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31日星期六

每日靈修 20140531 (創世記 20:1-7)

經文:亞伯拉罕從那裡向南地遷去,寄居在加低斯和書珥中間的基拉耳。亞伯拉罕稱他的妻撒拉為妹子,基拉耳王亞比米勒差人把撒拉取了去。但夜間,上帝來,在夢中對亞比米勒說:「你是個死人哪!因為你取了那女人來;她原是別人的妻子。」亞比米勒卻還沒有親近撒拉;他說:「主啊,連有義的國,你也要毀滅嗎?那人豈不是自己對我說『她是我的妹子』嗎?就是女人也自己說:『他是我的哥哥。』我做這事是心正手潔的。」上帝在夢中對他說:「我知道你做這事是心中正直;我也攔阻了你,免得你得罪我,所以我不容你沾著她。現在你把這人的妻子歸還他;因為他是先知,他要為你禱告,使你存活。你若不歸還他,你當知道,你和你所有的人都必要死。」(創世記第二十章一至七節)

「我又使一個人信主了,感謝主!」或許這樣說的人並不多,但卻常聽見有人說「感謝主,這個人很厲害,使很多人信主。」驟聽像是沒有錯誤,其實是把榮耀從上帝那裡放到人身上去。人信主是因為人的演講精彩嗎?是因為講員作了什麼事情,令人信主嗎?人若是因為我們而信,只是信我們,不是信上帝。因為就連我們信主也是上帝對我們的憐憫,並不是因為某人或是某人所作的事。我們願意相信一個人所傳講的,是與他的見證相關,因為我們信任這個人,他所講的便比較容易接受。但是,對於信耶穌是基督這事,只因這單單是聖靈的工作,人在其中並沒有任何功勞。「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立比書一章六節)」若是把信心的對象放在人身上,那我們是無法得救的,唯有基督才能拯救我們。罪得赦免是因基督甘願代替我們接受了罪的刑罰,一次性把自己獻上,按照上帝所吩咐的,豫表基督降生後要在十架上獻上永遠有效的祭,唯有信靠祂,我們才能真正罪得赦免。
人常為自己所作的惡事合理化,利用許多看似公正的、美好的、屬靈的事情來遮蓋自己一切所犯的罪。當自己的罪惡被揭發時,便大聲呼喊自己是無辜的。大喊自己是無辜的人,其實是不願意承認自己的罪,等於在說上帝是說謊的,既然不願認罪,他的罪也就無法被赦免。「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上帝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約翰一書一章八至十節)」當亞比米勒所作的事被上帝揭發後,他沒有馬上承認自己的罪,也沒有承認自己所作之事是不合上帝的心意,卻是以義自居(自以為義),並且告訴上帝這是別人許可的。他這樣作也是正確的。然而,上帝卻以挽回的柔和聲音來告訴他所作之事不合祂的心意,並且吩咐他要馬上按照祂的話去行,若他不願意,將因犯罪而得滅亡的結局。

作為信徒的我們,實在仍是會虧欠上帝,以致常常得罪祂。但是,因着上帝的憐憫,祂一次又一次的挽回我們,叫我們不要隨從自己的惡念而行,而是要順服祂得永生。亞伯拉罕說謊,實在是與他所得的應許及頭銜(信心之父)毫不相稱。亞伯拉罕如何為羅得及所多瑪城之人代求,也看見這裡因着他所犯的罪,上帝親自挽回叫亞比米勒來要求他的代禱,這兩者的相比,使我們更相信並知道,人願意行在上帝的心意裡,不是因為人本身是順服的,乃是因為上帝的憐憫。祂所揀選的人,祂必保守到底,叫他們(我們)能夠恆久忍耐,直等主再來。

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得救完全是出於上帝的憐憫,因祂願意拯救我們,以致祂叫我們能夠信,也賜我們有與信心相稱的行為,叫我們能為祂作美好的見證,使人看見我們的信是何等的真實。


小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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