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耶和華上帝對蛇說:你既做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世記三章十四至十九節)
生產兒女本來只有祝福,並不加上任何的苦楚,但自從人犯罪以後,生產兒女也成了苦楚的來源之一。
這也表明了,上帝是施恩典的上帝,在祂的恩典當中,是沒有任何令人感到苦楚之事,但當人犯罪,選擇離開上帝以後,人便不只是承受上帝的恩典,而是當看見恩典的時候,會連帶想起了痛苦,就是自己犯罪所帶來的惡果。今日我們傳福音的時候,有沒有發現到這個情況?或是思想自己在信主以前,是否也有同樣的情形?救恩是何等的寶貴,可是在暫時仍然未願意信的人心中,認為那是何等麻煩的事,不覺得與自己有關係的,這實在是非常的可憐。這正如人得了絕症,有藥能治他,他卻拒絕,只因自己的愚眛,還要指自己是沒有生病的一樣。
有些人會思想,為什麼上帝要定人的罪?假若上帝不定人的罪,人豈不就沒有罪了嗎?事實上並不是這樣的。假若上帝以有罪的為無罪,上帝就不是公義的上帝,所以當人犯罪後,祂必要按公義而審判人。但因着祂愛世人,就差祂的獨生子捨命,為我們死在十架上,成全了救恩,讓凡被祂揀選信祂的人,都能獲救。另外,聖經亦寫明了不是上帝定我們的罪,而是我們自己定了我們的罪。
「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因為上帝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譯:審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上帝而行。(約翰福音三章十六至二十一節)」
親愛的弟兄姊妹,罪不是指未信的人才會犯的事情,而是現今許多稱為基督徒的仍然會犯的事,當我們忘卻了上帝的愛,忘了要遵行祂的話,不在祂為我們所定的路上行走時,我們已經是犯罪了。假若我們今日仍然是以自己為主,我行我素,我們仍然是與未信者沒有分別的。作為基督徒,不單是決志或受洗,不是每週回去作禮拜,而是真正的把生命與主聯系,為主而活。
求主幫助我們,不論是人生的重大決定,或是看似極為微小之事,都能尊主為大,以祂所喜悅的方式而行,好叫我們不要得罪祂,把自己放進死地。
小農夫 @ 基督教果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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