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9日星期二

正確禱告的法則(2)- 真誠與悔罪

真實認識自己的需要

禱告的第二道法則,就是要深深覺察自己的不足,又思想這些是多麼真實的需要,然後逼切火熱地向神祈求。有很多人敷衍地念誦禱文,好像例行公事一樣。他們即使承認對所求的需要,說若沒有神的幫助他們必不能活下去,但是他們看來仍然將這禱告當作是習慣性的責任。這是因為他們的心很冰冷,他們沒有想清楚自己所說的。

是的,一個既略而有帶點混亂的需要感使他們禱告,但這感受沒有使他們按照真實情況那樣發出呼求。舉例來說,若一個人認為自己不是罪人,或起碼,他不想到自己是一個罪人,卻在祈求神的寛恕和憐憫,難道這不是無稭到上帝極其厭惡的地步嗎?這不是等同於嘲笑上帝嗎?但正如我所說,人是滿載敗壞到一個地步,常常為了表現自己而向上帝祈求一些他們自己認為必定能從其他途徑獲得的事,或是他們已經擁有的事。

一個看似更輕微但亦同樣是不能忍受的錯誤,就是以為神要屈從人的宗教行為,而進行唸經式不帶默想的禱告。敬虔的人必需慬慎地到神面前,只可以發出真心實意並真正渴望從神得到所求的禱告。事實上,就算有一些事情我們只是為了神的榮耀而祈求,最初看不見是與我們自己的需要有關,我們也要用同樣的激情和熱心去禱告。

舉例來說,若我們祈求「人都尊神的名為聖」(太 6:9,路 11:2),我們就應該帶著對「神的名被尊為聖」的深切渴望來禱告。


禱告是否受當下的感受和情緒影響?

我承認我們並不是每時每刻都感受到相同程度的禱告需要。正如雅各所說︰「你們中間有受苦的呢,他就該禱告;有喜樂的呢,他就該歌頌。」(雅 5:13)因此,人的常理亦告訴我們,因為我們的懶惰,神會以外在的環境剌激我們必需禱告。

大衛稱之為「可尋找的時候」(詩 32:6,31:6),因為,他在許多其他經文教導我們(如︰詩 94:19),我們越是在困苦、不適、恐懼、試練或其他一切重壓我們的事上,我們越是能自由地到上帝面前,就好像神是呼召我們到他那裏一樣。但同時,保羅的教導亦是同樣真確︰要「時時禱告」。(弗 6:18,帖前 5:17)因為無論我們的心有多麼歡喜快慰,也沒有一刻我們的需要是被滿足到不需再禱告。

一個倉庫滿盈的人,若不是神繼續的施恩,也不可能再吃到下一口的飯,因此,他充足的食物並不妨礙他為每天日用的飲食祈求。若我們思想周圍有多大的危險,這危機感就會教導我們不能不時刻禱告。若我們從屬靈的角度看,則更能看清這個事實。若我們真正思想自己所犯的眾多罪,什麼時候我們可以對祈求神的寛恕漠不關心?什麼時候,我們面對的試探不是大到我們要切切祈求神的幫助?再者,為了神的國度和神的榮耀祈求,又什麼時候可以斷斷續續,使我們可以白白浪費禱告的機會?

因此,我們實在需要不住的禱告。

我仍未談及信徒的堅忍,但聖經對「不住禱告」的教導,是指出我們的懶惰,因為我們不知道自己真正的需要。因為這個法則,假冒為善的人,和故意犯罪的人,都不可以禱告。神應許的是與「誠心求告祂的」相近(詩 145:18),並說「全心尋求祂的」就必尋見(耶 29:13 - 14)。所以,他們在自己的愚昧裏自得其樂,不可能得到神的喜悅。亦因此,正確的禱告必需包含悔改。這就是為什麼聖經常說神不聽罪人(約 9:31)和他們的祈禱(箴 28:9,賽 1:15),就連他們的獻祭也為神所憎惡(箴 15:8,21:27)。

「我們知道神不聽罪人,唯有敬奉神、遵行他旨意的,神才聽他。(約 9:31)」

「轉耳不聽律法的,他的祈禱也為可憎。(箴 28:9)」

「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們多多地祈禱,我也不聽。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賽 1:15)」

「惡人獻祭,為耶和華所憎惡;正直人祈禱,為他所喜悅。(箴 15:8)」

「惡人的祭物是可憎的;何況他存惡意來獻呢?(箴 21:27)」

因為他們的心實在不應感到神垂聽他們,並且那些用硬心惹怒上帝的人,是不該感到神要和他們和解的。在以賽亞書,他這樣警告︰「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們多多地祈禱,我也不聽。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賽 1:15)耶利米書亦說︰「我告誡他們,他們卻不聽從,及至他們呼求時,我必不聽。」(耶 11:7、8、11)


「因為我將你們列祖從埃及地領出來的那日,直到今日,都是從早起來,切切誥誡他們說:你們當聽從我的話。(耶 11:7)」

「他們卻不聽從,不側耳而聽,竟隨從自己頑梗的惡心去行。所以我使這約中一切咒詛的話臨到他們身上;這約是我吩咐他們行的,他們卻不去行。(耶 11:8)」

「所以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災禍臨到他們,是他們不能逃脫的。他們必向我哀求,我卻不聽。(耶 11:11)」

若惡人的整個生命都在敗壞神的聖名,卻以神的約誇口,在神看來這是對祂極大的不敬。結果,以賽亞亦控訴猶太人「用嘴唇尊敬神,心卻遠離祂」。

「主說:因為這百姓親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敬畏我,不過是領受人的吩咐。其實不單是指禱告,而是說他們的整個敬拜都是神所憎惡的。(賽 29:13)」

雅各的說話也適用於這裏︰「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雅 4:3)我們稍後將會談到,禱告不是依靠禱告者配得垂聽,但是當我們帶著一個有虧欠的良心時,約翰的警告就不是與我們無關了︰「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約一  3:22)

所以,只有真誠的敬拜者能夠正確禱告,也只有他們的禱告會被垂聽。就讓我們每一個,當準備禱告時,也先厭惡自己的惡行並且悔改,然後謙卑地祈求神的憐憫。



相關文章:正確禱告的法則(1)- 尊敬


葡萄樹的枝子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

留言人仕請注意:

一)本果園只歡迎有興趣學習與追求基督教真理之人仕閱讀觀看
二)自己所回覆之內容是否與主題相關,新問題提問請另寫書信
三)按左上方「寫信給「小農夫」提問有關信仰問題」提問問題
四)請勿用匿名回覆,可能會被系統辨別為垃圾訊息而無法顯示
五)清楚自己立場,不信或信仰立場分歧者,請勿分享你的心得
六)請保持真實的禮貌,那些看似有禮的挑戰者,一律不予回應
七)若閣下感到自己比較有能力,請自行開設網誌發表個人偉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