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0日星期一

每日靈修 20140310 (創世記 17:19-22)

經文:上帝說:「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作他後裔永遠的約。至於以實瑪利,我也應允你:我必賜福給他,使他昌盛,極其繁多。他必生十二個族長;我也要使他成為大國。到明年這時節,撒拉必給你生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上帝和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離開他上升去了。(創世記第十七章十九至二十二節)

雖然亞伯拉罕向上帝提議把以實瑪利立為他的後裔,並求上帝賜福與他,但是上帝卻沒有改變祂的安排,反而對亞伯拉罕的提議作出了否決。在這時,上帝再次肯定地對亞伯拉罕說他的後裔乃是從撒拉而生,並且賜撒拉所生的孩子一個名字,叫做以撒。以撒這個名字的意思是「喜笑」,這名字彷彿在提醒亞伯拉罕心中的不信,因為當上帝告訴他撒拉要為他生一個孩子時,他便心裏喜笑的在想:「一百歲的人還能得孩子嗎?撒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養嗎?」上帝要使他每次看見以撒的時候都想起曾經對那愛他、保守他的主有過不信,但上帝卻仍然容忍他,並繼續引導他歸正。最初因為不信的喜笑,在上帝幫助之下,使人順服上帝的旨意,轉變成為因信而得的喜笑。

上帝的救恩是從以撒而出的,他與亞伯拉罕立的約也是由以撒為繼承者。正是不斷在肯定亞伯拉罕真正的後裔就是以撒,而不是以實瑪利。縱使人如何憑己意作出安排,或是不停禱告求上帝應允自己,只要不合上帝的心意,上帝是不會應允的。人是只知其一,卻常以為自己是全知的,以致看一件事情只問是否能通過自己的經驗,或是所學習到的有限知識。上帝卻再次向我們顯明祂是超越一切的主。我們看見祂立約的對象並不是個已存在的人,而是一個仍未出生的。這也再次提醒我們,上帝與人立約不是要從人那裡得着什麼,正如祂與以撒立約,以撒仍未生出,不可能與上帝作交易般的公平之約。所以,上帝與人立約乃是要人得益處,而所立的均是恩典之約,是我們不配得的、白白領受的恩典。

以撒豫表父上帝所喜悅的愛子耶穌基督,他乃是憑着應許而生的,這不是出於人的計劃,而是上帝所安排的。今日許多人以為憑所行的善來得到上帝悅納,以為可以「將功補過」,平息上帝對人所犯的罪的忿怒,但聖經多處均告訴我們,只有信靠耶穌基督才能得蒙上帝的赦免,主耶穌亦親自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十四章六節)」今日,我們能夠在上帝的事工上有份參與,這實在是上帝的恩典,祂願意讓我們在其中謙卑的學習,而非叫我們以為自己有什麼特別的能力,驕傲地以為「這事若不是由我去行,便再也無人能行」。作為信徒惟有在認識自己是沒有能力對付罪,並且明白到在罪中若倚靠自己,就只能在絕望之中。當我們願意不再憑個人有限的力量時,才能真正懂得倚靠上帝,找到出路。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既是蒙拯救的,是已經重生的,就不再是為自己的肚腹而活,乃是為主而活。我們不再是按自己的喜好而選擇該作什麼,乃是按主的心意而判斷自己該怎樣行,因為我們活着不再是為自己,而是回到原本人被造的目的-「人活着是為榮耀上帝」。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甚麼,都要為榮耀上帝而行。(哥林多前書十章三十一節)」


小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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