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2日星期五

每日靈修 20130412 (創世記 3:14-19)

經文:耶和華上帝對蛇說:你既做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世記三章十四至十九節)

當人犯罪以後,女人得着三樣表面的刑罸:第一,懷孕的痛苦;第二,生產的痛苦,第三,被丈夫管轄。為什麼指這些是表面的刑罸?因為這些所謂的刑罸,其實是為要我們得益處。

人以私慾為主,離開上帝安排的,忽略上帝的絕對命令,以致把自己放在永死之地,但上帝卻仍然愛着我們,甘願為我們施行拯救。當人仍未犯罪的時候,人只要遵守上帝的話,是絕對安全的,是能夠永遠在真正的自由中享受愛。所遇見的試探,對於信上帝、順服祂的人來說,根本不能說是危險,因為那些試探對於信祂的人來說只是更證明上帝的愛是實在的,那些人的信心是真實的。但當人犯罪以後,人便不再在安全的當中,因為人已經被玷污,就是每一個層面都已經墮落了,沒有一處是沒有虧欠的,這時人需要各種不同的裝備來防備自己受到更大的傷害。

上帝對女人的表面刑罸,其實仍然是莫大的恩典。或許你會說:「痛的感覺怎會是恩典?這是折磨呀!」我們試想像,若人被火燒卻沒有痛楚的感覺,是何等的危險?所以上帝願意給我們有痛的感受,是為着我們的益處。這正是人在王的城中是被受保護的,所以人便無需害怕敵人的攻擊、侵害,因為這王的能力是絕對能夠保護內裡的子民。但當人離開這王城後,便要配上各樣的裝備,以防備那些隨時攻擊人的兇猛獸類。裝備雖然是沉重的,背起裝備也是不舒服的,但卻能減少更大的傷害。

當然,上帝對人的刑罸是真實的,不是開玩笑的,只是我們萬不可忘記,上帝即使對我們有刑罸,仍是為着要我們得益處,因為上帝是愛我們的上帝,是施恩的上帝。

同樣,被丈夫管轄,是要我們回到本位的當中,因為女人本是為男人而造,男人是女人的頭,但夏娃卻是把這事忘卻,發號司令,叫男人吃上帝已吩咐不可以吃的善惡分別樹上的果子。所以上帝要女人再次回到本位的當中,要順服愛祂的男人,要以男人作自己的頭。這裡的男人亦有另一用意,就是指基督,因為教會是被喻為聖潔的新婦,而基督就是教會的新郎,女人當順服男人,同樣我們作信徒的亦要順服基督、尊主為大,這才是真正的基督徒該行的事。

親愛的弟兄姊妹,主是何等的愛着我們,即便要我們受刑罸,亦是要我們悔改,離開滅亡之路,歸回「生」的道路上。


小農夫 @ 基督教果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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