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耶和華的使者在曠野書珥路上的水泉旁遇見她,對她說:「撒萊的使女夏甲,你從哪裡來?要往哪裡去?」夏甲說:「我從我的主母撒萊面前逃出來。」耶和華的使者對她說:「你回到你主母那裡,服在她手下」;又說:「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甚至不可勝數」;並說:「你如今懷孕要生一個兒子,可以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就是神聽見的意思),因為耶和華聽見了你的苦情。他為人必像野驢。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眾弟兄的東邊。」夏甲就稱那對她說話的耶和華為「看顧人的上帝」。因而說:「在這裡我也看見那看顧我的嗎?」(創世記第十六章七至十三節)
上帝是信實的,祂所說的話必要成全。在這裡,耶和華的使者告訴夏甲不怎麽理想的將來:「他為人必像野驢。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眾弟兄的東邊。」雖然耶和華施恩與她,使她的後裔極其繁多,但卻預先告訴她兒子野驢般的生命和靠刀劍的發展。有些人指這就是雙重預定論。什麼是雙重預定論?就是指「若上帝預定一個人得救,他便一定得救,即使人要拒絕接受救恩,也不能夠;若上帝要預定一個人滅亡,他就必然不能得救,儘管他如何努力悔改,上帝也不會拯救他。」相信雙重預定論的人指這是因為凡是上帝計劃的、預定的,都只能按祂所定而行,無法脫離祂的計劃。這種說法看似有理,其實卻是錯誤得很。
關於第一點,「若上帝預定一個人得救,他便一定得救,即使人要拒絕接受救恩,也不能夠。」這是正確的。因為上帝要拯救一個人,便會給與那人一顆願意悔改的心,並積極地引導他走光明的義路。但對於棄絕、遺棄這種說法,相信雙重預定論的人則把上帝說成作惡的樣子,認為上帝對於遺棄的預定也是積極性的,也就是縱使這個人想悔改,但因著上帝已經計劃這人不得救,無論這人怎樣做,上帝也會把這人推下地獄,不讓他得救,因為上帝的旨意是不能改變的。
我們的上帝乃是良善的上帝,絕不可能把人推下地獄,而聖經亦已解釋了這一點:「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上帝試探』;因為上帝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我親愛的弟兄們,不要看錯了。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各書一章十三至十七節)」這種預定或遺棄並不是積極的,是消極的遺棄,也就是上帝施與救恩的時候沒有揀選這些人,而這些人便會按自己的本性、隨從自己的私慾而繼續活在罪中,結局便是滅亡。
我們可以先記着上帝的預定分為兩類:一、『積極預定』,就是上帝計劃、引導人往永生之路;二、『消極預定』,上帝任憑人犯罪而暫不作管教,許可他們暫時隨從私慾而走向滅亡之路。在積極的預定中,上帝主動去引導祂所揀選的人,聖靈也在這些人心中動工,使他們在肉身壞死或主再來以前能夠信主、被稱為義而得救。「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翰福音六章三十七節)」但是,上帝絕不可能積極預定一個人不得救,然後行使各種詭計,並在人心中動工,叫人遠離祂,使之無法相信祂而不得救。
「他為人必像野驢;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眾弟兄的東邊。」這並不是上帝積極地預定以實瑪利為不得救的人,而是把這實情告訴夏甲。因為上帝是慈愛的,祂要讓夏甲知道若不管教以實瑪利,將來他必然是難以馴服,並且難以與人相處。「東邊」原文的字義是對面,而「對面」是指敵對的意思,也就是指若夏甲不嚴厲管教以實瑪利,將來只會與自己的弟兄彼此相爭,他亦會作出許多傷害弟兄之事。其實,上帝把這事告訴夏甲的同時,也在提醒夏甲自己曾作的事,「亞伯蘭與夏甲同房,夏甲就懷了孕;他見自己有孕,就小看他的主母。」人因為得了有利的位置就驕傲起來,這是挑起紛爭的先兆,也是使人際間無法和睦相處的原因。上帝藉着教導(叫她回去服在主母手下)、提醒(她後裔會發生的事),再次告訴她現在所處的境況。假若夏甲知罪,並悔改,那是因為上帝不但在外工作(對她說話),也在內工作(聖靈進入她的心中,使她知罪、認罪、悔改)。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相信預定,因為這是聖經內裡本來有的字句,也是上帝的話。但我們卻不相信雙重預定論。因為上帝只有積極引導人得救,卻沒有積極使人滅亡。「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摩太前書二章四節)」
小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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