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亞伯拉罕近前來,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假若那城裡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嗎?不為城裡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嗎?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耶和華說:「我若在所多瑪城裡見有五十個義人,我就為他們的緣故饒恕那地方的眾人。」亞伯拉罕說:「我雖然是灰塵,還敢對主說話。假若這五十個義人短了五個,你就因為短了五個毀滅全城嗎?」他說:「我在那裡若見有四十五個,也不毀滅那城。」亞伯拉罕又對他說:「假若在那裡見有四十個怎麼樣呢?」他說:「為這四十個的緣故,我也不做這事。」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容我說,假若在那裡見有三十個怎麼樣呢?」他說:「我在那裡若見有三十個,我也不做這事。」亞伯拉罕說:「我還敢對主說話,假若在那裡見有二十個怎麼樣呢?」他說:「為這二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這一次,假若在那裡見有十個呢?」他說:「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創世記第十八章二十三至三十三節)
亞伯拉罕與上帝的對話看似是一種質問上帝的態度,其實他十分敬畏上帝,並且宣告祂是公義、憐憫人的上帝。他明白到上帝是公義的,斷不以無罪的為有罪,也不以有罪的為無罪。當亞伯拉罕說出上帝的公義時,有一點要注意的,就是「審判全地的主」。上帝並非只管理屬祂的人,因為祂不只是基督徒的上帝,而是全人類的上帝。
在這個美妙的禱告中,亞伯拉罕用上許多提問,這使我回想起哈拿的禱告:「萬軍之耶和華啊,你若垂顧婢女的苦情,眷念不忘婢女,賜我一個兒子,我必使他終身歸與耶和華,不用剃頭刀剃他的頭。(撒母耳記上一章十一節)」我們絕不可以禱告來對上帝下命令,不要以為「奉耶穌基督的名」就是一種法令,可使自己的禱告一定要被成全。在亞伯拉罕及哈拿的禱告中,他們是以提問的方法來向上帝祈求,因為他們明白到主權在上帝那裡,正如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也是如此向父祈求:「他說:阿爸!父阿!在你凡事都能;求你將這杯撤去。然而,不要從我的意思,只要從你的意思。(馬可福音十四章三十六節)禱告是尋問上帝的心意,要對上帝有一定的認知,祈求不是告訴上帝我要作什麼,然後讓祂來成全,而是求問上帝「祢願意我去作什麼事」,便去遵行上帝的話。
我們可以注意亞伯拉罕禱告中的一些細節,例如「我雖然是灰塵,還敢對主說話。」「求主不要動怒,容我說,」「我還敢對主說話,」「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這一次,」從這些句字當中,實在看見他在上帝面前是何等甘願自我卑微,同時又是勇敢的面對主。現今世代的人常以輕佻的態度來面對上帝,就像後現代主義者家庭中的孩子般,當想到自己要什麼的時候就質問父母,為什麼不幫自己買,為什麼不為自己做事,把父母看成是自己手中的電腦,可以任由自己的意願而被操控。亞伯拉罕認識上帝,所以他明白到一個合上帝心意的請求並不是在犯罪,而他更明白到「縱使不是犯罪,不代表可以尊卑不分的胡亂說話」。
親愛的弟兄姊妹,在這禱告中,我們亦可看到作為信徒的一個原則,要敏銳到上帝所不喜悅的事,為此要注意自己及所認識的人正在行的事,是否合乎上帝的心意,這並非要四處挑剔別人的過犯,乃是要為別人代求,求主憐憫他們,正如主憐憫我們一般。 「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地度日。這是好的,在上帝我們救主面前可蒙悅納。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摩太前書二章一至四節)」
小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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