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2日星期五

正確禱告的法則(3)- 放下一切自信、祈求赦免

我們要謙卑祈求恩典

讓我們來看正確禱告的第三道法則︰所有禱告的人,都必需謙卑將一切榮耀歸給上帝,放棄一切榮耀自己的慾望,否定自己,不作任何自我肯定。否則,當我們說自己有任何價值,哪怕只是丁點兒的價值,都會變成自大自誇,最後滅亡在祂面前。

我們再看以下這些有關順服的例子,就能除去任何人傲慢的理由。在神面前,越是聖潔的人,在神面前就越是謙卑地下拜,知道自己沒有任何可誇。

被神大大稱許的但以理,在禱告時卻說︰「我們在你面前懇求,原不是因自己的義,乃因你的大憐憫。求主垂聽,求主赦免,求主應允而行,為你自己……因這城和這民都是稱為你名下的。」(但 9:18 - 19)他並不是將自己與普通的群眾相混合。但他承認自己的罪,並作為一個懇求的人去尋求神的庇護,於是很有技巧地說︰「我…承認我的罪和本國之民以色列的罪…」(但 9:20)

大衛亦設下謙卑的榜樣︰「求你不要審問僕人;因為在你面前,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詩 143:2)

同樣,以賽亞這樣禱告︰「你曾發怒,我們仍犯罪;……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我們都像葉子漸漸枯乾;我們的罪孽好像風把我們吹去。並且無人求告你的名;無人奮力抓住你。原來你掩面不顧我們,使我們因罪孽消化。耶和華啊,現在你仍是我們的父!我們是泥,你是窯匠;我們都是你手的工作。耶和華啊,求你不要大發震怒,也不要永遠紀念罪孽。求你垂顧我們,我們都是你的百姓。」(賽 64:5 - 9)

他們的禱告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除了祈求神的慈愛和憐憫以外,不會再有任何蒙恩的盼望。

正如耶利米說︰「耶和華啊,我們的罪孽雖然作見證告我們,還求你為你名的緣故行事。我們本是多次背道,得罪了你。」(耶 14:7)

有一位不知名的作者,無論他是誰,但他寫下了這樣美妙的禱文︰「我那因行了大惡而痛苦悲傷的靈魂,要到你面前下拜。主呀,我帶著饑渴的心,並沒有將榮耀歸你的眼睛。不是藉著先祖的義我們向你禱告求憐憫,主呀我神,而是因你是憐憫的主。求你憐憫我們,因我們犯罪得罪你。」


禱告最重要的部份是祈求赦免

總括來說,正確禱告的開始,或我們可稱之為「禱告的預備」,就是以謙卑的態度為自己的罪祈求赦免。

無論一個人的生活有多聖潔,在他完全與上帝和好以前,他不可能從上帝得著半點的好處。在他得著赦免以前,不可能得著上帝的祝福。

在詩篇裏我們多次看到,信徒是以祈求赦免作為開啟禱告大門的鑰匙。

大衛,在他祈求罪得赦免以外的任何事情前,他說︰「求你不要紀念我幼年的罪愆和我的過犯;耶和華啊,求你因你的恩惠,按你的慈愛紀念我。」(詩 25:7) 然後他再說︰「求你看顧我的困苦,我的艱難,赦免我一切的罪。」(詩 25:18)

並且,單單祈求我們近期所犯的罪亦不足夠,因為在過往有太多我們已經完全忘記的罪。

當大衛提到在承認自己所犯的大罪時,他回憶到自己在母親懷胎的時候的罪(詩 51:5)。他這樣說,不是為了將犯罪的責任推卸到自己的敗壞本性之上,而是將生命裏一切的罪都包括起來。當他越是強烈地承認自己毫無可誇,他就越是可能得著上帝的赦免。

即使有些聖徒沒有以很長的篇幅祈求赦免,但當我們仔細地思考聖經所記載的禱告,我們就會發現他們將禱告完全建基於上帝的憐憫,亦因此能得著祂的喜悅。

若有人仔細查問自己的良心,他會發現根本不可能斗膽地向神祈求他自己的願望。除非他得著了神的憐憫和赦免,否則每次嘗試提出自己的請求時,都會懼怕得發抖。

我還必需提到另一項必需承認的罪,是必需在自己所犯的罪以外特別祈求的。因為,若我們保留著犯罪的源頭,卻期望自己的罪行被移除,這是毫無道理的。

我們要小心,不要治標不治本。我們首要得著的,是神對我們的喜悅,而不是祂悅納我們的外在證據。因為祂確立了次序,若不是我們的良心能感受到神完全接納我們,否則所求的得一切也沒有任何意義(即使真能得到的話)。

基督的回答亦提醒我們得著赦免的重要。當他要醫治癱子時,他說︰「你的罪赦了。」(太 9:2) 他這樣說,是要提醒我們必需特別關注神會否按祂的恩典接納我們,然後,才是祂與我們和好所帶來的各樣恩惠。

但除了仍在自己身上的罪,我們必需為之祈求赦免以外,亦不能忽略開始禱告時能使我們蒙上帝喜悅的必然要素,就是神白白的恩典憐憫。沒有神白白的恩典,禱告是永不能到達神的跟前。

約翰告訴我們︰「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一 1:9)

正因如此,在律法中,禱告必需有帶著血的代贖(撒上 7:9),使得他們能蒙垂聽,並且人們必需被警告他們是如何不配享受這個可以禱告的尊榮。這樣,在除去身上的不潔以後,他們亦只能以神的憐憫為禱告的基礎。


提及自己的義?

有時,聖徒好像大聲呼喊,以他們自己的義來求神幫助。

舉例來說,大衛曾這樣禱告「求你保存我的性命,因我是虔誠人。」(詩 86:2),或像希西家的禱告︰「耶和華啊,求你紀念我在你面前怎樣存完全的心,按誠實行事,又做你眼中所看為善的。」(王下 20:3,賽 38:3)

他們這樣禱告的意思,乃是為了按他們重生後所結的果子而見證出他們確是神的僕人和神的兒女,以見證他們在神的應許上有份。

神透過祂的先知啟示,「耶和華的眼目看顧義人;祂的耳朵聽他們的呼求。」(詩 34:15)神亦再次透過使徒約翰啟示︰「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約一 3:22)

祂這樣說不是要人按照自己的功德來禱告,而是說祂喜悅向那些誠實無偽來遵行神旨意的人,願意賜給他們確切的盼望。

誠然,在約翰福音裏被醫治的那生來瞎眼的人曾說「神不聽罪人」,確是從神真理裏推論出來的正確無誤的話。這裏「罪人」的意思是正如聖經一般的用法,是指那些依靠自己犯罪行惡來得利,完全無意走在正路的人。

也就是說,沒有人可以真誠地呼求上帝,卻不同時追求敬虔的。

對於上帝垂聽義人的應許,亦有眾聖徒的見證,使得他們提到自己的純正和無罪時,能夠感受到盼望顯明在他們身上。

再說一次,當他們在神面前將自己與自己的仇敵相比較,從而求神救他們脫離這些仇敵的手時,就特別常會發出這類的禱告。在這樣與罪人的比較之下,他們希望因此更能求得上帝向他們施恩,拯救他們。

敬虔的人擁有著一個清潔的良心,從而確認自己是在神的眾多應許之下,使他們得著神對真敬拜者的安慰和堅固。

這樣禱告,不是要從祂的懷裏將祝福奪過來,而是要從祂垂聽禱告的應許之下得著滿足的盼望。而祂的祝福乃是在人的善行以外,完全出於祂的恩慈而賜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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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樹的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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