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3日星期四

每日靈修 20140313 (創世記 17:23-27)

經文:正當那日,亞伯拉罕遵著上帝的命,給他的兒子以實瑪利和家裡的一切男子,無論是在家裡生的,是用銀子買的,都行了割禮。亞伯拉罕受割禮的時候年九十九歲。他兒子以實瑪利受割禮的時候年十三歲。正當那日,亞伯拉罕和他兒子以實瑪利一同受了割禮。家裡所有的人,無論是在家裡生的,是用銀子從外人買的,也都一同受了割禮。(創世記第十七章二十三至二十七節)

聖經不是憑想像來編寫的故事書,也不是銷售的考慮,需要交代字數而故意大造文章。所以,聖經裏重複性的文字往往代表着那是一種提醒。而「正當那日」這字在二十四及二十六節這一小段中連續出現了兩次:第二十六及二十七節的內容意思也是與第二十四節的內容相同,為要表示亞伯拉罕立刻按照上帝的吩咐而行。我們這世代的人實在是非常幸福,能夠容易地閱讀聖經,每週又可以到教會聽道,不像以往某些時代那樣,要受到性命威脅的大逼迫。應該思量如此領受祂的話語後,是否如同亞伯拉罕那樣,立即順服?

亞伯拉罕在九十九歲才行割禮,而那時沒有現在的醫學科技,或優良的麻醉及止血技術,也沒有先進的手術工具,所以當亞伯拉罕行割禮的時候,可以想像他承受了相當的痛楚,並且這痛楚不是一時三刻,而是維持好一段日子的。「割禮」有着除去舊我的意思,如同在新約中的洗禮。當我們要藉着上帝的話語及恩典來與過去的自己相爭時,這掙扎並不是容易的,因為當中有着許多誘惑的聲音會叫我們放棄,要我們回頭走以往那看似輕鬆容易的犯罪之路。但作為基督徒,即使明白這不是易事,或已清楚知道所要付上的代價,然而,因着我們相信上帝,便該願意順服,並且是立即順服祂的話,按照祂的心意而行。

亞伯拉罕不只自己行割禮,也是為以實瑪利及家裡的一切男子,無裡是在家裡生的,或是用銀子買的。這如同在新約當中,主耶穌對門徒的吩咐:「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八至二十節)」當我們信主以後,首先要自己遵行上帝的命令,作出好見證,然後把上帝的吩咐與教訓傳給別人,為要別人與自己一同得益處。因為上帝的話乃是要我們得益處,要我們得生命,而傳揚祂的名、祂的教訓也是祂的吩咐。

不過,為什麼經文中記載着以實馬利受割禮一事?雖然我們知道他不是應許之子,不是彌賽亞肉身的先祖,也無法確定他最後是否得救,但上帝的吩咐,我們仍然要去行。今日實在有太多人在上帝施行審判以先便自己作了審判者,自己既不能作良好的見證,卻在四處判斷這個得救、那個不得救,「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雅各書四章十二節)」反見亞伯拉罕只按照上帝的吩咐,命令家中一切男丁都行了割禮。我們是否也如此順服?同樣不論是誰人,也盡心的去愛他,盡力的把福音傳給他?

親愛的弟兄姊妹,當愛我們的鄰舍,這鄰舍並非只是指那些與我們親近、與我們友好之人,也是指向那些我們認為、或他們實際是大奸大惡之人,不是只有表現出好行為的人需要耶穌基督的救恩,那些仍在罪中享樂之人,他們更是需要。求主幫助我們,給我們有憐恤人的心,正如上帝憐恤我們一樣,使我們能與人分享我們所得着的救恩,傳講祂所教訓我們的一切事。


小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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