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上帝又對亞伯拉罕說:「你的妻子撒萊不可再叫撒萊,她的名要叫撒拉。我必賜福給她,也要使你從她得一個兒子。我要賜福給她,她也要作多國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從她而出。」亞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心裡說:「一百歲的人還能得孩子嗎?撒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養嗎?」亞伯拉罕對上帝說:「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創世記第十七章十五至十八節)
當上帝說要賜他一個孩子,並且是由撒拉而生的時候,亞伯拉罕的回應卻是不信上帝的話,他以自己所知的經驗和一般常識來判斷上帝所言是否能行。這不是指亞伯拉罕不敬畏上帝,當他聽到上帝的話時,不是以輕視的態度回應,而是馬上附伏在地,表示他視上帝為他的主。「一百歲的人還能得孩子嗎?撒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養嗎?」這是亞伯拉罕當時的狀況,在身份上他明白到上帝是上帝,人是人,是不同的等次。但在能力上,卻忘記了上帝乃是凡事都能,因祂是全能的上帝,而非有限的人。
作為信徒,我們也常犯同樣的錯誤,不懂得把事情交托給主,只看自己能不能作,或是先看有沒有其他弟兄姊妹或朋友的協助,直至一概都找不到了,才禱告祈求上帝的幫助。我們當然要作個負責任的基督徒,故而仍要盡力去行我們該行的事,但我們禱告上帝,卻不該到了最後,因為已沒有別的方法才來找祂,我們實在是不該把上帝放在「等候名單」的位置。當我們這樣行的時候,其實就是不愛祂,並且是不信祂。或許,我們是寧可相信自己也不願意相信這位愛我們的主,所以我們的判斷也會變成先以個人的經歷,而不是以上帝的話作為判斷事情的真正標準。
亞伯拉罕雖然敬畏上帝,可是他仍然對上帝沒有足夠的認識,以致他當時無法完全信靠上帝。他知道這位上帝乃是保守他的,是賜福與他的,但卻想不到這位上帝就是真正的生命之主,祂能賜與生命,叫死人復活。正因為亞伯拉罕的「不知道」,他聽到上帝那些話之後,只能心裡存疑,可見正確認識上帝是何等的重要。當他心中存疑,又對上帝作出建議:「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他知道主權在上帝那裡,所以他向上帝請求讓以實瑪利當作是撒拉所生的,求上帝接納他。可見亞伯拉罕對接受撒拉的建議,與夏甲同房而生以實瑪利這事上,沒有感到是個錯誤,故他向上帝祈求,讓以實瑪利來代替上帝所指的從撒拉而得的兒子。
我們實在要小心,許多人會以為自己雖然作了錯事,但既是為了上帝的國而作的,就認為上帝仍然會賜福與他。不論從歷史,或是聖經往後的書卷中我們均能知道,亞伯拉罕與夏甲所生的以實瑪利的後裔,一直不停與以色列人相爭。今日我們會否同樣作了錯誤的事,卻不願意承認自己的罪,還膽敢求上帝接納自己所犯的錯?我們是否還要指「因為我曾有過對人的教導,所以我不能在人前給人知道我是會犯錯的,以免這會絆倒別人?」是否常以這樣的歪理來作不願認錯的理由?當人驕傲的時候,便以為「假若上帝不按我的心意而行,定必會失敗,所以上帝只能祝福我的計劃,以成就祂的事。」我們沒有唸過大衛的詩篇嗎?我們沒有唸過先知書嗎?大衛身為一國之君王,因為偷看別人妻子洗澡而起了色心,然後更設計殺害自己的忠臣來奪取他的妻子,和他同房生孩子。這樣的事是何等的羞恥!也是讓不信的、拜偶像的人取笑我們信靠上帝的人的最佳時機。所以大衛就把自己的惡事躲藏起來,不告訴別人,是嗎?當然不是。他乃是在上帝面前承認自己的過犯,知道自己大大的得罪了上帝,並寫了一首詩,交給樂師,叫他們演奏,要讓眾人都知道他這個王是何等的敗壞,若不是上帝憐憫他,他便步向滅亡了。
親愛的弟兄姊妹,站在台上講見證的豈不是都在述說以往自己所犯的錯,現在因主的赦免、主的拯救,以致自己可以不用再被罪捆綁,得着真正的自由嗎?若是如此,難道當我們處於高位之時,便不再需要主的恩典,不再需要認罪悔改嗎?聖經並非如此教導我們,而是這樣記着說:「他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哥林多後書十二章九節)」「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上帝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約翰一書一章八至十節)」
小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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