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9日星期四

每日靈修 20140529 (創世記 20:1-7)

經文:亞伯拉罕從那裡向南地遷去,寄居在加低斯和書珥中間的基拉耳。亞伯拉罕稱他的妻撒拉為妹子,基拉耳王亞比米勒差人把撒拉取了去。但夜間,上帝來,在夢中對亞比米勒說:「你是個死人哪!因為你取了那女人來;她原是別人的妻子。」亞比米勒卻還沒有親近撒拉;他說:「主啊,連有義的國,你也要毀滅嗎?那人豈不是自己對我說『她是我的妹子』嗎?就是女人也自己說:『他是我的哥哥。』我做這事是心正手潔的。」上帝在夢中對他說:「我知道你做這事是心中正直;我也攔阻了你,免得你得罪我,所以我不容你沾著她。現在你把這人的妻子歸還他;因為他是先知,他要為你禱告,使你存活。你若不歸還他,你當知道,你和你所有的人都必要死。」(創世記第二十章一至七節)

人總是喜歡為自己所犯的罪尋找借口,以為不知者不罪,「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哪裡?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麼?(創世記四章九節)」「於是,那夜他們叫父親喝酒,大女兒就進去和他父親同寢;他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創世記十九章三十五節)」不知者不罪?聖經從沒有這樣的教導,這只是世俗的觀念,所以許多人就故意什麼都不去知道,在某一程度忽略上帝要我們知的事的這種責任。「若有人犯罪,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他雖然不知道,還是有了罪,就要擔當他的罪孽。(利未記五章十七節)」
但是,今日我們所看到的並非因不知情而犯罪,而是明知故犯,那是一種犯罪而毫無感覺的表現。雖然亞比米勒並不知道亞伯拉罕欺騙了他,把妻子的事實隱暪,只說她是自己的妹妹,任由亞比米勒差人把撒拉取走作自己的妻子,上帝便在此時介入,警告亞比米勒。中文和合本直接翻譯成「你是個死人哪!因為你取了那女人來;她原是別人的妻子。」其實在原文則是「你會因你取來的那女人而死,因為她是有丈夫的已婚婦人。」所以上帝並不是在審判他,而是在警告他,不過也要他知道若他真的行了這事,他便要接受因犯罪而得的刑罰。

我們的上帝是何等的慈愛,願意使人得知自己的境況,而不願意人犯罪走向滅亡,常把真理顯明給我們知道,使我們可以順服祂的話。亞比米勒正當要犯罪的時候,上帝便阻止了他,使他得救了。但是墮落的人有着罪性,看見上帝的憐憫時,仍然會以口反駁。我們可以看見亞比米勒雖然沒有行為上玷污撒拉,可是心中卻仍然想與其發生關係,便回應上帝說:「那人豈不是自己對我說『她是我的妹子』嗎?就是女人也自己說:『他是我的哥哥。』我做這事是心正手潔的。」上帝是何等的慈愛,知道亞比米勒的軟弱,但仍然願意拯救他,便再次告訴他:「我知道你做這事是心中正直;我也攔阻了你,免得你得罪我,所以我不容你沾著她。現在你把這人的妻子歸還他;因為他是先知,他要為你禱告,使你存活。你若不歸還他,你當知道,你和你所有的人都必要死。」

上帝的原則是不會改變的,不會把不義之事當作義,所以我們亦不應妄想向上帝有不合理的請求。許多信徒總是會帶着異端的思想來進入基督教信仰,而不是凡事以聖經(上帝的話)作為唯一、絕對的標準。我們不能向上帝求一些違反祂心意而只是因為自己喜好的事,不應該妄想人能夠「因作了某些事情而感動上帝來改變祂的計劃或想法」。基督徒從來就不是藉着禱告或其他行為來感動上帝。我們所作的一切,並不可能改變上帝,乃是因為上帝憐憫我們,願意賜下祂的靈在我們心中動工,感動我們,使我們歸正成為更合祂心意之人。

親愛的弟兄姊妹,許多時候我們為取己之樂而故意犯罪,結果卻給上帝阻止了。我們心中有什麼苦毒?要成偽善的人時,上帝卻揭發我們的假面具。當我們預備行惡、行祂所不喜悅的事,祂又親自阻止了我們。在這些事上,看來上帝總是反對我們的,其實是為了挽回我們,因為祂深愛着我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得後書三章九節下)。我們若仍有已知道的罪未承認和悔改,便該立即在主前認罪,求主赦免,也要努力悔改。上帝是公義的,也是慈愛的,祂是何等願意我們得救:「我的民哪,你們當聽我的話!以色列啊,我要勸戒你;我是上帝,是你的上帝!(詩篇五十篇七節)」「你對他們說,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啊,你們轉回,轉回罷!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以西結書三十三章十一節)」


小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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