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5日星期三

每日靈修 20140305 (創世記 17:15-18)

經文:上帝又對亞伯拉罕說:「你的妻子撒萊不可再叫撒萊,她的名要叫撒拉。我必賜福給她,也要使你從她得一個兒子。我要賜福給她,她也要作多國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從她而出。」亞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心裡說:「一百歲的人還能得孩子嗎?撒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養嗎?」亞伯拉罕對上帝說:「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創世記第十七章十五至十八節)

亞伯拉罕和撒拉這兩個名字,都是在原文上把上帝自己的名字中一個字母加進去而成的,表示上帝與人同在,他們也是屬乎上帝之意。我們作為基督徒,不但是口裡承認、心裡相信,若是真的與基督聯合,也必將他的生命貫徹整個人、全身也能散發出基督的香氣,能叫人看見我們是活像基督,從心亦感受到我們是屬乎上帝的。「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荊棘上豈能摘葡萄呢?蒺藜裡豈能摘無花果呢?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不能結好果子。(馬太福音七章十六至十八節)」「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加拉太書五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
今天我們被上帝改變的不單是身份,而是要將我們全人獻上,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從前我們恨惡上帝的說話,是個極度愚昧的人,把上帝使人得自由的話當成是枷鎖,把上帝的善良旨意看成是邪惡的。現在因得蒙拯救,心意被更新變化過來,從以往瞎眼的成了能看見的,從耳聾的成了能聽到的,才知道上帝的旨意乃是善良、純全,並使人能享受、喜悅的。上帝要為撒萊改名字,不是單要加添一個身份給她,而是要實際的賜福與她。正如作為某國家的公民,不是為了只在名字上說得好聽一點,不是為了一個沒有任何用處的身份,而是真正的能夠享用該國家中任何為公民而設的福利。而真正愛國的,也必享受這個身份,而且願意遵守律法,因為作為公民的深知,若自己不守律法,所得到的便不再只是作為公民的權益,而是要被國家律法判決後的刑罰。

同時,作為基督徒的我們也不是只掛着一個「基督徒」的名字,不是為了純粹給人一個「基督徒就應該不會太差,應該是個好人」的印象,然後能使自己在不同的地方獲取利益,這絕對是得罪上帝的事。基督徒不單是有屬天的身份,也同樣有着屬天的性情,因為我們愛國(天國),便會遵守國家律法(上帝的一切話語),所行的亦必然與身份相稱。

有上帝同在的人,他可能仍然會被罪所影響,因為我們的肉身仍然是罪人的肉身,我們所身處的這個世界仍然是充滿着罪與惡的世界。但與主同在的不可能會享受犯罪,因為我們只是身處這地方,而不是停留這地方,也不屬於這地方的民。一個喜愛潔淨的農夫,他不會因為愛潔淨而不下田工作,這不是因為愛清潔,而是懶惰。相反,一個喜愛潔淨的農夫,因著農夫的身份,便會盡責地下田工作,然後因為下田的緣故,必然就會弄得全身都是泥水。他會因為這樣而享受全身是泥水,還有他勞苦後身體所發出的汗水味嗎?若是這樣,他愛潔淨是虛假的,相反他因為喜愛潔淨,便會在工作後馬上去把泥水與汗水洗掉。

親愛的弟兄姊妹,今日我們被稱為基督徒,或是在自稱基督徒的時候,我們享受這個稱呼嗎?我們喜悅上帝加給我們的這個身份嗎?若我們實在是感謝上帝,是否願意將身心獻上,全心順服,盡力遵行上帝的話,以免祂的名因「我」(自己)而被羞辱?求主幫助我們,不只是在外掛着一個基督徒的名牌,而是實實在在的成為一個能結果子的基督徒。


小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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