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他們還沒有躺下,所多瑪城裡各處的人,連老帶少,都來圍住那房子,呼叫羅得說:「今日晚上到你這裡來的人在哪裡呢?把他們帶出來,任我們所為。」羅得出來,把門關上,到眾人那裡,說:「眾弟兄,請你們不要做這惡事。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容我領出來,任憑你們的心願而行;只是這兩個人既然到我舍下,不要向他們做甚麼。」(創世記第十九章四至八節)
罪是什麼?罪就是無論在行為、心態或本性上沒有順從上帝的道德律,因此,罪並非只是指行為上的事情,例如偷竊、詐騙、淫行或謀殺,其中亦包含了人對上帝之吩咐所抱持的態度。簡言之,罪就是無法滿足律法的要求,而這個律法是上帝所設立的絕對標準。「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約翰一書三章四節)」罪使我們無法與上帝親近,更使我們遠離上帝。在活着的時候,無法享受上帝所賜的平安與喜樂,死後更要面對滅亡的結局。罪不僅是對我們自己有害,也影響着我們身旁的人,帶來永遠無法補救、痛苦和可怕的毀滅性。在創世記多處記載中,已可得知罪使人遠離上帝,並影響身旁的人,一同敵擋上帝,步向滅亡的結局。
作為信徒,不能故意犯罪,特別是在知道自己所行的是罪惡過犯時,必需要向主承認自己的罪,求主赦免,並靠着祂的恩典來悔改。一個人若是自稱為基督徒,卻是愛世界過於愛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又常沉迷罪惡之中,不願意面對自己的過犯,這人便是自欺,也是指上帝是說謊的。這樣的人,應當為他禱告,自己亦要警醒免受其影響,常常藉着上帝的話來檢視自己的生命。所多瑪城裡各處的人,不論是老的還是年少的,都來圍住羅得的房子,目的是要與新來的客旅行淫。這是何等可怕的現象,正正指出人若不願意認罪悔改,最終就會以結黨的方式來行惡:「他們雖知道上帝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羅馬書一章三十二節)」
馬太福音裡,耶穌基督常對門徒講述天國的比喻,當中不時吩咐我們要儆醒謹慎:「他又設個比喻對他們說:天國好像一粒芥菜種,有人拿去種在田裡。這原是百種裡最小的,等到長起來,卻比各樣的菜都大,且成了樹,天上的飛鳥來宿在他的枝上。他又對他們講個比喻說:天國好像麵酵,有婦人拿來,藏在三斗麵裡,直等全團都發起來。(馬太福音十三章三十一至三十三節)」這段經文明明地說,我們的生活中常有虛謊之言,即使在教會裡,也會有並非真的得救、不是在為上帝作工的,甚至有些是進到教會中傳講異端。這種事,主早已提醒了我們:「耶穌又設個比喻對他們說:天國好像人撒好種在田裡,及至人睡覺的時候,有仇敵來,將稗子撒在麥子裡就走了。到長苗吐穗的時候,稗子也顯出來。田主的僕人來告訴他說:主阿,你不是撒好種在田裡麼?從哪裡來的稗子呢?主人說:這是仇敵做的。僕人說:你要我們去薅出來麼?主人說:不必,恐怕薅稗子,連麥子也拔出來。容這兩樣一齊長,等著收割。當收割的時候,我要對收割的人說,先將稗子薅出來,捆成捆,留著燒;唯有麥子要收在倉裡。(馬太福音十三章二十四至三十節)」這處給我們看到上帝乃是慈愛與公義的,祂一方面容忍,繼續給予人悔改的機會,另一方面在審判時絕不妥協,必不以有罪的為無罪。
回到我們對付自己罪的問題上,必需立即向主認罪悔改,以免等到罪長大,天上的飛鳥(空中掌權的魔鬼)都來宿在這些枝子上。「倘若你一隻手,或是一隻腳,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你缺一隻手,或是一隻腳,進入永生,強如有兩手兩腳被丟在永火裡。倘若你一隻眼叫你跌倒,就把他剜出來丟掉。你只有一隻眼進入永生,強如有兩隻眼被丟在地獄的火裡。(馬太福音十八章八至九節)」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斷不能容讓罪留在生命裡,以致遠離上帝,這不但使自己滅亡,也會絆倒身旁的人。「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裡。這世界有禍了,因為將人絆倒;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馬太福音十八章六至七節)」求主憐憫我們,按祢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求祢以祢的寶血與真理潔淨我,使我在祢面前得蒙祢的喜悅。
「上帝啊,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求你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並潔除我的罪!因為,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詩篇五十一篇一至四節)」
小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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