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上帝說:「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作他後裔永遠的約。至於以實瑪利,我也應允你:我必賜福給他,使他昌盛,極其繁多。他必生十二個族長;我也要使他成為大國。到明年這時節,撒拉必給你生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上帝和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離開他上升去了。(創世記第十七章十九至二十二節)
雖然上帝否決以實瑪利為亞伯拉罕立約的後裔,但他所求的,上帝還是應允他。祂願意賜福與以實瑪利,使他昌盛、極其繁多,又使他成為大國,並像以色列那樣生出十二個族長,但卻沒有指以實瑪利在救恩的事情上有份。所以,上帝應允亞伯拉罕只是賜福給以實瑪利,並沒有指祂會與以實瑪利立約,也沒有與以實瑪利的後裔立約。
人因着不同的境況而向上帝發出呼求的聲音,祈求上帝滿足我們的心意,卻忘記自己所求的往往都是有害的。感謝上帝,祂並不是每次都答應我們的祈求。假若我們所求的上帝都應允,這實在是個災禍。亞伯拉罕以為按人的計劃,就是他和使女夏甲而生的兒子以實瑪利算為上帝所指給他的後裔,所以他向上帝祈求讓以實瑪利蒙福,上帝在這裡的確也應允了他所祈求的,但我們卻能從歷史中知道因為以實瑪利與以撒兩人的後裔相爭,而造成許多傷亡,使以色列人長久不得安寧。當我們向上帝祈求讓一個不信的人成為自己的伴侶時,若上帝應允我們所求,這並不是福,乃是禍。在婚姻後,特別是有了兒女後便會出現許多問題,因所抱持的觀念不一,以致無法在教導或是生活上達至共識,甚至於婚姻破裂收場。
我們實在要注意向上帝所祈求之事,是否合乎祂的心意,主耶穌曾教導我們:「所以,你們禱告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馬太福音六章九至十三節)」
當上帝應允亞伯拉罕的祈求後,又再重新告訴他,撒拉必要給他生孩子,並且上帝要他起名為「以撒」。這次告訴亞伯拉罕是更為實在明確的,連出生的時期也清楚說明。由最初說明會給與他後裔,讓他後裔得到迦南地,並成為大國,然後便告訴他的後裔是要由撒拉而生的,而不是別人,最後更告訴由撒拉而生的將會在什麼時候,這種啟示方式讓我們能略為了解到上帝的啟示乃是有着時間性、漸進式的。這可使我們回想到最初亞當夏娃的行為,他們以為能以自己所行的方式來得到「知」,即便上帝已明確禁止他們吃那分辨善惡樹上的果子,他們仍然以為吃了可以如同上帝般知道一切,可是當他們吃後所知道的只有一件,就是他們自己犯了罪,所能增加的和看見的也只有一樣,就是自己的羞恥。
我們不是因為聖經的故事有趣而去閱讀,若以這樣的態度閱讀聖經,則會在看見家譜、數點人數、建造會幕的章節時無法繼續下去,因為那些書卷毫不有趣,只是一些數字或材料的名稱。我們明白聖經就是上帝的話語,在其中有着許多教訓,或是叫我們引以為鑒之事,教導我們如何過敬虔的日子,正如提摩太後書三章十六至十七節所記載:「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小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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