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8日星期五
每日靈修 20130208 (創世記 1:24-25)
經文:上帝說:「地要生出活物來,各從其類;牲畜、昆蟲、野獸,各從其類。」事就這樣成了。於是上帝造出野獸,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一切昆蟲,各從其類。上帝看著是好的。(創世記一章二十四至二十五節)
牲畜、野獸,不都是地上的走獸、生物嗎?為什麼要刻意分別開來?上帝的分別就是如此仔細,特別在往後的經文中我們更能明白到其分別的重要性。
2013年2月7日星期四
每日靈修 20130207 (創世記 1:24-25)
經文:上帝說:「地要生出活物來,各從其類;牲畜、昆蟲、野獸,各從其類。」事就這樣成了。於是上帝造出野獸,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一切昆蟲,各從其類。上帝看著是好的。(創世記一章二十四至二十五節)
很有趣的兩節經文,為什麼地會生出活物來?難道活物是由地生出來的嗎?感謝上帝,在第二十五節時就向我說明了,不是地使活物從無到有,而是上帝把牠們造出來的。
2013年2月6日星期三
每日靈修 20130206 (創世記 1:20-23)
經文:上帝說:「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要有雀鳥飛在地面以上,天空之中。」上帝就造出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物,各從其類;又造出各樣飛鳥,各從其類。上帝看著是好的。上帝就賜福給這一切,說:「滋生繁多,充滿海中的水;雀鳥也要多生在地上。」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五日。(創世記一章二十至二十三節)
非常重要的一句說話:「上帝就賜福給這一切。」感謝我們的創造主!祂是位賜福的上帝。
當上帝創造了水中和空中的生物後,就賜福給牠們了。在這裡,我們看到上帝賜福不是給無生命之物,而是有生命之物。在屬靈的層面上,我們可以知道,若沒有得生命的人,不能算是祝福,即使他擁有再多的產業(無生命的物),即使他得到再多的享樂,只要是沒有得着生命(基督),他仍然不是得到真正的祝福,甚至可以說那些或許是撒旦對他的誘惑,是撒旦的咒詛。
2013年2月5日星期二
每日靈修 20130205 (創世記 1:20-23)
經文:上帝說:「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要有雀鳥飛在地面以上,天空之中。」上帝就造出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物,各從其類;又造出各樣飛鳥,各從其類。上帝看著是好的。上帝就賜福給這一切,說:「滋生繁多,充滿海中的水;雀鳥也要多生在地上。」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五日。(創世記一章二十至二十三節)
在這段經文中,我們又能夠再一次看見「各從其類」這四個字,表示上帝真的是很不喜歡混亂,喜愛把一切分得清清楚楚。
2013年2月4日星期一
每日靈修 20130204 (創世記 1:20-23)
經文:上帝說:「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要有雀鳥飛在地面以上,天空之中。」上帝就造出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物,各從其類;又造出各樣飛鳥,各從其類。上帝看著是好的。上帝就賜福給這一切,說:「滋生繁多,充滿海中的水;雀鳥也要多生在地上。」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五日。(創世記一章二十至二十三節)
世界是自然而來的嗎?當我們看到一個美麗藝術品時,會讚嘆其創作者的偉大,諸般的智慧。而我們這世界是何等大的藝術?天上的光體、眾星的排序,然後又有生命體在天上飛,水中亦有着各樣的生命體在活動,每一個地方、每一個細節都恰到好處。若沒有安排者、設計者,怎可能會存有這些如此精細美麗的藝術?
2013年2月3日星期日
每日靈修 20130203 (創世記 1:14-19)
經文:上帝說:「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並要發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事就這樣成了。於是上帝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就把這些光擺列在天空,普照在地上,管理晝夜,分別明暗。上帝看著是好的。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創世記一章十四至十九節)
當看到「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時,我並不在乎大的是否代表太陽,小的是否月亮,眾星是否指我們所看到的不同的星體,我是非常為這些而感謝上帝,因為若沒有祂的創造,我們便無法看到如此美麗的畫面。
2013年2月2日星期六
每日靈修 20130202 (創世記 1:14-19)
經文:上帝說:「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並要發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事就這樣成了。於是上帝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就把這些光擺列在天空,普照在地上,管理晝夜,分別明暗。上帝看著是好的。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創世記一章十四至十九節)
「並要發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這是一句很美的話。
若單單是發光在天空,雖然是很好,但這似乎與我們毫無關係。發光在天空,令我思想到上帝與我們的位置是不同的,祂乃是在至高處,本來就與我們不一樣。但是,祂願意普照在地上,就是要與我們發生關係。
2013年2月1日星期五
每日靈修 20130201 (創世記 1:14-19)
經文:上帝說:「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並要發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事就這樣成了。於是上帝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就把這些光擺列在天空,普照在地上,管理晝夜,分別明暗。上帝看著是好的。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創世記一章十四至十九節)
這幾節經文我們不可獨立觀看,而是要連結第一日的創造。第一日上帝是創造了光,那時候已經有了日與夜的計劃,不是到這一刻才開始。但第四日是更顯明上帝把萬有都仔細分別的上帝,而非隨隨便便,不是能容許在萬善中帶着一點的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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