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日星期日

信經系列(四):如何了解基督將再來審判活人死人

首先,了解何謂「基督再來」。按聖經記載,基督一共要來地上兩次。基督已在二千年前道成肉身來到地上,為人贖罪而死在十字架上,第3天復活,升天,坐在全神父上帝的右邊。基督第一次來是為了拯救蒙召的人脫離罪惡,進入神的國度,而天國也因基督第一次而開展,但卻未成全。而基督第二次來是以審判者的身份顯現,對地上的罪惡拖行最後的審判,義人進入永生,惡人進入永刑,撒旦永遠進入無底坑,萬物得到更新,有新天新地臨到。




至於活人乃是指那些蒙上帝揀選,相信耶穌基督為他們的救主,得著永生的人。他們罪惡的刑罰已由基督擔當了,因此基督再來對他們的審判不是關於罪惡的,而是關於工作的;不是關於刑罰,而是關於賞賜的。哥林多前書311-15對於這種審判有很清楚的教導:

 
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稭、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

 
以上的經文,保羅肯定耶穌基督所成就的救恩,乃是信徒得救的根基。但得救卻不等於將來會得賞。因為信徒在今世成聖的工夫及所作的聖工,到那日都要一一向上帝交脹,在今世得勝的信徒,將來不但得救,而且得著天上的賞賜;但今世軟弱的信徒,將來只僅僅得救,在賞賜的事上會受到虧損。

 
至於惡人有兩種。第一種是不信上帝的人、行惡的人,他們死後身體會復活,但已沒有悔改的機會,基督再來時會按著他們的行為定他們的罪,並判永刑,如啟示錄2011-15所言: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再無可見之處了。我又看見死了的人、無論大小、都站在寶座前,案卷展開了,並且另有一卷展開、就是生命冊。死了的人都憑着這些案卷所記載的、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裏」

 
還有一種惡人是表面相信上帝,但行為與基督教信仰背道而馳,並不是真正的信徒,在末日他們會如馬太福音25:31-33「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基督會從義人中把他們分辨中來,並施行審判,定他們永刑,如馬太福音7:21-23:

 
「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纔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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