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二人對羅得說:「你這裡還有甚麼人嗎?無論是女婿是兒女,和這城中一切屬你的人,你都要將他們從這地方帶出去。我們要毀滅這地方;因為城內罪惡的聲音在耶和華面前甚大,耶和華差我們來,要毀滅這地方。」羅得就出去,告訴娶了(或譯:將要娶)他女兒的女婿們說:「你們起來離開這地方,因為耶和華要毀滅這城。」他女婿們卻以為他說的是戲言。(創世記第十九章十二至十四節)
當羅得知道天使要毀滅所多瑪城之後,他就按天使的吩咐去告訴女婿。這正如基督徒在領受了福音,又明白基督徒傳福音的使命時,便開始去傳福音。對於願意順服上帝話語的人,是值得嘉許的。但是,羅得向女婿傳講這訊息時,他的女婿並不接納,只當為戲言,就是在某個層面上輕看了他。就如我們去傳講福音,或是向弟兄姊妹勸勉的時候,別人輕看我們所言的,對這些話抱持不信的態度。遇到這樣情況的時候,我們還願意繼續傳講應說的訊息嗎?還是會在乎自己的感受,就忘卻上帝托負我們的事?
「你對他們說,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們轉回,轉回罷!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以西結書三十三章十一節)」上帝是公義的,也實在是慈愛的,祂斷不喜悅惡人死亡,乃是喜悅惡人轉離滅亡之道而活。當看到上帝如此對我們說話的時候,我們是否仍然在眷戀着屬肉體的事?我們雖是信了主,但是否仍然有未願意在我們身上除去的罪?曾有弟兄如此向我說:「主教導我們要輕看個人的榮辱,看重對方在真理下的益處,為對方離棄上帝憂傷,為對方回轉歸向上帝欣喜,為上帝的國和上帝的義著想,這是謙卑的印記。」這對我的幫助實在是很大,因為主的憐憫,便使祂的羊與祂的羊互相守望、勸勉。在我犯罪之時,有勇敢的肢體走出來說出上帝的話,使我在錯誤上承認自己的罪,又教導我回轉。
我們身旁是否有着這樣的弟兄姊妹?或者,我們自己是否願意作這樣坦誠待人的肢體?當羅得向他的女婿說出天使要滅城的事情後,他的女婿竟然把他的話當作戲言,在此之後聖經便沒有記載他再次向女婿傳這訊息。這使我思想到自己是否同樣有着愛弟兄姊妹的心,以致敢於多番為別人的益處而說實話?我們是否願意擺上彼此的關係,而向對方坦誠?還是為保留對方對自己的良好印象,或是在一怒之下任由上帝的公義忿怒降在犯罪之人身上?當我們看見羅得勸勉失敗之時,會否思想到自己的勸勉也並非每次成功?假若不能成功勸勉,我們是否仍然願意為對方禱告祈求,並再次憑着愛、以誠實的話作勸勉?在往後的經文中,我們知道羅得的女婿是與所多瑪城一同滅亡的,因為他們並沒有與羅得一同離開所多瑪城,而是選擇不聽勸告、留在罪中享樂。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常說要以基督的心為心,要學像耶穌基督,要有愛。那我們愛我們的弟兄姊妹嗎?我們是否願意不論自己如何,亦要為對方的益處而努力挽回?我們說自己愛上帝,會否卻在恨自己的弟兄姊妹?假若我們在罪中,沒有任何願意為我們犠牲的肢體對我們勸諫,今日的我們,是否能因知罪而認罪、並且悔改?求主憐憫我們,不只是口中說愛祢,而虛假的連那能看得見的肢體亦不願去愛。「人若說『我愛上帝』,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上帝(有古卷作:怎能愛沒有看見的上帝呢)。愛上帝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上帝所受的命令。(約翰一書四章二十至二十一節)」
小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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