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幾年,我在聖經真理及文字表達的發揮上,主要在三方面。一,在歸正團契及恩福團契中透過建設性的發言來引導弟兄姊妹進深明白聖經;二,每年一次的個人靈命回顧;三,個別的信仰疑難解答。近來,讀到唐崇榮牧師早期的著作及趙天恩牧師一篇關於事奉的文章,不約而同都指出事奉需要有遠大的異象,但也需要勇敢地踏出第一步,而在逐步的實踐行動中,異象就會愈發具體及清晰。
我的異象是呼籲基督的教會全面、深入地回歸純正的聖經真道,亦有負擔以基督教信仰去影響文化。但這個異象過於遠大,實在不知如何做起。當然,我知道實踐這個異象的其中一個途徑就是文字工作,但文字工作的門路如何打開?我也不知道。
歸正團契的一位弟兄建立了「基督教果園」這網上平台,按時發表解經式的靈修文章,這些文章雖未必能成為超時代的歷史遺產,但至少能幫一些網友建立信仰。凡事該由小事做起,因此我決定也效法這位弟兄,在基督教果園這網上平台定時發表靈修文章。
我會以探討聖經人物的見證為進路,一來那弟兄已採用了遂節解經的方式,我不會重複;二來人物本身有引人入勝之處,我所寫的文章篇幅很長,若無趣味性的介入點,讀者會感到過於沉重,造成知識上的門檻。
另外,我亦開始寫金庸小說人物的啟迪,終極乃是希望表達「中國歷史的困局與基督教信仰的出路」這訊息,作為文化性文字工作的開始。但相關的文章暫時只會放在個人的面書上,不會放在「基督教果園」。
若果要用一句說話來形容亞伯拉罕的一生,我認為是「那麼遠,這麼信」。亞伯拉罕的的信仰生命始於從上帝那裡聽到一個遙不可及,毫不具體的應許:
「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2:1-3)
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中有兩個重要的字。第一是「大」字,亞伯拉罕會成為大國,他的名也會為大,但大國與大名的具體內容與意義,並沒有清楚解釋;第二是「福」字,亞伯拉罕會蒙上帝賜福,別人也會因他而蒙福。亞伯拉罕自身和別人所得的福的內容,在今世還或多或少還可體現得到;然而,萬族因亞伯拉罕得福,真是遙遠之極。而且,萬族為何又如何因亞伯拉罕得福?當時上帝也沒有顯明。
我們讀亞伯拉罕蒙召的經歷,要代入他當時的處境。亞伯拉罕沒有讀過新約聖經,不清楚上帝當時對他的應許已指向因信得救的福音。就著這個應許本身,亞伯拉罕所看見的只是矇矓的遠景,而他為了這個矇矓的遠景,竟將自己的故鄉及家族連根拔起,從人的角度看,這是完全沒有保障的事。人其實是很欠缺安全感,特別是對於沒有把握的未來,都會具體地計劃一番,希望未來的每一個細節都能照著自己所籌算的進行。但神的道路不是這樣,神往往會給人一個遠大的異象,這異象甚或乎沒可能實現的,然後要求人一步一步按照祂的引導走,這樣異象的具體內容及達成的步驟就會逐漸顯明出來。
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若要實現,亞伯拉罕若要成為大國,至少要有兩個元素。第一,是土地。亞伯拉罕終其一生除了「麥比拉、幔利前、以弗崙的」那塊用作埋葬撒拉的土地外,迦南地的其他部分他都沒有擁有權,有的只是寄居及觀望。然而,他對由此至終相信神會賜迦南美地給他的子孫;第二,是兒子。撤拉的不育,令到亞伯拉罕的信心多次備受考驗,終於在奉獻以撒一事上,亞伯拉罕呈現了得勝的信心。
「亞伯蘭將他妻子撒萊、和姪兒羅得、連他們在哈蘭所積蓄的財物、所得的人口、都帶往迦南地去。他們就到了迦南地。亞伯蘭經過那地、到了示劍地方摩利橡樹那裏。那時迦南人住在那地。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亞伯蘭就在那裏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壇。」(創12:5-7)
亞伯蘭蒙召離開哈蘭後,開始具體地看見神的應許之地──迦南。然而,這塊應許美地是可望而不可即,因為當時這地上住滿了迦南人,而亞伯蘭的身份只是寄居的客旅。可是,神卻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神那看不見的應許與亞伯蘭看得見的現況有很大的差距。首先,神只說將迦南地賜給亞伯蘭的後裔,亞伯蘭自身卻沒有份,言下之意在他今生中,他只能經歷到神應許的一小部分,其他的部分就要用信心的眼睛遙遠觀看。然而,這就是信徒的人生,歷世歷代的信徒都只能在今世經歷上帝偉大應許的一小部分內容,即使新約信徒對永生觀念較舊約信徒清晰,但是我們在今生也難以經歷死後生命的實際,也只能用信心的眼睛遙遠觀看。因此,我們現世的生命是相當渺小,我們必須像亞伯蘭那樣操練遠大的屬靈眼光,放眼於上帝應許的擴展,並後代的人能在上帝應許中蒙福。
另外,當時迦南地全是迦南人,而亞伯蘭卻還沒有一個兒子,這種看得見與看不見的落差相當巨大,如何教人相信亞伯蘭的後裔將會取代迦南人成為迦南地的主人?然而,亞伯蘭當下的回應是「在那裏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壇」。亞伯蘭不是看不見神的應許與現況的巨大差距,但他相信既然是神親自應許的事,祂會負責到底,也能實現到底,因此他築壇敬拜耶和華,表達對神的信靠。
「與亞伯蘭同行的羅得、也有牛群、羊群、帳棚。那地容不下他們、因為他們的財物甚多、使他們不能同居。當時迦南人、與比利洗人、在那地居住。亞伯蘭的牧人、和羅得的牧人相爭。亞伯蘭就對羅得說、你我不可相爭、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因為我們是骨肉。遍地不都在你眼前麼.請你離開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羅得舉目看見約但河的全平原、直到瑣珥、都是滋潤的、那地在耶和華未滅所多瑪、蛾摩拉以先、如同耶和華的園子、也像埃及地。於是羅得選擇約但河的全平原、往東遷移。他們就彼此分離了。」(創13:5-11)
在聖經有些的屬靈偉人,蒙神厚賜財富,而亞伯蘭就是其中之一。而我相信神厚賜財富給亞伯蘭是有原因的。亞伯蘭蒙召後的下半生,都是過著客居異國的生活,神若不賜他充足的人口(318個能打仗的壯丁),如何能在異國中自處立足?而神若不賜他龐大的財富,又如何能養活這數百人?因此,亞伯蘭豐富的物質生活是與他特殊的蒙召息息相關,同時帶出一個屬靈原則──我們若順服上帝的呼召,祂就必看顧我們在世寄居的實際需要。因此,我們不能以「成功神學」來解釋亞伯蘭的富有,亞伯蘭的富有是信徒在特殊的處境下蒙神特殊看顧的特殊例子而已。
另一方面,豐富的物質成為對亞伯蘭的試驗,而亞伯蘭在這次的試驗中得勝了。亞伯蘭與羅得因為財物極多的緣故,以至雙方的牧人彼此相爭,而且還被當地的迦南人與比利洗人看見。亞伯蘭與羅得不單有親戚關係,更是同屬信仰耶和華的群體,因此他們的相爭實在大大影響神的子民在外邦中的見證。有見及此,亞伯蘭寧可吃虧,寧可讓羅得揀選一塊上好的地,然後兩家分地居住。其實,對亞伯蘭來說,他一早就認定自己在迦南地是寄居的,而上帝日後亦會將迦南地賜給他的後裔,而且神已經賜他極多的財物,令他一無所缺,所以現在能否在上好的地安居立業,對他來說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作為神的子民,不可在外邦中相咬相爭,以至羞辱主名。
亞伯蘭的這個抉擇對今日的基督徒有很大的提醒。我們新約的信徒,領受了主耶穌正面而清楚的教導,「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13:35)。我們若從反面的角度來看這節經文,會變成「基督徒若彼此相爭,非信徒就認不出基督徒來」,不是嗎?教會內的信徒若相咬相恨,非信徒又怎會進教會?而且,我們許多時候所爭的不外乎是權、名、利,沒有永恆的價值的東西,若我們若真的在基督裡有永生的盼望,就能在神所量給我們的現況中知足,建立屬靈的優次輕重,把見證基督和保守信徒間的彼此相愛看為重要,並甘願捨棄眼前的利益。
撒拉活到127歲就死了,亞伯拉罕要解決她的安葬問題。由於亞伯拉罕在迦南地一直都是寄居的,沒有迦南任何一塊土地的擁有權,因此他必須向迦南人買一塊土地作為安葬之用。這個買地行動意義重大,因為上帝已應許亞伯拉罕的後裔必得迦南地為業,到日後他們在迦南地立國,自己祖先的暮地怎能不在自己的國土之內?因此,亞伯拉罕為了神的應許及自己的後裔,不惜以重價向以弗崙買下麥比拉洞一帶的土地,作為安葬撒拉及日後整個希伯來民族的祖先之用。後來的歷史証明,亞伯拉罕當時的抉擇看似吃虧,卻使後世的希伯來民族保留了歷史根源。因著這份超越今生的信心,亞伯拉罕雖然死了,但在麥比拉洞仍見證著他靈性的聲音。
亞伯拉罕確信神會賜迦南地給他的後裔為業,但這段信心的歷程不是沒有起伏,因為神的應許與亞伯拉罕的現況有一個致命的鴻溝──撒拉的不育。避免篇幅過長,論到亞伯拉罕的文章還是分兩篇來寫,關於亞伯拉罕信心的軟弱及最終的得勝,留待下篇分解。
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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