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0日星期一

每日靈修 20140210 (創世記 16:14-16)

經文:所以這井名叫庇耳‧拉海‧萊。這井正在加低斯和巴列中間。後來夏甲給亞伯蘭生了一個兒子;亞伯蘭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夏甲給亞伯蘭生以實瑪利的時候,亞伯蘭年八十六歲。(創世記第十六章十四至十六節)

「庇耳‧拉海‧萊」的原文意思是「看顧我的永活上帝的井」。上帝是又真又活的(帖撒羅尼迦前書一章九節),凡遇見祂的人,若願意把祂藏在心裡,讓聖靈居住在裡面,這人便得着永遠的活水。從表面看來,夏甲如同那迷失的羊,但因聽到上帝的話語就順服,願意回到上帝要她去的地方(服在主母撒萊之下,也就是亞伯拉罕之處),不但如此,她也記念上帝,所以這個井便名命為「庇耳‧拉海‧萊」。看起來她像是已經信主,並且有記念及感謝上帝的信徒一樣,但往後的經文讓我們知道,她和其後裔從屬靈的角度來說,並非應許中屬於亞伯拉罕的後裔,不過是夏甲自己的後裔。「這不是說上帝的話落了空。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惟獨『從以撒生的纔要稱為你的後裔。』這就是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上帝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纔算是後裔。因為所應許的話是這樣說:『到明年這時候我要來,撒拉必生一個兒子。(羅馬書九章六至九節)』」
作為信徒,常常讀經、禱告,或在人前常常讚美上帝,的確是很好,但這不能指我們就是信上帝、信耶穌是基督,並認基督為我們的主。因為若是認基督為主,首要作的不是讀經、禱告這些事,而是真實的視基督為自己的主,把一切的主權都交給祂。當我們作一個決定的時候,以往只會按照個人經驗,只會以自己的感覺來判斷,但在信主以後,卻是先考慮這樣行是否得上帝的喜悅、會否有違背聖經。當行惡事之時,縱使沒有人看見,亦會因着知道並相信那坐在天上的掌權者正在看着我們,而不願行這樣的惡事。我們不可因這人很喜愛閱讀聖經、恆常參與聚會,或是禱告的內容非常悅耳就稱其為屬靈、敬虔的人,因為真正的敬虔不是在於這些表面可以模仿的行為,而是內在的生命流露。

一個真正得救的人,不只在嘴巴上讚美上帝,也不是表面很熱愛上帝的話,或是很熟識聖經的內容,懂得如何教訓別人,因為法利賽人也如此。耶穌亦曾在教訓中提及這樣的事:「那時,耶穌對眾人和門徒講論,說:文士和法利賽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凡他們所吩咐你們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但不要效法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能說,不能行。他們把難擔的重擔捆起來,擱在人的肩上,但自己一個指頭也不肯動。他們一切所做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見,所以將佩戴的經文做寬了,衣裳的繸子做長了,喜愛筵席上的首座,會堂裡的高位,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安,稱呼他拉比(拉比就是夫子)。(馬太福音二十三章一至七節)」真正得救的人,內住著聖靈,必然結出聖靈的果子,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拉太書五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人若指自己是屬上帝的,性情不會不像上帝,所行的也不會是情慾的事,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醉酒、荒宴等等(加拉太書五章十九至二十一節)。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要常常自我檢視,是否只作了一些表面的事,讓人看見自己有基督徒的行為,就自我欺騙自己已經信主、認基督為主的人,所以也是得救的人?還是真正的願意凡事倚靠上帝,認真追求祂所要我們知道的一切事,活着單為主,並以榮耀祂、傳揚祂的美名作為首要之事?求主幫助我們,使我們不作虛假的法利賽人,不作欺哄自己、欺哄別人,甚至是欺哄聖靈的偽裝基督徒,當我們犯罪以後,總願意接受聖靈的引導,向上帝認罪,並悔改歸向祂。


小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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