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三人就從那裡起行,向所多瑪觀看,亞伯拉罕也與他們同行,要送他們一程。耶和華說:「我所要做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嗎?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創世記第十八章十六至二十一節)
這裡用了擬人法的寫作手法,表達出所多瑪和蛾摩拉所發出惡行的聲音,就連天上也聽得見,也就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已經是非常嚴重。「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嗎?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而這句也不是指上帝若不下去看看,便不能知道所多瑪和蛾摩拉是否真的像祂所聽見的那樣,因為上帝乃是無處不在、無所不知的。到底上帝耳中所聽到的『聲音』是什麼?我們查看原文時,這聲音是指「呼號、喊叫、哭聲」,而「下去」這個字與創世記中第十一章有着相應的意思:「耶和華降臨,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我們下去,在那裡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創世記十一章五、七節)」下去是降臨的意思,而上帝的降臨不單是為了審判人,也是為了拯救人。
當世人建造巴別塔來高舉自己的名,因驕傲而忘卻上帝、使自己步向滅亡的時候,上帝下去不是把他們擊殺,乃是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言語不通,無法再聯合作這自取滅亡之事。所以,我們看到這節經文的時候,就明白到這降臨不只是為了審判,更是為了要拯救人。因此,在上帝耳中的『聲音』所要表達的是那些因罪而受苦的聲音。我們的主並不會對人的哀號無動於衷,因為祂是憐憫人的上帝,「皮袋的水用盡了,夏甲就把孩子撇在小樹底下,自己走開約有一箭之遠,相對而坐,說:我不忍見孩子死,就相對而坐,放聲大哭。上帝聽見童子的聲音;上帝的使者從天上呼叫夏甲說:夏甲,你為何這樣呢?不要害怕,上帝已經聽見童子的聲音了。(創世記二十一章十五至十七節)」「上帝曉諭摩西說:我是耶和華。我從前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能的上帝;至於我名耶和華,他們未曾知道。我與他們堅定所立的約,要把他們寄居的迦南地賜給他們。我也聽見以色列人被埃及人苦待的哀聲,我也紀念我的約。所以你要對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我要用伸出來的膀臂重重的刑罰埃及人,救贖你們脫離他們的重擔,不做他們的苦工。我要以你們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們的上帝。你們要知道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是救你們脫離埃及人之重擔的。我起誓應許給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那地,我要把你們領進去,將那地賜給你們為業。我是耶和華。(出埃及記六章二至八節)」
在傳福音的時候,常常聽到一些話:「你們的上帝很霸道,很不公義!只懂得審判人、刑罰人。什麼不信便要下地獄,為什麼只有信祂才可以得永生?信其他的不可以?」這句話包含了許多問題。人以這樣的話來埋怨上帝,只因這人並未看見自己是個罪人,以為自己是個沒有罪、完全聖潔、完全公義的人。可是,在這個提問中又無法顯出這些人能清楚知道什麼是公義、什麼是罪、什麼是聖潔。我們不是因為不信上帝而下地獄,我們只能誠實的說「我們乃是因為沒有信耶穌基督而無法享受『祂所賜我們得永生的這個福份』。」下地獄不是上帝推我們去的,不是祂使詐引導我們去的,是因為我們從開始就按着自己的意思,憑着自己的血氣而自取的,所以『滅亡的結局乃是人自取,並不是上帝所賜』。若一個人犯了罪也不用受審判,這位上帝便真的不公義。正如我們看見一個漢子欺負老人,搶了老人的錢更打了老人一身,然後當這個漢子上法庭之時,法官手拿一大堆指控那漢子的證據時,仍然視而不見、毫不理會把有罪的當作無罪,這樣的法官我們能說他是公義的法官嗎?我們的上帝乃是公義的上帝,所以祂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但是,祂所給我們看到的不單是祂的公義,也包含着祂的慈愛,以致祂願意拯救這些本要滅亡、要下地獄的人,給我們一條『生路』可行。
上帝在審判人以先,先讓人知道祂將要審判人,這全是出於祂的慈愛,因祂願意憐憫人。正如挪亞時代,上帝要以洪水進行審判之先,把這事告訴人,使人可以因着上帝的恩典而選擇悔改歸向祂。求主幫助我們,在知道主必會再來時,我們不是閒懶的過着自己以往的生活,乃是願意真誠的悔改,免得仍停留在滅亡的路中,等候審判與自取的刑罰。
小農夫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
留言人仕請注意:
一)本果園只歡迎有興趣學習與追求基督教真理之人仕閱讀觀看
二)自己所回覆之內容是否與主題相關,新問題提問請另寫書信
三)按左上方「寫信給「小農夫」提問有關信仰問題」提問問題
四)請勿用匿名回覆,可能會被系統辨別為垃圾訊息而無法顯示
五)清楚自己立場,不信或信仰立場分歧者,請勿分享你的心得
六)請保持真實的禮貌,那些看似有禮的挑戰者,一律不予回應
七)若閣下感到自己比較有能力,請自行開設網誌發表個人偉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