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9日星期五

每日靈修 20130419 (創世記 3:22)

經文:耶和華上帝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創世記三章二十二節)

「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非基督徒常用這一節經文來指上帝是很不公平,不是愛,而是氣量非常小,沒法容得下別人。所以,若有人能像自己那樣的時候,就馬上擊打那人,以免讓人有機會可以越過自己,因為上帝是驕傲的,是容許人比祂更有能力或有所相似。

但,上帝真的如此嗎?當然不是。上帝若不喜悅人像祂,為何造人的時候,要按照自己的形象來造男造女?若上帝是不希望人能親近祂,為何祂要來尋找人?即便人犯罪以後,祂仍然願意尋找得罪祂、失喪的人?

上帝是如此愛着祂所創造的人,又願意人像祂、親近祂。但是,這節經文為何上帝會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當人像上帝的時候,為什麼上帝就不容許人永遠的活着?

因為上帝實在是愛。而「上帝就是愛」,所以,當人犯罪,與上帝的關係隔絕以後,就是與愛的關係斷絕了。人與愛(上帝)斷絕後,只能活在罪的當中,在罪中沒有愛,只有永遠的黑暗。假若人死亡,人仍可以因着死的時候與這隔斷的關係一同死亡,但是若人活着,人就永遠活在罪之中,永遠的與愛隔絕,這絕對是非常可怕的事情。上帝愛着我們,即便我們得罪祂,祂仍不願看到我們永遠的黑暗、永遠的活在絕望的罪中,所以上帝不願人永遠活着,是不願人永遠「在罪中的活着」,而非上帝不願人有永生。

永生不是與上帝的隔絕,而是永遠與上帝(愛)在一起,無時無刻享受祂。當人說上帝是因為害怕人會越過祂時,這實在是個謊言,因為又有誰能有比創造我們的主有着更大的能力,可以越過那萬有的創造者?實在是沒有。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若是以自己狹窄的想法來量度上帝的無限,我們實在是愚眛無知。求主幫助我們,假若我們仍有什麼已知的罪,便向主承認自己的罪惡過犯,然後順服聖靈的引導,倚靠上帝的話來作真正自由的人,不再活在罪中。


小農夫 @ 基督教果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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