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2日星期六

詩篇 1:2

「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

作基督徒的不一定都喜愛耶和華的律法,許多仍是貪圖屬世的財寶,留戀屬世眼睛所能見,以為是美好的事物。

這節經文當中給我們看見喜愛耶和華律法是很重要的,在開始時,詩人用「惟」這個字。在漢語字典中,惟是指只有、是單數的意思,例如惟獨、惟一。而惟和唯是有點不相同,雖然這詞語在解釋一樣,許多人運用時即會混雜使用,但唯是指與說話或哲學有關,而惟則是在思想上相關。

我們因此能知道詩人是要告訴我們在思想上單單喜愛上帝所給我們的律法。弟兄姊妹,看到這句別以為我們要學像法利賽人般,只要守律法便能做一個好的基督徒。這裡所指的律法是上帝所定立的一切旨意,祂所為我們安排的,祂所命令的。而喜愛這兩個字是直指我們該對上帝的話語有深厚的興趣,要有飢渴慕義的心(馬太福音五章六節)。也就是說,我們要單一的仰望我們的主,然後以飢渴慕義的心來追求屬天的事,看重上帝所賜給我們的一切,看重祂的命令,不論是大誡命還是大使命,我們都要遵守,並教導他人也這樣行(馬太福音五章十九節;馬太福音二十八章二十節;啟示錄三章十九節)。

上帝賜下的律法,目的是為我們好,就如父母要嚴管兒女,也是希望他們將來能成才,別走偏差的道路,而自取滅亡。但作為兒女的,往往把父母的心意當成是一種壓逼,以為父母只是為了自己快樂,把自己的控制慾望強加於自己身上,所以凡事抗衡,一言九頂(父母說一句,兒女頂撞九句)。

祂的律法當中包含了愛,每一條的律法,同時也是一個或多個的祝福,有些律法賜下同時,更會同時宣佈當中的應許。

就以十誡為例(律法不只是限於十誡,這只是引用其中一項作為例子),我們來看出埃及記二十章二至十七節:

1)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2)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3)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4)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裏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5)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6)不可殺人。

7)不可姦淫。

8)不可偷盜。

9)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10)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我們嘗試簡略的提說一下幾條誡命:

在第一條誡命中,就是宣告耶和華是獨一的上帝,就是那位曾將以色列人從埃及地,即他們那時在那地為奴的地方,把他們拯救出來。上帝告訴我們要記念祂,因為人被造目的本來就是要榮耀祂。而世上除了祂以外,再也沒有別的上帝,所以祂便定立了這第一條誡命。目的是要我們慎防自己走偏,做了許多不但上帝不喜悅的事,更是與自己無益,被撒旦及其爪牙在旁恥笑之事。

在這條誡命中,我們亦看見了應許,就是只要我們單仰望我們的主,認清主人,跟隨祂,聽祂的話,不三心兩意。那在我們有困難、叫苦的時候,祂必親自伸出祂那大能的手拯救我們,使我們不再為奴,而是獲得真正的自由。

在第二條誡命中我們看到上帝要求我們不可以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甚麼形像,更不可以跪拜那些像或事奉他們。其實這條誡命主要是叫我們不可拜偶像,用意也是能清除我們雜念、無意義的思想,把目光投放回真正的上帝那裡。

同樣,在這誡命中我們看到有着應許、有着上帝給我們的賜福,就是凡守祂誡命的,祂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當今的基督徒其中一樣最易犯上的就是第三條誡命,妄稱耶和華的名。在什麼時候?就是信心不足,說話沒有能力,卻又想被人所認同的時候,就在沒有用上最大敬畏的心便隨便把上帝的名搬出來使用,例如在講見證的時候,許多見證者是在講述人的見證,卻以為自己是在為上帝作見證,他們的見證往往是高舉自己的成功,從中加入一些如「上帝幫助我」,「從前失敗、現在成功」當作上帝的旨意,以為這是合符聖經的見證。另一種則是在與人聊天時,將一些自己無法解釋的,指「這一定是上帝所安排的,若不是祂,我想不到有什麼可能會成功的了。」其實這兩樣都是很不誠實的見證與很不負責任的說法。

為什麼指這些見證不正確,更可能是妄稱了耶和華的名?我們先要知道「上帝的旨意」和「上帝的安排」,這些從「絕對界」而來的「絕對性」詞語是不可隨便使用,就如尚方寶劍是不會隨便拿在身上,給自己加力來作神功護體的。聖經上記載了祂的話,告訴我們「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馬太福音五章三十七節)。」為何還要加以證明自己的話是對的呢?而且還要用上至高者的名來為了讓人「信自己的話」是真的,這樣的行為我們絕對要小心,以免妄稱了上帝的名,因為妄稱祂名的,祂必不以他為無罪。

提及安息日,在我上次寫的一篇文章「當守安息日」(http://sowingintheworld.blogspot.com/2011/11/blog-post_08.html) 中曾提及當時賜下這誡命是專為以色列人而設,而非外邦信徒。現在還有要守安息日的人嗎?當然有,但不是外邦信徒。外邦信徒要明白到安息日的意義,然後當每天都感恩、記念主所為我們作的大事情,然後安息在主懷中,成為真正的安息日。

那安息日對我們有什麼益處?其實要先想益處是不正確,但此刻不是討論這話題,而是告訴大家上帝為我們設立每一個律法、誡命、規條,都是因為祂愛我們,為我們的好處而設立。安息,是享受平安,人若沒有在主內安息,便無法得到平安。人若得不到平安,便生活在恐懼之中。上帝就是希望讓我們獲得平安、喜樂,才把這誡命賜給我們。

第五條誡命就是孝敬父母,這裡直接的讓我們看到拿應許的誡命,就是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其餘的若再要慢慢解說,相信可以用上幾週的時間,所以我們大概的把餘下的幾項歸納成為不可傷害別人,不論是精神上、財物上、身體上等等,也是為了保障每一個人能夠在有公義的制度下生活。

晝夜思想這四個字你會聯想到什麼?有些人看聖經是點到即止,有些更是只略略讀了一讀,快速的快文字看完,有些則是很用心的背記那些字句。但是,有否認真的貫通整本聖經,以反合性的經文作對比、思想上帝的話?

晝夜思想就是無論在早上、中午、黃昏、晚上,只要是動腦的時候,都會在思想。那我們到底一天有多少時間在認真思想上帝的話?或許你會指自己的工作忙碌,但耶穌告訴我們要以父的事為念(路加福音二章四十九節),既然我們要跟隨他,以他為榜樣,那主怎做我們便該怎做。若要人信我們所說的福音,也必要學習我們的主耶穌那樣,順服於父上帝的安排當中。

其實,不論在人際關係、處事方式,不論你是在做什麼工作,也該以聖經的原則做人,而不是只有週六或週日回到教會的那幾小時才是基督徒,因為基督徒是無分時段,當我們立志信靠我們的主耶穌時(心裡相信,口裡承認),我們就已經是基督徒。但我們不可作一位迷信之徒,而是要以飢渴慕義的心去追求明白上帝的話、祂的心意。雖然我們無法在活著為人的時候完全的明白祂的心意,但我們卻可以靠著祂,盡心盡力的去尋求,並求父上帝以聖靈引導及幫助我們去明白祂所要我們明白的話。

當我們願意完全順服於上帝,我們便為有福。祂所要我們得的福,不是屬世的慾望、物質的享受,而是讓我們得着屬天的福份。

上帝願意讓我們得福,並祂賜下種種的律法,目的就是要讓我們得益,現在就讓我們單單仰望祂,以耶和華所賜下的律法為樂,晝夜思想,張開雙手的去迎接上帝早已為我們預備的福吧。

願上帝幫助大家


小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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