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7日星期五

詩篇 7:3 - 4 加爾文註譯中文翻譯

「耶和華─我的 神啊,我若行了這事,若有罪孽在我手裡,我若以惡報那與我交好的人─連那無故與我為敵的,我也救了他。」


大衛嘗試藉著自己受到不公平對待和沒有犯罪得罪上帝為理由去說服上帝幫助他。為了讓他的表達更有份量,他用了一個咒詛的形式。若他犯了什麼罪,他宣告自己願意接受懲罰。是的,他說若他在人所能知道的可知範圍入有罪,他願意接受沉重的刑罰。大衛藉著這樣的禱告教導我們一件事情︰當我們向神求助的時候,首先是要存著純一清潔的良心,因為若我們乃是承受自己犯罪帶來的後果,我們求神拯救乃是錯誤的。

大衛說「這事」,表示他所指的事是並不是什麼秘密,而是眾人都知道的一件事。所以,我們可以作出推論︰他所指的是古實人對他的逼迫。大衛乃是受到錯誤的指控和不公平的審訊,在地上沒有任何途徑申明公義,就轉向上帝的審判台,並且申訴自己乃是無辜受害的。這是每個信徒都應學效的方式,使我們面對不義的控告和逼害,都能以上帝為至高的審判,並以上帝作為至高的審判者而滿足。接下來,他更清楚地指出,他沒有犯罪。

在第四節,他提到兩個辯護理由。第一,他沒有傷害任何人;第二,他甚至願意善待仇敵,就是那些沒有正當理由而無故傷害他的人。因為大衛幾乎被一切的人所恨惡,就像是他自己的狼子野心要奪去掃羅的王位,並且傷害一切不順從他的人一樣。所以,在第四節的前句,大衛澄清自己從沒如此行。

第四節的後句,他更進一步地說出,他不單作朋友的朋友,也願意作仇敵的朋友,就是那些深深傷害他的人。他不單不去作任何的報復,更是善待他們。若是善待義人和愛好和平的人,實在算不上很了不起的事。但當一個人不單不為自己所受的傷害作報復,更願意以善報惡時,他就流露出被更新的生命和成聖的特質,他就證實自己乃是神的兒女了。因為這樣的謙和只能在神收納的兒女身上看見。


葡萄樹的枝子
 
 
加爾文註釋中文翻譯:詩篇第七篇 @ 葡萄樹的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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