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羅得因為怕住在瑣珥,就同他兩個女兒從瑣珥上去,住在山裡;他和兩個女兒住在一個洞裡。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們的父親老了,地上又無人按著世上的常規進到我們這裡。來!我們可以叫父親喝酒,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他存留後裔。」於是,那夜她們叫父親喝酒,大女兒就進去和她父親同寢;她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第二天,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昨夜與父親同寢。今夜我們再叫他喝酒,你可以進去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父親存留後裔。」於是,那夜她們又叫父親喝酒,小女兒起來與她父親同寢;她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這樣,羅得的兩個女兒都從她父親懷了孕。大女兒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摩押,就是現今摩押人的始祖。小女兒也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便‧亞米,就是現今亞捫人的始祖。(創世記第十九章三十至三十八節)
父母行事為人的生活見證,對兒女實在有深遠的影響。我們的上帝是完全聖潔的,在祂裡面沒有半點的惡。我們既自稱為基督徒,便當謹慎。羅得當日為保護兩位客人(天使)而獻出兩個女兒的貞潔,給與一群只為追求肉慾之樂的人,妄想以惡成善。但聖經從來沒有一處指上帝認同以惡成善的這種行事方式,即便亞伯拉罕要動手殺自己的獨生子(與原配妻子撒萊所生的兒子以撒),耶和華的使者亦從天上呼叫亞伯拉罕,並使亞伯拉罕所信的得以看見,就是上帝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以撒對他父親亞伯拉罕說:父親哪!亞伯拉罕說:我兒,我在這裡。以撒說:請看,火與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裡呢?亞伯拉罕說:我兒,上帝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於是二人同行。他們到了上帝所指示的地方,亞伯拉罕在那裡築壇,把柴擺好,捆綁他的兒子以撒,放在壇的柴上。亞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耶和華的使者從天上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上帝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亞伯拉罕舉目觀看,不料,有一隻公羊,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亞伯拉罕就取了那隻公羊來,獻為燔祭,代替他的兒子。亞伯拉罕給那地方起名叫『耶和華以勒』(意思就是耶和華必預備的意思),直到今日人還說: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創世記二十二章七至十四節)」
天使阻止了當時羅得行惡的手法,伸手出來把羅得拉進屋去,把門關上,並使門外的人,無論老少,眼都昏迷,使他們無法尋着房門(創世記十九章十至十一節),同時顯明上帝並不贊成、也不可能認同以惡成善。羅得作為父親有這樣的舉動,是個很差的見證,也影響着兒女的成長,導致兩個女兒竟然與父亂倫,使自己從父親存留後裔,顯明父親的惡習遺傳給子女。作為父母,不能只在嘴巴上告訴兒女應當信靠上帝,也當以身作則,成為兒女的學習榜樣。豈能在告訴兒女節制食慾及每日運動對健康的重要性時,自己卻在暴飲暴食,又整天只躲在家中沙發上、睡床上不願運動?我們不能只在教會才有良好的表現,在弟兄姊妹面前表現出是個基督徒,或是在傳福音時才裝出基督徒的樣子。而應當在日常生活之中,不論是學習、工作、家庭等各個崗位均以基督的心為心,作真實的基督門徒。
真實敬虔的家庭能養育出敬虔的兒女。往後我們可以看到亞伯拉罕與以撒兩父子,正與羅得的家庭成了一個極大的對比。雖然都是蒙上帝的拯救,但靈性卻不相同。羅得蒙允留在小城,卻無法得享平安,以致最後要按照天使最初所指示的方式「逃往山上」,在山裡居住。相反,亞伯拉罕卻是大有信心,即使上帝要他獻上自己百歲才得的獨生子,卻仍然相信上帝必有預備,並且因着相信上帝是生命的主、審判全地的主、是大有能力的主,所以即便兒子死了,若主願意也必能使其復活,使他沒有半點疑惑。他虔敬的態度也承傳了給以撒,令以撒在與人相爭時也有着如同父親般的美好德行,叫人能將榮耀稱頌歸給耶和華。
羅得的兩個女兒因沒有好榜樣跟隨,遺傳了父親的不信,以犯罪的方式來成就自己所想要的事情,這也成為我們極大的儆醒。我們會否同樣以「手段」來妄想成就上帝國的事?聖經清楚告訴我們,上帝所要行的事,必能以善的方式成全。「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是不能,在上帝卻不然,因為上帝凡事都能。(馬可福音十章二十七節)」願我們同以敬虔的心等待上帝的作為,心存誠實地侍奉祂。而非以人的手段、行惡事的心來侍奉上帝,卻得不到上帝的喜悅。
小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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