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上帝。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創世記第十七章一至二節)
「我是全能的上帝。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許多人都忽略了聖經這個重要的吩咐。當傳講聖經話語時,常常提到要愛我們的弟兄,甚至是愛我們的仇敵,卻很少聽到要我們「作為完全人」的教訓,但耶穌在教訓眾人的時候,也這樣說:「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馬太福音五章四十八節)」
要作完全人,對基督徒來說像是非常矛盾,因為在我們的人生經歷中,不論是生活裏各層面所行的,都知道自己無法達至完全的境界,正如人信主後也不肯定自己會否不再犯罪一樣。由此可見,完全人似乎真的不可能,但當我們仔細地閱讀聖經,卻發現有人被上帝稱為完全人的:「挪亞的後代記在下面。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上帝同行。(創世記六章九節)」若是這樣,是否指挪亞是個不曾犯罪的人?還是指挪亞是個沒有罪的人?自從亞當犯罪以後,作為他的後裔便沒有人是無罪的,因為我們都帶著原罪,所以人若沒有上帝的介入與幫助,只能活在罪中繼續犯罪。
既然挪亞也有罪,為什麼還能被上帝稱為完全人?到底這個「完全人」是什麼意思?「完全人」不是指一個人已達到不可能犯罪的境界。使徒保羅亦有提及完全人的事,並且告訴我們,他自己也不是已經完全了:「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或作:所要我得的)。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所以我們中間,凡是完全人總要存這樣的心;若在甚麼事上存別樣的心,上帝也必以此指示你們。(腓立比書三章十二至十五節)」在他吩咐腓立比教會的弟兄姊妹要作完全人時,是要有這種心態:「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也就是說,在聖經裡,上帝要我們所作的完全人,乃是明確的指向努力地去過「完全聖潔的生活」。
完全聖潔的生活並不是唱屬靈的高調,在人前作一個讓人感到自己是超級屬靈,使人膜拜自己的行為,而是要在上帝面前有所改變。保羅在提摩太後書教導我們如何作聖潔的人:「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你要逃避少年的私慾,同那清心禱告主的人追求公義、信德、仁愛、和平。唯有那愚拙無學問的辯論,總要棄絕,因為知道這等事是起爭競的。然而主的僕人不可爭競,只要溫溫和和的待眾人,善於教導,存心忍耐,用溫柔勸戒那抵擋的人;或者上帝給他們悔改的心,可以明白真道,叫他們這已經被魔鬼任意擄去的,可以醒悟,脫離他的網羅。(提摩太後書二章二十一至二十六節)」
我們信主以後,身份已經改變,同時我們的行為也應該一同被改變,因為凡信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又認祂為自己的主,必然是有聖靈內住,而有聖靈內住的人是不可能仍然活在罪中。所以,真正信主的人不但是在嘴裏承認基督是自己的主,連他的言行、生活的主權都願意交給主,任由祂差遣,而不會隨便按自己私慾而行,如同未信或不信者那樣。我們並不是真正已經完全了,也知道今生都不能達到人口中所說完全人的境況,但是上帝要我們完全,必然是我們可以成為的,因為上帝是信實的,祂不會要我們作我們不能作之事(哥林多前書十章十三節)。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既已信了耶穌是上帝的兒子,又承認祂是基督,是我們的主,並且知道上帝吩咐我們要作完全人,就當盡力行出完全人該有的樣式,發自內心對上帝聖潔的渴慕,使我們無論思想意念、言行舉止、衣飾飲食,務要合乎聖徒體統,讓人能看見我們所行的便將榮耀頌讚歸給我們在天上的父,使祂的美名得以被傳揚。
小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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