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4日星期六

每日靈修 20130824 (創世記 11:3-4)

經文:他們彼此商量說:「來吧!我們要做磚,把磚燒透了。」他們就拿磚當石頭,又拿石漆當灰泥。他們說:「來吧!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創世記第十一章三至四節)

「塔頂通天,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天是指上帝的居住之處。人妄想把塔建造成能夠通往天上,因為想要到達上帝的位置,妄想以為只要站在那個位置上便能取代上帝,與屬那惡者的心裡都同存這樣的話:「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上帝眾星以上;我要坐在聚會的山上,在北方的極處。我要升到高雲之上;我要與至上者同等。(以賽亞書十四章十三至十四節)」當人不再以上帝為上帝的時候,便是不信上帝的話,不信上帝的應許。
人可能到達上帝的位置嗎?不可能的。人所看見的乃是有限,人的能力也是有限,有限的人又如何能到達無限的上帝的位置?人妄想能成為上帝,便建立了許多不同的宗教,總是以修練、學習來認為人最終能成為上帝。但在約翰福音第十六章二十八節中告訴我們:「我從父出來,到了世界;我又離開世界,往父那裡去。」上帝若是在世上顯現,一定是從上帝的位置降卑來到這個世界,完成了祂所要作的事後便回到祂原本的位置去。因着創造者與受造物兩者本質上的差異,人是不可能成為上帝的,被造物永不能成為創造者,不單是創造主與被造物之間有差異,即使是被造物與被造物之間亦存在着一定的差異,就像貓永不會變成為狗,狗永不會變成為豬,豬也永不會變成為人。即便當中有多少的相似,本質仍然是不相同。

上帝是義者,是絕對的義。人以為能靠各種人所創的假宗教、假信仰便能達到絕對的義,正如聖經中的律法主義者法利賽人般,以為人是能因行為稱義。但在聖經之中清楚告訴我們,稱義是因着信,而不是靠行為:「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上帝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上帝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基督既為我們受(原文是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加拉太書三章五至十四節)」

親愛的弟兄姊妹,上帝是從天而降的,而人卻是妄想從地達至天上。但是,人若不倚靠基督,便無法達到天上。「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十四章六節)」人的禱告亦是如此,若不藉着基督,是無法達到天上(父上帝那裡)。我們亦要常注意自己的言行,會否因着我們的驕傲,以為自己在侍奉上帝,然後按照自己的意念來作事,漸漸把自己當作上帝那樣,成為高舉自己的名。


小農夫 @ 基督教果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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