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9日星期一

每日靈修 20140609 (創世記 20:8-13)

經文:亞比米勒清早起來,召了眾臣僕來,將這些事都說給他們聽,他們都甚懼怕。亞比米勒召了亞伯拉罕來,對他說:「你怎麼向我這樣行呢?我在甚麼事上得罪了你,你竟使我和我國裡的人陷在大罪裡?你向我行不當行的事了!」亞比米勒又對亞伯拉罕說:「你見了甚麼才做這事呢?」亞伯拉罕說:「我以為這地方的人總不懼怕上帝,必為我妻子的緣故殺我。況且她也實在是我的妹子;她與我是同父異母,後來作了我的妻子。當上帝叫我離開父家、飄流在外的時候,我對她說:『我們無論走到甚麼地方,你可以對人說:他是我的哥哥;這就是你待我的恩典了。』」(創世記第二十章八至十三節)

在亞比米勒責備亞伯拉罕以後,從他的回應當中,看到墮落的人面對問題之時並非承認己過,而是逃避及推缷責任。亞伯拉罕被質問為何要作這些惡事,他竟然把責任推到基拉耳的人身上,而且他的回應當中沒有顧及別人。當亞比米勒質問他時,他竟仍以自己為主要的,只想到這些事情對自己的影響,而沒有表現出他有悔過之意,亦沒有思想「這樣行,別人會怎樣?他們所受的刑罰是應當的嗎?因我而令別人受虧損是合理的嗎?」反觀亞比米勒,他在這裡顯出的品德更為高尚,他在質問亞伯拉罕的時候並非只想到個人的需要,而是不滿亞伯拉罕所行的會使他與國民一同陷於大罪裡。
有些信徒會說:「假若自己承認所犯的罪,往後別人便會輕看自己,不再願意聽自己的說話,那樣自己便無法幫上帝傳講訊息了。為了上帝,所以才不願意承認自己的罪過,免得絆倒人。」這實在又是一個為了保護自己,以及不信上帝的表現。當我們不願說實話的時候,怎麽能够造就人?自己既是虛謊的,別人仍然能相信他所說的話嗎?這樣的人,不論嘴巴上說得多動聽,心中卻是只想着自己,不但沒有真正顧及別人,更是連上帝都不存在於他的心中,以致一次又一次說謊。保羅告訴了我們有關傳講上帝的道的基本要求:「我們既然蒙憐憫,受了這職分,就不喪膽,乃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不行詭詐,不謬講上帝的道理,只將真理表明出來,好在上帝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哥林多後書四章一至二節)」他並不是要我們行詭詐,以各樣的手段來使人接受我們所說的話,是因為明白了我們是「蒙了憐憫才領受這傳講福音訊息的職份」,既是如此,就不該害怕所傳講的有沒有人願意聆聽,因為若是上帝的羊,在我們傳講上帝的話時,他們聽見主的聲音便必然會親近祂。「我是好牧人;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正如父認識我,我也認識父一樣;並且我為羊捨命。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裡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約翰福音十章十四至十六節)」而且,我們也要知道上帝的話是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因為,出於上帝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路加福音一章三十七節)」他又要我們「將那些暗昧可恥的事棄絕了」,然後「不行詭詐,不謬講上帝的道理,只將真理表明出來。」我們傳講福音訊息,不是要讓人相信自己,不是要別人增加對自己的良好印象,而是要人得着真正的益處。保羅在這段經文的尾段有句重要的話:「好在上帝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這是要我們以聖潔過活,真正活出基督,作真實的見證來向各人的良心介紹那位又真又活並住在我們裡面的上帝。

我們閱讀上帝的話時,哪裡看見上帝叫我們作虛謊之人?哪裡有看見上帝要人逃避自己所該當的責任?在哪段經文記載過上帝教導人把本該承認的罪,以詭詐的手段來偏離人的注意,把責任推缷到別人的身上?沒有。反而聖經中常給我們看到的是叫我們承認自己的罪,接受上帝的憐憫,靠着那加給我們力量的主來悔改,重新過聖潔的生活,分別為聖歸向上帝。「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言二十八章十三節)」「上帝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我們若說是與上帝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上帝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上帝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約翰一書一章五至十節)」「所以你們要彼此認罪,互相代求,使你們可以得醫治。義人祈禱所發的力量是大有功效的。(雅各書五章十六節)」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常閱讀保羅書信,既知道也承認他是個敬虔的人,更是緊遵主所吩咐的使徒。當他面對自己犯罪的事時,他是怎樣面對?他是故意的逞強嗎?是只顯示自己是何等的屬靈(外表)嗎?並沒有。反而常告訴我們他的軟弱,並且叫眾人回想他本是罪人,把功勞只歸給耶穌基督,因他深深知道,若非主的拯救,自己仍是在滅亡的路上,沒有出路的。「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甚麼時候軟弱,甚麼時候就剛強了。(哥林多後書十二章九至十節)」「『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提摩太前書一章十五至十六節)」


小農夫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

留言人仕請注意:

一)本果園只歡迎有興趣學習與追求基督教真理之人仕閱讀觀看
二)自己所回覆之內容是否與主題相關,新問題提問請另寫書信
三)按左上方「寫信給「小農夫」提問有關信仰問題」提問問題
四)請勿用匿名回覆,可能會被系統辨別為垃圾訊息而無法顯示
五)清楚自己立場,不信或信仰立場分歧者,請勿分享你的心得
六)請保持真實的禮貌,那些看似有禮的挑戰者,一律不予回應
七)若閣下感到自己比較有能力,請自行開設網誌發表個人偉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