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純粹從信仰角度,公開分享以下問題:
這集會 ( http://sowingintheworld.blogspot.hk/2013/01/blog-post_8398.html ) 純然是政治社會運動,與屬天的事無關。如果神喜悅我們去這大集會,什麽原因喜悅我去?什麽屬靈的理由?簡單講,什麽屬靈的理由驅動我應該去?這屬靈的價值如何能在活動中體現出來?
回應:你所指的是「公開分享問題的答案」是嗎?假若只是發佈問題,是否希望大家純把問題作討論或思考的題材?在看到這些提問的時候,正在思想:「或許這並不是弟兄你自己所提問的問題,而是在邀請朋友或弟兄姊妹時遇到的難題。看到一些唱屬靈高調然後拒絕參與的弟兄姊妹,使你傷心,並希望以正面的回應幫助他們,令他們明白這是錯誤的想法,是這樣嗎?
在回應相關問題前,我必須先提一點:「要體恤那軟弱的肢體,不可因別人的軟弱就隨意按自己的意念來教訓他們,反要安慰他們,幫助他們,而不是跑去給他們兩巴掌,指責對方的不是。」我們不論在屬靈的事上、或是世界中的事情,都已經有不少的敵擋者,何必在自己的家裡增添更多敵人?
這集會純然是政治社會運動,與屬天的事無關。如果神喜悅我們去這大集會,什麽原因喜悅我去?什麽屬靈的理由?簡單講,什麽屬靈的理由驅動我應該去?這屬靈的價值如何能在活動中體現出來?
答:純政治的社會運動,與屬天的事無關?真的是這樣的嗎?何為純政治活動?政治活動又與民生有關聯嗎?政治會否對信仰的活動有影響?最終會否有機會絆倒一些軟弱的肢體?
到底我們基督徒有沒有文化使命?有沒有社會的責任?
「上帝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世記一章二十八節)」
治理和管理,這是什麼?享受能力、權力嗎?我們有權力和能力當然可以享受,那是上帝所賜的,但我們並不是濫用權力,因為有能力和權力的,亦同時要付上「責任」。治理和管理是上帝給人的權柄和能力,同時亦是要人付的責任。
「他也是教會全體之首。他是元始,是從死裡首先復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歌羅西書一章十八節)」
什麼是凡事?只是指凡教會裡的事嗎?當然不是。凡事就是指一切的事,這當然也包括教會以外的事。因為基督不單是教會的頭,不只是有權柄管理教會,祂也是審判全地的主。
我們基督徒首要的是天上國的事,就是傳福音。但我們要很小心,不可動不動便高唱屬靈高調,把人分成屬靈的或是屬地的。
「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約翰福音十七章十五節)」
「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提摩太前書五章八節)」
「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九節)」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馬太福音二十二章三十七至四十節)」
我們雖然是天國的子民,但我們也確實是在地上寄居的,有着作為人的責任。我們不會因為自己是天國子民,就可以藐視地上的法律,若有這樣的想法,是非常驕傲、無知的。
人若把人刻劃分成屬天和屬地,然後指屬天的不會理會屬地的事,那若舉出申命記八章三節的經文:「他苦煉你,任你飢餓,將你和你列祖所不認識的嗎哪賜給你吃,使你知道,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又要怎樣解釋?
人活着不是單靠食物,是不是不用吃食了?不是的。這只是指「不單單靠食物」,而非完全不用吃食。上帝的道是要放在首位的,是最重要的,真正的倚靠是上帝的道,但人仍是在靠食物得以維持身體的需要。而我們也不可忘記一點,就是上帝是創造這世界的主,我們需要食物,仍然是需要上帝,並沒有與需要上帝發生衝突。
聖經中要我們劃分屬祂或屬世界的時候,不是指叫我們不要理會世界的事,而是指當我們愛這世界過於愛主的時候就有危險了。但我們若是仍然以主為首位,然後盡力在世界上作見證,作合乎祂心意的基督徒,這是正確的。
我並不喜歡唱屬靈高調,因為一般唱屬靈高調的人,根本都不屬靈,最多只是屬零。
實在的說,我們難道做每一件事都要很屬靈才能做嗎?那麼我們走路先用左腳還是右腳踏出,有沒有先尋求過上帝的心意?當我們接聽電話的時候,有沒有先禱告一下,問問上帝要不要接?然後也要禱告問問上帝待會自己講話內容要說什麼?再問一下上帝自己該什麼時候完結這話題?會嗎?有誰人會這樣做的?這不是很屬靈嗎?為什麼沒有人這樣做?因為我們都知道這根本是不正確的。
沒有屬靈的理由就可以沒有責任了?絕對不是!我上班沒有很明顯的屬靈理由,但我仍然要盡心盡力的工作,不會因為這工作與我信仰沒有直接關係,我就能懶閒的隨便做。
對於這一件事情,我們有的不單是屬靈上的責任,因為這事涉及上帝所定立的規則,就是祂並不喜悅男和男行可恥的事。而站在道德上,我們作為公民亦要有公民的責任。請恕我很不客氣的說一句話:「假若有誰感覺到事不關己的,這人是非常的自私!」因為公民有公民責任,基督徒可是有公民再加上基督徒天國子民的責任。
我不會按着人的心意,定要說一個聽上去很屬靈的理由叫人參與。正如我早前亦已說了,去不去,我都不會指責對方,因為有些人是真的比較軟弱,我們要體諒他們。但對於打算拿上帝當作自己的擋箭牌,合理化自己的軟弱,這是不能容許的事情!別妄稱我們上帝的名字。
我們怎樣活出基督的樣式,這並不是在本問題的主題內相談的事,若這位弟兄/姊妹願意,可以閱讀果園內的其他文章主題。但我們必需要知道,耶穌基督主要是宣講天國的事,亦非不負作為人的責任。
「耶穌說:這樣,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路加福音二十章二十五節)」
「他父母看見就很希奇。他母親對他說:我兒!為甚麼向我們這樣行呢?看哪,你父親和我傷心來找你!耶穌說:為甚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他所說的這話,他們不明白。他就同他們下去,回到拿撒勒,並且順從他們。他母親把這一切的事都存在心裡。(路加福音二章四十七節至五十一節)」
小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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