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6日星期五

每日靈修 20130726 (創世記 9:8-11)

經文:上帝曉諭挪亞和他的兒子說:「我與你們和你們的後裔立約,並與你們這裡的一切活物─就是飛鳥、牲畜、走獸,凡從方舟裡出來的活物─立約。我與你們立約,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地了。」(創世記第九章八至十一節)

「我與你們立約」、「並與你們這裡的一切活物‧‧‧‧‧‧立約」、「我與你們的後裔立約」,這三句有關立約都是非常重要的訊息,因為這是上帝與人所立的約。這裏所要提及的並不是約的內容,而是約的來源和主動性、主權在誰的手上。一般人看見「立約」二字就以為這像我們人與人之間立約一般,是根據雙方之間提出一些要求,在達成共同意識,然後雙方都作出確認並以同等的位份、共同的權柄及平等的態度來立約。即是說這些約是雙方都可以提出意見,直至在雙方都認同這是公平的條件下達成共識的協議,最後以法律作為保障的約章。

但如今在聖經中所說的約並不是這樣,這並不是人和上帝以同等的身份來提出不同的建議,因為人根本不可能與上帝同等,而且人是作為犯罪者,是有着罪的,若不是上帝的憐憫,人連見上帝的面也不能。所以這不是人與上帝雙方在共識之後才立的約。
那麼這個約是怎樣的一回事?這三個立約的字詞當中,每一句都是由上帝作為主導,是上帝親自作主動與人立約。這樣,主權是屬於上帝的,是單方面決定了這個約,因為這是恩典之約,而不是互利之約(上帝並不需要人給予祂什麼,因為祂並無缺欠)。上帝與人立約,實在是極為謙卑的態度,也顯出祂實在我們,因為祂甘願為我們而降卑,使本來無需受約束的自己放在與人所立的約當中來約束自己。

我們實在要知道,上帝與人之間的關係無法由人所建立的,只有上帝自己能作此事。正如許多宗教認為能夠因行為所建立的功德,可以通往神之路,能將自己神聖化,或是成為上帝。但正如主耶穌基督所說,祂才是唯一的道路,若不藉着祂,沒有人能到父上帝那裡去(約翰福音十四章六節)。

上帝與人立約,使人能因着這個約而蒙上帝的保守。這次的約不再是挪亞及挪亞的一家,而是延伸到所有人類。因為上帝是和挪亞一家並他們的後裔立約,而當時人類只存留下挪亞一家八口,往後所出現的人也必然是從挪亞這一家而出的。不但如此,上帝把約再延伸到一切的活物,就是飛鳥、牲畜、走獸,凡從方舟裡出來的活物。因地上一切的物都是為人而造。當上帝審判人的時候,除了挪亞一家都要滅掉,所有為人而造的活物也要被洪水所滅。而現在因上帝與人立約,其他的活物亦因着人的緣故而一同得享這約的福份,得享約的益處。


小農夫 @ 基督教果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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