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4日星期五

每日靈修 20140214 (創世記 17:1-2)

經文: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上帝。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創世記第十七章一至二節)

感謝上帝,當上帝叫人作完全人的時候,並非叫人憑着自己去行,而是告訴人要按祂的標準,是蒙祂的恩典,得以在祂面前作完全人。我們作為信徒,白白的領受上帝所賜的救恩,人之所以能夠得救,完全是出於上帝自己。同樣,人若要作完全人,也不是靠自己,而是靠着上帝所賜的恩典來過聖潔的生活。「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上帝,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上帝的右邊坐下了。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希伯來書十章十至十四節)」
主耶穌基督的一次獻上,便叫人成聖,並且叫成聖的人永遠完全。這樣,我們能過聖潔的生活,並非因為自己,全是上帝的作為。「就如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以弗所書一章四節)」「但如今他藉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無可責備,把你們引到自己面前。(哥羅西書一章二十二節)」所以,聖經中的「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乎主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摩太後書二章二十一節)」當中的「自潔」,雖然從文字看像是人的功勞,因這是經過了人的努力,但其實人無論在得救還是成聖之中,都是沒有功勞可言的。正如聖經所言人是因信稱義,但卻沒有指這「信」是由人的努力而來,而是上帝所賜,也是因上帝的憐憫而得着的。

當人信主的時候,已蒙耶穌基督的寶血潔淨而得着聖潔的生命,但並非指人因此不會受到罪的影響而犯罪。在主耶穌基督還未再來以前,只要我們仍然活在世上,便依然會受到罪的影響而有犯罪的可能,只是我們不會像未信前那樣懼怕,因為我們確實知道救恩是出於耶和華,凡基督所拯救的,沒有一個會失落。所以,當我們跌倒或犯罪以後,應再次回到上帝面前認罪、悔改,繼續靠着上帝來努力過聖潔的生活,使我們越來越活像基督。

我們能成為聖潔,並不是出於自己,而是在乎上帝,但這並非說人沒有任何的責任。「人若自潔,脫離卑賤的事」就是在告訴我們,作為人應當努力悔改,雖然悔改的心與願意努力的態度都是上帝所賜的恩典,但人既得着了這恩典,便該更感謝上帝,努力地悔改。只是,我們要如何悔改?僅從以上的解釋,看似一切都是屬靈的事情,似是無法參與或是不可行的,「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這句話便告訴了我們如何去活出聖潔的生活。人之所以不能過聖潔的生活,乃是因為沒有敬畏上帝,也不認識上帝,或誤解全能聖潔的上帝。當人作惡事的時候,常常因為自己妄想認為上帝是不存在的,即便知道上帝存在,卻認為自己在作惡之時上帝是看不見的。「我又要殺死他的黨類(原文是兒女),叫眾教會知道,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並要照你們的行為報應你們各人。(啟示錄二章二十三節)」上帝一直在察看着我們,人所作的每一件事,祂都知道。人若以為自己作惡是沒有人知道,這真的是在自欺,而非事實。

我們行事是要行在主的面前。而我們既知道主是可敬可畏的,則應當謹慎言行,也明白我們所作的事不僅是作給人看,還有那高天之上的上帝也在察看我們。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所倚靠的是上帝的恩典、耶穌基督的寶血,聖靈在我們心中運行的能力,並且上帝口中的每一句話改變我們的生命,不再是靠自己,更不是自欺的告訴自己行惡時沒有人知道,或以驕傲的態度來過一個「這就是我」的自主性生活。正如經上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


小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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