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耶和華說:「我所要做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嗎?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二人轉身離開那裡,向所多瑪去;但亞伯拉罕仍舊站在耶和華面前。亞伯拉罕近前來,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假若那城裡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嗎?不為城裡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嗎?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耶和華說:「我若在所多瑪城裡見有五十個義人,我就為他們的緣故饒恕那地方的眾人。」亞伯拉罕說:「我雖然是灰塵,還敢對主說話。假若這五十個義人短了五個,你就因為短了五個毀滅全城嗎?」他說:「我在那裡若見有四十五個,也不毀滅那城。」亞伯拉罕又對他說:「假若在那裡見有四十個怎麼樣呢?」他說:「為這四十個的緣故,我也不做這事。」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容我說,假若在那裡見有三十個怎麼樣呢?」他說:「我在那裡若見有三十個,我也不做這事。」亞伯拉罕說:「我還敢對主說話,假若在那裡見有二十個怎麼樣呢?」他說:「為這二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這一次,假若在那裡見有十個呢?」他說:「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創世記第十八章十七至三十三節)
當上帝向亞伯拉罕說祂將要審判所多瑪和蛾摩拉城的時候,亞伯拉罕為那裡的人祈求上帝的憐憫。有人指這是因為所多瑪城中有他的姪兒羅得,所以他才向上帝祈求若有五十個、四十五個、四十個、三十個、二十個、十個的義人便不要滅那城,好讓自己的姪兒能夠免受上帝的忿怒而被剿滅。這樣說法實在是把亞伯拉罕看為一個自私的人,把他的禱告看成只是為了自己的親屬而祈求,但若我們仔細看,便會發現這種指控是不實在的。在亞伯拉罕的禱告中,最後是放在十個義人的數量上,而羅得一家並沒有十個人。假若把亞伯拉罕的禱告只當為自私的禱告,實在無法應對這樣的祈求。所以,從這點來看,亞伯拉罕是真實的在為那城的人祈求,正如當亞倫叫人造金牛犢的時候,摩西並不是向上帝祈求不要滅絕他的家人,也不是求上帝不要滅絕他所屬的利未支派,乃是求上帝不要發烈怒,求上帝不要降禍與祂的百姓。
我們今日的禱告,不應只想到自己的需要,而是要看見別人的需要,又明白上帝的心意,就按照祂所教導、吩咐去為別人祈求。而這裡也可看見一個為那逼迫我們的人禱告的原則(馬太福音五章四十四節)。對於那些傷害我們的人,上帝有時讓我們知道他們正在傷害我們,而不是使我們繼續被傷害卻仍是毫不知情,這不是為了要讓我們知道後作出仇恨性的報復,也不是只為了要我們防備別人的攻擊。上帝願意給我們知道,是要我們順服聖靈的引導,為那些仍在罪中的人禱告,求主赦免他們所作的,而非求主攻擊他們、咒詛他們。
當上帝給我們知道有人作惡時,應該怎樣對待那正在作惡的人?是恨他們?還是為他們禱告?在他們困難的時候,我們是給予他們適當的幫助,還是在旁幸災樂禍取笑他們如今是罪有應得的?我們是學傚主基督不計算人的惡,反倒為逼迫自己的人祈求父上帝赦免他們,還是學傚惡者般指控別人,甚至把自己當作是上帝來定他們的罪?
親愛的弟兄姊妹,若有人故意敵擋上帝,為了作肢體的守望者,當然要謹慎並提醒肢體不要被迷惑,或在這人的罪上有份,但並不是指我們要對作惡的人存有恨意,倒是該為他們代求,求主憐憫他們,使他們回轉,不至滅亡。
小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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