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18日星期六

每日靈修 20130518 (創世記 5:21-29)

經文:以諾活到六十五歲,生了瑪土撒拉。以諾生瑪土撒拉之後,與上帝同行三百年,並且生兒養女。以諾共活了三百六十五歲。以諾與上帝同行,上帝將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瑪土撒拉活到一百八十七歲,生了拉麥。瑪土撒拉生拉麥之後,又活了七百八十二年,並且生兒養女。瑪土撒拉共活了九百六十九歲就死了。拉麥活到一百八十二歲,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挪亞,說:「這個兒子必為我們的操作和手中的勞苦安慰我們;這操作勞苦是因為耶和華咒詛地。」(創世記五章二十一至二十九節)

一提到以諾,人就會聯想到以諾與上帝同行這事,但在此事以前,還有一件重要的事,就是以諾在六十五歲之時生的孩子,為這孩子所取的名字。人為自己孩子取名,許多是以自己的期望而取的,或是為了炫耀自己的名,但以諾在這裡為孩子所取的名是叫作「瑪土撒拉」。「瑪土撒拉」的意思是射箭者,也有着到死的時候將要發生大事的意思。他到底是為何會把兒子取叫這樣的名字?或許是得到了上帝的啟示,知道當他的兒子死時會有大事要發生,所以把兒子的名字取為「瑪土撒拉」。瑪土撒拉在一百八十七歲時生了拉麥,拉麥在一百八十二歲時生了挪亞,而在挪亞之六百歲之時,正好是上帝用洪水滅世的那一年,也就是瑪土撒拉死的那一年,這便應驗了「瑪土撒拉」這個名字的預言,讓我們知道以諾為兒子所取的名字並不是從自己而來,而是從啟示而來。

雖然經文並未有記載很詳細關於以諾為兒子命名之事,但從這樣簡短的經文,仍然能讓我們看到以諾確實是信上帝的人,而因着他的信,便作出相稱的行為。我們若是信上帝,我們便應在凡事上作出與信相稱的行為,「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雅各書二章二十節)」以諾在未見之先已信了上帝的話,他便以這實在的取名作為他的行為證明,證明他實在是信上帝的人。

親愛的弟兄姊妹,現在的基督徒實在是活得太安逸了,常把一句「口裡承認,心裡相信」掛在嘴邊,並說這樣的人就是得救的。但實在,聖經是這樣解釋的嗎?口裡承認、心裡相信是在羅馬書十章九至十節中記載:「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上帝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所以我們只要也像以往一樣嘴巴說了我認承耶穌是我的救主,然後心裡也相信祂是存在的便可以了嗎?當然不是。在保羅寫這句的那個時代,是逼迫基督徒的時代,人若是承認耶穌基督為主,就隨時要面臨殺身之禍。現今我們是否在這個世代中,只要遇上了一點困難就痛苦得不得了?寧可選擇安寧的日子,亦不願為主付上生命的代價?我們若是真信主,我們便該有着為主而犠牲的覺悟,因為信主的人就是為主而活,我們的生命也不再是自己的了。

求主幫助我們,讓我們所言所行,是顯出我們的信是真實的,在困苦與患難時,更是顯出這信是源於祢。


小農夫 @ 基督教果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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