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2日星期三

每日靈修 20140122 (創世記 16:5)

經文:撒萊對亞伯蘭說:「我因你受屈。我將我的使女放在你懷中,她見自己有了孕,就小看我。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判斷。」(創世記第十六章五節)

撒萊被夏甲輕看,就非常氣憤的去找她丈夫亞伯拉罕理論。她向亞伯拉罕發怨言,但卻是無理取鬧。撒萊說因為相信亞伯拉罕而將自己的使女交在他的手中,但她在懷孕後卻輕看她,這樣的事上帝必要為她取回公道。但是夏甲成為亞伯拉罕的妾侍其實是撒萊的建議,而非因他看見這埃及女子年輕貌美,便把她納為妾侍。
亞伯拉罕所犯的錯誤是沒有倚靠上帝,聽從妻子撒萊的話,按人的方法去行,妄想以上帝不喜悅的方式來獲得祂所應許的。但撒萊卻是這事的始作俑者,現在她被自己的網羅絆住了,卻來怪責丈夫,甚至想把責任全推給他。這正如亞當與夏娃犯罪時,亞當不作好丈夫應當的責任(丈夫要作妻子的頭),卻怪責上帝給他一個女人,推卸是因為女人的緣故,自己才會犯罪:「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他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創世記三章十二節)」而夏娃則把責任推給蛇:「耶和華上帝對女人說:你作的是甚麼事呢?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創世記三章十三節)」當我們想方設法去逃避責任的時候,聖經卻告訴我們,人犯罪不是因為上帝,不是因為魔鬼,也不是因為別人,而是自己的私慾。「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上帝試探」;因為上帝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各書一章十三至十五節)」

人在犯錯之時,會習以為常的把罪歸咎於別人,甚至喜歡自以為義的態度來審判別人。撒萊沒有看見自己的問題,卻完全把責任歸咎於亞伯拉罕,更自以為是沒有錯誤的,開口說:「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判斷。」聖經卻教導我們,不要只看見別人的過犯,乃要常倚靠上帝來省察自己,對上帝有什麼虧欠,求主幫助我們認罪、悔改、歸向祂。「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樑木呢?你不見自己眼中有樑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樑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路加福音六章四十一至四十二節)」「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省察自己的行為。(哈該書一章七節)」「你們總要自己省察有信心沒有,也要自己試驗。豈不知你們若不是可棄絕的,就有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麼?我卻盼望你們曉得,我們不是可棄絕的人。我們求上帝,叫你們一件惡事都不做;這不是要顯明我們是蒙悅納的,是要你們行事端正,任憑人看我們是被棄絕的罷!我們凡事不能敵擋真理,只能扶助真理。即使我們軟弱,你們剛強,我們也歡喜;並且我們所求的,就是你們作完全人。(哥林多後書十三章五至九節)」

作為信徒的我們實在要非常小心,不要妄稱上帝的名字,在自己的不義上稱上帝在其中成為我們的判決者。這樣喜歡在上帝面前自稱為義,當自己犯錯而指責自己的時候,就搬上帝出來神功護體,這樣不但無法榮耀上帝,更是有辱主名,讓未信的人感到煩厭,因着所看見那些胡亂搬弄上帝名字自稱基督徒的不良見證,便對基督失去了信心。這樣的行為,實在是絆倒人,也得罪了上帝。「耶穌又對門徒說: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裡,還強如他把這小子裡的一個絆倒了。(路加福音十七章一至二節)」

親愛的弟兄姊妹,但願我們不是在行事前不尋問上帝的心意,卻以自己的方式妄想取替祂叫我們等候的事,因着自己的愚昧,而在事後要上帝為自己所犯的錯負責,更妄想以上帝的名來為自己取回心中那一種虛假的公義。上帝乃是公義的,無論是行善或作惡,祂都知道,並會按着人所行的來報應。但願我們能靠着基督來謹慎自己的言行,以免絆倒人,亦得罪了我們的上帝。


小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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