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經」還沒有正式訂立之前,在聖經中我們已隱約看見所有「信經的雛型」:
在舊約中,以申命記6:4最為典型,「以色列阿、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是對耶和華的獨一性的直接宣認,以抗衡當時外邦的多神宗教;
另申命記26:5-9,「你要在耶和華你神面前說、我祖原是一個將亡的亞蘭人、下到埃及寄居。他人口稀少、在那裏卻成了又大、又強、人數很多的國民。埃及人惡待我們、苦害我們、將苦工加在我們身上。於是我們哀求耶和華我們列祖的神、耶和華聽見我們的聲音、看見我們所受的困苦、勞碌、欺壓、他就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大可畏的事、與神蹟、奇事、領我們出了埃及。將我們領進這地方、把這流奶與蜜之地賜給我們」,是重申以色列民出埃及的救恩歷史,以紀念耶和華與他們的立約關係;
在新約中,也有不少「信經的雛型」,如使徒行傳8:37,「腓利說、你若是一心相信、就可以。他回答說我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是埃提阿伯的太監在受洗時的宣認,宣認基督是神的兒子;
羅馬書10:9,「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乃宣認耶穌是主,並得救建基於基督的死而復活之事實;
提摩太前書3:16,「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 神在肉身顯現…」,乃宣認基督的道成肉身;
哥林多前書15:3-4,「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乃宣認基督的死而復活之事實。
以上這些「信經的雛型」乃是直接指出基督的身份及其核心的救贖工作,是足夠駁斥不信基督是彌賽亞的猶太教傳統。然而,由希臘哲學所些生的異端,如諾斯底主義、亞流主義、幻影派,乃是攻擊三一上帝的本質及基督的神人二性,而在聖經中並沒有一節經文能夠涵括三位一體及神人二性的真理,因此早期教會的教父及神學家便不斷召開神學會議,為基督論及三一神論制定信經,其中以《尼西亞信經》、《亞他那修信經》、《迦克墩信經》及《使徒信經》最為具代表性。
《尼西亞信經》乃是經過尼西亞會議及君士坦丁會議之後制訂的(約公元381年),乃是唯一被天主教、東正教及更正教所同時接納的信經。當然,在聖靈乃由父與子而出的教義引起東西方教會的分裂。東方教會認為聖靈只由父而出,西方教會則堅持聖靈乃由父與子而出。《尼西亞信經》確立了三位一體的真理,上帝為一位,有聖父、聖子、聖靈三位格,而三位格乃是同質、同權、同尊、同榮。
《亞他那修信經》並非由亞他那修一人寫的,而是為了回應亞流派等的錯誤基督論,多位神學家共同制定的,但由於信經中有咀咒的言語,因此並沒有為後世教會廣泛採用。
《迦克墩信經》約於公元451年在迦克墩會議中制定,主要內容是肯定基督的神人二性,強調基督是完全的人及完全的神,非半神半人,乃是神性與人性完整地存在於同一位格內,「不相混雜,不相交換,不相改變,不相離散」。
《使徒信經》的雛型是《古羅馬信經》(約公元140年),經過約550年的演化,成為了今日教會所採用的版本。其內容正面回應了諾斯底主義等異端的錯誤,也精要地表達了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內容。
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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