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亞伯蘭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羅得也和他同去。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歲。(創世記第十二章一至四節)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每天都在忙碌地工作,辛勞一天後,回家休息,第二天又再為自己的肚腹而勞苦,這樣的日子,是上帝所喜悅的嗎?還記得創世記第十一章嗎?「那時,天下人的口音、言語都是一樣。他們往東邊遷移的時候,在示拿地遇見一片平原,就住在那裡。他們彼此商量說:來吧!我們要做磚,把磚燒透了。他們就拿磚當石頭,又拿石漆當灰泥。他們說:來吧!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創世記十一章一至四節)」
人一直為自己而工作,為自己而活,身為基督徒的我們也是如此嗎?也是每日只為自己而活嗎?我們努力工作,攀上社會各個階層,就是為建立自己的名利,好讓自己享受更多物質嗎?作為基督徒,是在傳揚自己的名、還是在傳揚上帝的名?我們當然要工作,也要在工作上盡心盡力,但我們的動機是為了要自己得着更大的益處,還是要讓人看見我們的好行為,而將榮耀讚頌歸給我們在天上的父?我們今日所求的是祂的國和祂的義,還是在求自己的功名利祿?「所以,不要憂慮說:吃甚麼?喝甚麼?穿甚麼?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馬太福音六章三十一至三十三節)」
當人要傳揚自己的名時,最終必得着空虛、失落,並且在上帝裡面毫無記念,反而從沒有為自己追求名利的,單是遵行上帝的話,上帝卻使這些人的名為大,可見上帝是喜悅謙卑順服的人。這正如教會歷史中的屬靈偉人,他們都是熱心為主,甚至作了殉道的人,上帝便使他們的名被記念,也成為我們後人效法的榜樣。我們若在工作上盡心盡力,這是上帝喜悅的,但我們這樣做不是為自己,乃是為上帝的名。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自從成為基督徒以後,便不再屬於自己,乃是屬主耶穌基督。當我們願意真正捨己的時候,便懂得如何去關顧別人的需要,同時亦為別人的屬靈生命着緊,這樣的人不但被人所記念,更是被記念在天上。願我們同來傳揚祂的名,使人能因着祂的話語得福,便將榮耀歸給祂。
小農夫 @ 基督教果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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