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挪亞醒了酒,知道小兒子向他所做的事,就說:迦南當受咒詛,必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又說:耶和華 ─ 閃的上帝是應當稱頌的!願迦南作閃的奴僕。願上帝使雅弗擴張,使他住在閃的帳棚裡;又願迦南作他的奴僕。洪水以後,挪亞又活了三百五十年。挪亞共活了九百五十歲就死了。(創世記第九章二十四至二十九節)
當挪亞醒了酒後,便知道剛才所發生的事。雖然這裏並沒有詳細交代挪亞是如何得知的,但卻給了我們一些提醒。
人總是以為惡事若遮蓋得好便不用負上責任,那實在是非常驕傲的想法。因為這樣的想法正是以為自己最有智慧,只要沒人看破自己所行的不義之事,便不用負責任。但是人所思想、所行的事,不會完全沒有人知道,而且那在暗中察看我們的上帝,祂是一定知道的。我們的主能赦免一切的罪,為了滿足我們父上帝的公義已經付上死的代價,但並沒有指犯罪者不需要為自己所犯下的過失負責任。
宛如一個人吸毒後,本應坐牢的,但當吸毒者明白到自己的錯後,願意認罪與悔改,因着求情的人,使吸毒者不用坐牢,獲得法官的赦免。但是否說這曾吸毒的便如同從沒吸毒一樣?不是的。因為他所吸毒後的毒素仍然殘留在自己身上,他的身體仍然要為着他所作過的事而負責。
我們常以為自己所說的話、所作的事是絲毫不用付上責任,那實在是輕看了罪所帶來的後果,也直接否定了上帝的話,豈不知道上帝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嗎(出埃及記三十四章七節)?不論是我們的行為,或是言語,甚至每句閒言也必要在審判之日句句都要供出來。「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馬太福音十二章三十六至三十七節)」「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或作:就是從惡裡出來的)。(馬太福音五章三十七節)」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要知道自己既是屬上帝的,是分別為聖的,便該以嚴謹的態度來作每一項細微之事,不論是言論或是行為,以免所行的不單是得罪我們的上帝,也絆倒了別人。「耶穌又對門徒說: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路加福音十七章一節)」
小農夫 @ 基督教果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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