,就如這些動物的下場一樣。聖經中亦有相似的儀式:「猶大的首領、耶路撒冷的首領、太監、祭司,和國中的眾民曾將牛犢劈開,分成兩半,從其中經過,在我面前立約。後來又違背我的約,不遵行這約上的話。(耶利米書三十四章十八至十九節)」這是為了表明「約」的重要性。反觀今日有許多人對約是何等的輕看,當成閒言一般,說了就忘記,或是毫不在乎背約。這樣的情況不但出現在不信的人身上,連教會當中亦常有發生。
我們該自我反思,今日的屬靈境況到底如何?是否重視上帝與我們所立的約?這約雖然不是我們與上帝作相等的付出而立,因為在這個約中,是上帝獨自完成整個立約的過程,人在其中並沒有任何使上帝得益之處,只有人自己得着從上帝而來的益處。在這個約中,人是受恩的一方,而上帝則是施恩的那一位,祂因為愛我們,甘願把自己放在限制的當中,以約來顯明祂是何等願意使我們得益處,何等的願意與我們結連,與我們建立永恆的關係。
關於為何其他動物都要被劈開,只是鳥沒有被劈開,利未記一章十七節有詳細的參考:「要拿著鳥的兩個翅膀,把鳥撕開,只是不可撕斷;祭司要在壇上、在火的柴上焚燒。這是燔祭,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是要豫表主在十字架上的時候,祂的一根骨頭也不可以折斷,「應當在一個房子裡吃;不可把一點肉從房子裡帶到外頭去。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出埃及記十二章四十六節)」「這些事成了,為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約翰福音十九章三十六節)」
動物被劈開,亦可以代表上帝與人之間的一切阻隔,藉着基督已被除去了的這個意思。「耶穌大聲喊叫,氣就斷了。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馬可福音十五章三十七至三十八節)」「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他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上帝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希伯來書二章十四至十八節)」另外,也表示將來在大審判的時候,無論是生的、死的、健全的、殘缺的、都要受到上帝的公義審判,唯有因着祂的恩典而蒙救恩的,可以因着這信而無需受到審判的刑罸,乃是靠基督的義而永遠在主裡享受祂。
親愛的弟兄姊妹,當我們看到這個約的時候,實在是要感謝上帝,因為祂使我們蒙受這恩典,為此我們就當大大的喜樂。因那創造天地的主,竟願和我們立約,實在顯明了祂是如何愛我們。活在世上,雖然仍然會有不同的困難,但因我們仰望那愛我們的主,我們的心就歡喜,不再為這些難處憂愁了。而再次觀看這段經文的時候,也令我思想到作為基督徒的我們總是要分別為聖、將自己的身心獻上,化作活祭。並且無論是誰,將來必要在主再來之時一同的跪拜祂,伏在祂的面前。
小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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