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上帝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你們都要受割禮;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你們世世代代的男子,無論是家裡生的,是在你後裔之外用銀子從外人買的,生下來第八日,都要受割禮。你家裡生的和你用銀子買的,都必須受割禮。這樣,我的約就立在你們肉體上作永遠的約。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約。」(創世記第十七章九至十四節)
上帝不但與亞伯拉罕立約,更把一些要遵守的事告訴他,叫他知道要行割禮(割陽皮),這儀式如同新約中的洗禮。當上帝與人立約的時候,會清楚告訴人當行之事,而非任由人按著私慾,走往滅亡之路。割禮在當時是十分重要的,正如上帝所賜下的十誡,但如今,這些都不是最為要緊,也不是指若不在肉身上行割禮,上帝便會棄絕他。「因為真受割禮的,乃是我們這以上帝的靈敬拜、在基督耶穌裡誇口、不靠著肉體的。(腓立比書三章三節)」
割禮是指靠着上帝的吩咐(也就是上帝的話語,道的本身-耶穌基督)來除去我們肉體的(情慾),使我們這些已經屬主的不再靠自己,而是靠上帝口裡所出的一切話語。傳福音的時候,要留意自己所傳的是什麼,和我們傳福音的心態。那麼,是否先依靠自己的人生經驗?許多人害怕福音訊息中有得罪人之處,以致人際關係變差,因此而加添或刪減了一些內容,甚至對「罪」絕口不提,讓對方認為福音只是「耶穌愛你」、「上帝祝福你」。又因想對方接受自己所傳的,便常誇讚對方,期望憑個人所建立的關係,使對方接受自己所傳的福音。其實,這樣做是欠缺了對上帝的信心,聖經告訴我們:「因為,出於上帝的話,沒有一句不帶能力的。(路加福音一章三十七節)」
保羅也告訴我們:「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羅馬書一章十六節)」福音既然是上帝的大能,那我們為何要用自己的方法來取替上帝的話語?當人對上帝的說話沒有信心,或是墮進自認比上帝更具智慧的驕傲中時,人便會用自己的方式,而非傳講上帝的話,更不能誠實的將真理表明出來。今日有許多教會就是如此,對上帝的話沒有信心,將傳福音這事轉化為一個嘉年華會,以教會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節目為吸引,邀請來到後便是一大堆建立關係遊戲,充滿娛樂趣味的活動,再一同歌唱數十分鐘,有些更是以藝人歌唱來作為賣點,吸引人進場。然後,半小時演說內容則是打招呼、說笑話、講自己的生活趣事,只用大約五分鐘時間來說聖經的訊息,就是把聖經的經文讀一次。這樣就是傳福音嗎?人們能夠知道自己去教會是為了什麼嗎?因為自己有罪,所以需要耶穌?還是因為教會可以結交很多朋友,又能夠去聽聽音樂,看看歌手名人站台表演,演講內容又富趣味性,所以便去教會?
真正受割禮的,也就是真正信主的,他們當然會改變成為一個更好的人,因為生命已被上帝改變,活着不再是舊人的模樣,但是變成一個更好的人卻不代表他是信主的。所以,得救不是因為守律法,不是因為行了什麼,「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二章八至九節)」但一個真正得救的人,會盡力謹守律法,因為上帝所設立的律法是為保護我們,要我們得益處。這樣,受割禮不是得救的主要原因,得救是因為上帝主動與人立約、主動的拯救人,把人分別出來,成為聖潔屬於祂的。而割禮只為表達對上帝的信心,和願意順服上帝的話。今日我們若是信了主,也不會要我們受肉體的割禮才能得救。「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唯有裡面作的,纔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上帝來的。(羅馬書二章二十八至二十九節)」
小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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