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0日星期四

把魔鬼驅逐出以往所拜的偶像物,以免招禍患?

問:我父母現在終於信了耶穌,但因為以往是拜偶像的,所以家中有很多偶像的物品,我父母想扔掉那些偶像物,但我教會的牧者則指要先向那些物品作潔淨禱告,要安排某一天找牧者到我家中禱告驅鬼,然後才可以扔走,不然會一直有那些鬼跟着我們。

他更說:「若不這樣做,即使我們信了主也會再次常常犯罪,或者會有許多由鬼的咒詛攻擊我們,使我們常常有苦難。」由於我自己也是初信的,認識聖經也不多,所以不太知道詳細的情況,但是總覺得有點不妥,聖經好像沒有這樣的例子,請問牧師這樣說是正確的嗎?

答:你說得對,聖經的確沒有對死物作驅鬼的例子。或許該說,聖經的教導中,沒有指靈體會附身在非生物之上。

聖經中驅鬼的例子,都是從人的身上驅趕那些鬼,目的是使鬼離開人,使人「醒過來」,重新願意將理性順服在真理之下來過新生活。

在聖經的教導中,靈體只會附身在有生命的人或動物身上,並不會附在「無生命體」之上。所以,要對那些偶像物品作驅鬼的禱告,根本是沒有聖經根據可言。

比較要說的是,這些動作,是從異教那裡偷取回來的觀念。

另外,這牧者指若不這樣行,鬼會一直跟着你們,這也是極為荒謬的說法。這不正是指「基督的力量是不夠的,即使你們跟隨主,若沒有牧師禱告的幫助,也是徒然的」嗎?我很懷疑這牧者是如何信耶穌,他對基督的救恩是如何解釋?

我們犯罪,不可以把責任推給鬼魔,更不可說是上帝使我犯罪,雅各書一章十三至十五節告訴我們:「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上帝試探;因為上帝不能被試探,他也不試探人。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當人犯罪時,不承認自己有罪,竟還把責任推給別人,這真是罪上加罪。

人為何會犯罪?
因為自己的私慾。

人為何有苦難?
這有很多原因。
可以是因為魔鬼的攻擊、上帝的管教、人自我的行為因素。

所以不能凡是有苦難,就馬上把責任歸咎於魔鬼。而為什麼人會有苦難?這便要談論及罪的問題,也就是因為人有罪,所以才會有苦難。這個罪並非指你今天犯了什麼的錯,而是由最初亞當犯罪後而使世界都要擔當罪的後果。當然,今日我們仍然不停在犯罪,是因着自己的私慾。

不論是誰人,我們總要歸回到聖經的教訓當中,以聖經作為根據。聖經有說的,我們便說有;沒有說的,我們便不要以絕對的言論作總結。

如今有許多教會引入繁多的異教、世俗文化色彩進入教會之中,作為教導會眾的內容,這是極度危險之事,我們必須謹慎提防。

你的父母若是真的歸信了基督,就該努力追求聖潔的生活。即使我們會跌倒、在信主後會犯罪,那是因為人畢竟是軟弱的。

沒有人能肯定的說信主以後便馬上不會再犯罪,我不是說主沒有這種能力改變一個人,但通常是讓我們經歷不同的事情來成長,把惡習根治,一步一步歸正,跟隨主。

從物品中把鬼驅趕?物品中沒有鬼,請問要驅趕什麼呢?

求主憐憫我們,給與我們應有的智慧。


小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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