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1日星期五

每日靈修 20140321 (創世記 18:9-15)

經文:他們問亞伯拉罕說:「你妻子撒拉在哪裡?」他說:「在帳棚裡。」三人中有一位說:「到明年這時候,我必要回到你這裡;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撒拉在那人後邊的帳棚門口也聽見了這話。亞伯拉罕和撒拉年紀老邁,撒拉的月經已斷絕了。撒拉心裡暗笑,說:「我既已衰敗,我主也老邁,豈能有這喜事呢?」耶和華對亞伯拉罕說:「撒拉為甚麼暗笑,說:『我既已年老,果真能生養嗎?』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到了日期,明年這時候,我必回到你這裡,撒拉必生一個兒子。」撒拉就害怕,不承認,說:「我沒有笑。」那位說:「不然,你實在笑了。」(創世記第十八章九至十五節)

人犯錯的時候,是怎樣處理的?這個不信的世代,犯錯並不是面對,而是逃避。當人犯錯的時候,首先是四處觀看,這不是看有沒有人幫助自己離開罪,不用再犯,而是觀看四週,自己的罪行有否被發現。俗語說:「寧給人知,莫給人見。」這話是什麼意思?就是情願讓人知道自己作錯事,但不要讓人看見,因為只要別人拿不出證據,自己所作的惡事便能逃脫。只要無人能夠揭發,自己便如同沒有犯過罪一般。但真的只要沒有人指證,就能像沒事一樣嗎?當一個人犯罪的時候,絕不可能不留下罪證的。當我們以為沒有人看見之時,就是在自欺。犯罪後,就會有害怕被發現的感受,那是因為良心正在提醒我們犯了罪。人常以為自己可以埋沒良心,只要多多犯罪,使良心妥協,將來犯罪便不用再害怕會受到良心的譴責。假若人真能使良心妥協,那為何人在犯罪以後會有不安?除了良心的指責,還有上帝也知道,不但上帝知道,連魔鬼也知道。
當撒拉聽到上帝說她將要生一個兒子,因她的小信而心裡暗笑,並認為這是不可能之事時,上帝便指出撒拉暗笑的錯誤。而撒拉因被指證便害怕起來,也因不願承認便開口說自己沒有笑。許多時候,我們也如同撒拉一樣,在被指出罪行的時候,即時的反應便是逃避:「我沒有作此事,這事與我無關。」自以為這樣便能不用承受犯罪後所帶來的結果。但是,我們有否想過,為何上帝容許別人對我們作出指證?因為這位既是公義,又是慈愛的上帝願意我們知道自己的光景,祂願意我們悔改歸向祂。「當面的責備強如背地的愛情。朋友加的傷痕出於忠誠;仇敵連連親嘴卻是多餘。(箴言二十七章五至六節)」

「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箴言二十八章十三節)」我們若是犯了錯,不應因害怕而否認自己的過失;當在被指出錯誤之時,應當謙卑承認,並且要感謝我們的上帝,因這是出於祂的憐憫。正如我們選擇閉上雙眼,走在汽車公路上的時候,以為這是快捷容易的便利之路,身旁的人願意指出這是危險的路線、是不正確的,並提醒我們高速的車就在我們旁邊,要馬上離開時,我們不應自我中心,繼續停留在滅亡之路上。因着上帝的憐憫,祂常以不同的肢體告訴我們在怎樣的位置,也藉着不信的人提醒我們自己離祂有多遠,好叫我們醒悟過來,又常告訴我們:「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啟示錄十三章九節)」

省察自己的罪,才能悔改。人若是真誠的願意悔改,必先要承認所犯的過失。當聽到有人向我們傳福音之時,無論我們是否已經信主,仍是要誠實的說:「是的,我實在是個罪人,若不是基督的拯救,我必因我的罪而滅亡。」、「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上帝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約翰一書一章八至十節)」


小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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